[閒聊] 員警解送人犯前搜身之爭議?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qw5980162 (台中家庭教師包莖哥)
時間 2020-10-28 18:38:21
留言 25則留言 (10推 1噓 14→)

晚安 各位大大 想問說解送人犯辦法第6條規定解送人犯前可以搜身 但搜身不是侵害人民 基本權嗎 為何能以命令來搜身, 這樣不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嗎 有沒有大大能分析一下? -- 但如果依照131條 我看了近年來法院對於附帶搜索應該要逮捕即刻搜索 而不是帶回去才 搜 所 以才有這個疑問 那現場逮捕怎麼不搜的完整一點 這樣後續那些問題並不會存在惹 但我看多數人手都會伸進去口袋搜 主要還是這裡有疑問 這裡只能用拍搜或目視? 近年來已經普遍支持只限於正在使用之交通工具惹 不過還有158-4給法官決定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38.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03881503.A.B9E.html

samkivn963: 刑訴13110/28 19:11

CallmeDad: 呃樓上別亂教 是第130條10/28 19:19

a9301040: 不搜身自殺你負責嗎?把毒品證物吃下去掛點你負責嗎?10/28 19:29

a9301040: 藏有凶器脫逃或殺警,還是你負責嗎?權利又不是絕對10/28 19:29

fcz973: 解送也不一定是逮捕拘提或羈押啊,本以為有母法授權但查了10/28 19:44

fcz973: 沒有,這個質疑有道理10/28 19:44

jackass1113: 樓上先看一下刑訴9210/28 20:14

brian055124: 刑訴229 未經拘捕不得解送10/28 21:25

brian055124: 該辦法是說解送前應檢查,並無逾越刑訴附帶搜索的規10/28 21:25

brian055124: 定 10/28 21:25

ryancij: 附帶搜索目的是保障執法人員人身安全 10/28 21:55

kb30922: 問這種問題 去考個警察來當不就知道這種問題的程度到哪了 10/29 08:11

P1986625: 拍搜目視是盤查階段,搜身是逮捕階段10/29 08:45

P1986625: 我覺得你的質疑有道理,看有沒有高手解答10/29 08:56

Balzac: 不只有逮捕後解送,在監人犯要開庭、就醫、移監、還押等 10/29 09:59

Balzac: 情形也是解送,每個環節都有私藏危險物品的風險,也難保 10/29 09:59

Balzac: 前一解送單位沒有漏搜,連一隻筆都能當兇器了,這是實務10/29 09:59

Balzac: 的問題,不能只顧人犯基本權啊XD 10/29 09:59

OKnight: 搜的程度確實蠻模糊的,希望有高手解答 10/29 11:50

bettybuy: 都可以搜非當下使用之交通工具了 看法官採不採用啊 10/29 11:58

gn02620938: 搜都搜 你沒搜,到地檢署被搜出來準備飛高高,地檢署 10/31 19:10

gn02620938: 送監所被搜到地檢署飛高高 被告權益跟你飛高高選一個 10/31 19:10

fragment1000: 未看先猜158-4(?) 10/31 23:12

justice67: 遇過很多次到地檢署才被搜出來,警察也沒怎樣。 11/01 00:11

Balzac: 沒怎樣是因為沒出事 11/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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