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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owcacayy: 用舉重以明輕好像不太符吧,比方說,消費借貸通說認為 11/17 23:35
→ bowcacayy: 是單務契約,那麼債權讓與不須債務人同意,這點沒有問 11/17 23:35
→ bowcacayy: 題。但你說第269條的情形是不是也都可以無須債務人同意 11/17 23:35
→ bowcacayy: ,那未必,雙務契約的債務人是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11/17 23:35
→ bowcacayy: 的,而且有些契約有強烈屬人性,比方租賃,你不可能突 11/17 23:35
→ bowcacayy: 然硬要房東交屋給第三人吧?ㄧ點淺見。 11/17 23:35
推 theendstar: 有效。但沒有通知第三人,對第三人不生效力。 11/18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