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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fident:純正/不純正身分犯的意義看清楚,應該就可以理解了 05/17 22:59
→ Searle:純正=資格有無的問題 不純正=刑法加減的問題 05/17 23:01
推 Crazyloveyou:純正很容易了解 不純要背一下 刑有重輕 274 05/17 23:03
→ Crazyloveyou:純正 不純正 容易搞混 我一開始也會搞混純正身分有無 05/17 23:04
→ ppc123:281要求行為主體為直系卑親屬,照法條看,應該是純正身份犯 05/17 23:09
→ zzaass23:277不罰未遂 281未遂要罰 是加重了吧 傷害是人人都能傷 05/17 23:12
推 jespershine:本來就是純正身份犯啊~~有誰說是不純正身分犯嗎? 05/17 23:12
→ zzaass23:純正身分犯 像偽證罪 要通譯 證人 鑑定人才能犯 05/17 23:13
→ zzaass23:舉個例子好了 你和你朋友打你爸結果281 請問法官怎麼判?? 05/17 23:15
→ zzaass23:又如是殺你爸 請問用31 I 還是31 II ?? 05/17 23:16
→ ppc123:X哇通阿,謝謝各位大大 05/17 23:59
→ Crazyloveyou:31 1項 純正 2項 不純正 超好記的 05/18 01:57
推 sssn1:若該條刪除,則行為人會由受處罰變成不受處罰。 >>>純正 05/18 22:16
→ sssn1:若該條刪除,行為人仍會受基本款法條處罰。 >>>不純正 05/18 22:17
→ sssn1:若沒有281,則行為人免於受罰(277不罰未遂) 故應為純正身分 05/18 22:19
→ sssn1:A與B共同傷害A父未遂 A:281 B本來獨自傷害A父未遂不會被罰 05/18 22:21
→ sssn1:卻因為跟A一起,依31I擬制身分,亦成立281 05/18 22:22
→ sssn1:A與B共同殺死A父 A:272 B依31II,論271(雖然這邏輯很妙..) 05/18 22:24
推 sssn1:另一個有爭議的是163,有人認主體要公務員故是純正,但即使沒 05/18 22:29
→ sssn1:163,仍有162能罰,公務員乃罪責加重,故個人支持不純正立場 05/18 22:30
推 humannature:是有人留一手嗎?怎麼身分犯學界被罵的爭點沒人講 05/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