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5律師憲法第一題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soqqcat (笨貓)
時間 2017-01-05 12:53:25
留言 14則留言 (5推 0噓 9→)

: 以照顧愛滋病患為主的社福團體,遭到社區管委會決議搬遷 : 題目問該由a社福團體還是愛滋病患出面主張基本權 : 我這題只拿22分 : 就本題其他的題目,我想差異應該不大,有的好奇拿25分以上的同學 : 就本小題而言,你們都如何作答,因為高點解答沒寫到這部分 : 麻煩大家分享一下 : 謝謝 今年有幸上榜,這題我拿32分,野人獻曝一下。 如果只聚焦在該由誰出面主張基本權的話,我全部都是用民訴的概念在解題。 我寫應由愛滋病患出面主張權利,因為此種權利侵害應藉由民訴共同訴訟制度下 的選定當事人來進行,A社福團體並無類似消保法第50條所定得受讓債權後得以自己 名義起訴之適格。 (不知道這樣寫拿了幾分,說不定是其他部分得分較多?)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3592007.A.4B9.html

clarinaser: 感謝回答 01/05 12:59

soqqcat: 補充一下,因為本件為民事爭議(居民與管委會)所以我才 01/05 13:01

soqqcat: 想到以民訴概念解題~ 01/05 13:02

sinksink: 方便寫全部怎麼寫嗎?感恩>< 01/05 17:34

goohyeah: 我寫由愛滋病患主張,認為社團的主張是侵害基本權,但沒 01/05 20:14

goohyeah: 像回文那麼厲害寫出消保、民訴。最後本題拿34.5 01/05 20:15

sinksink: 樓上g大方便說詳細些嗎?歹勢厚顏請益 01/05 20:16

soqqcat: 其實我的消保法條文還引錯條,寫成51條XD 01/05 20:19

goohyeah: si大抱歉,剛憑印象回錯了,我指的管委會侵害基本權,然後 01/05 20:44

goohyeah: 我應該是寫由社福團體主張,類似選定當事人的概念。 01/05 20:45

goohyeah: 另外細節真的忘了QQ 考完試完全失憶,有幸上榜,現在看題 01/05 20:46

goohyeah: 目覺得超難... 01/05 20:46

soqqcat: 我也是 看了自己的答題架構 有點失憶。等明天工作忙個段 01/06 00:20

soqqcat: 落再讓我想想 01/0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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