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4407840.A.4C5.html
→ Hida: 我的想法是,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發生 10/27 19:49
→ Hida: 那時繼承的遺產已經確定 10/27 19:49
→ Hida: 所以死亡後發生的債務就不會算在繼承範圍內。 10/27 19:50
→ opm: 已發生保證債務是可繼承,不是應繼承,以限定繼承的精神而言,也 10/27 20:24
→ opm: 許有必要排除不確定的東西,要不吞了個幾千億美金的保證債務, 10/27 20:26
→ opm: 還拉回去說,可以放棄,清償以所得財產為限?太麻煩? 10/27 20:27
推 guitarvolley: 我看過的判決是認為保證契約具一身專屬性所以不能繼 10/28 08:41
→ guitarvolley: 承,僅繼承已產生的(保證)債務,所以保證人死後就沒 10/28 08:41
→ guitarvolley: 有繼續發生的保證債務問題了。 10/28 08:41
推 guitarvolley: 還是只有最高限額保證契約才這樣=口= 10/28 09:25
→ guitarvolley: 99台上1583號判決 10/28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