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Examination
: 基隆海關陷貪汙風暴 僅1官員拒收賄遭罵「白目」
我來說一個白目的故事,
我沒有錢我也不知道要幹嘛於是我就去考國考,
而且從小到大老師一直要我唸書,不然我甚麼都不會我沒有未來。
好吧~那就去考吧~
結果問題來了,考試內容和工作不相關這些都是小事,
反而是有一些大事值得思考,首先是工作上性值的不同,
公務員擁有權力,權力來自人民的願望[或是相關團體,抑或是國家發展需要保護的產業]
執行公務,也就是執行這些人民的願望,保護相關人的權力、維護國家未來的競爭力,
這就是我認為的大方向,但是任何一個案件,都是直接傷害我面對的人,或是說違法的人
,他們可能被罰錢甚至丟了工作無以為生。
我在辦公室冷氣吹爽爽卻要決定別人辛苦工作的收益,
雖然說他們也知道這些違法,我也知道他們犯法,
但是這個奇妙的世界,卻讓辛苦工作的人被罰錢失業,我還是繼續爽爽吹冷氣。
我這個廢物,我明知道法律是許多人的願望寫下來的葵花寶典,為人民把關,
有男人想混進宮裡都要剁雞雞,但是當公務員是真的要剁下去,對方一生就被毀了,
而我,保護的是一直改變的法律,那種心裡的壓力與自己覺得有些時候法律寫得太誇張
,卻依規定一定要執行的時候,我最後還是依當下我的判斷做決定。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明知違法而放行。是的,因為我受不了不合理的處罰、冗長的程序、
甚至是我懶、我還有就是我笨到我覺得努力工作的人不應該因為這點小事受這麼重的處罰
。到了公務員生涯末期,我發現如果我無法改變現狀,又覺得現實裡不應該照法律處罰,
那麼,我到底能為這本法律,做些甚麼?
我捧著一本名為法律的書,但是我捧著的是眾人的願望。
慶幸的是,罰我自己,沒有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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