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刑訴 無令狀搜索的問題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h816090 (~Argon~)
時間 2015-08-04 22: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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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常見到 警察 臨檢時 在車子的後車廂裡搜到毒品 可是依照刑訴一百三十條規定 附帶搜索只能搜索立即可觸及 之處所,後車廂應該不算是吧!! 問題二: 我們刑訴的老師說 131第一項 是用來搜索人的無令狀搜索。 131第二項 是用來搜索物的 如果是搜索人的就不可以搜索物品,大家也是這樣寫答案的嗎?? 每次看新聞我都很疑惑,所以想請教各位!!!! -- Sent from my Android -- 我當初是推想 嫌犯有88之一第一項第三款 事實足認犯嫌重大,經盤查逃逸。 然後再130 附帶搜索。 只是疑惑後車廂有沒有適用。 感謝你的解答!!! 因為常看到新聞在報,說警方臨檢時查獲毒品,我想可能記者的用語也不夠精確吧! 感謝大家提供的資訊!!!!! 聽起來刑訴158之4很好用,只要搜到犯罪證據,幾乎都可以適用權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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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01234: 問題一,130還有所使用之交通工具08/04 22:38

chshs0119: 可是臨檢應該不符合130的要件吧...08/04 22:46

chshs0119: 問題二 我的理解跟你一樣08/04 22:47

jaysuzuki: 搜索人還是可以130 08/04 22:49

s1001234: 問題二,還是可以扣押應扣押之物,但僅限在找人的“過程08/04 22:52

s1001234: ”中,人一找到,你這個搜索就必須停止了08/04 22:52

s1001234: 而且是目光所及,如果你找人,卻跑去開抽屜,很明顯就08/04 22:53

s1001234: 不符合你的目的,這時候扣押到的物品就是違法08/04 22:53

s1001234: 話說臨檢就要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了@@…08/04 23:05

s1001234: 不過假如在後車廂搜到毒品這件事是合法的行為,那這時08/04 23:05

s1001234: 候應該是刑訴88再刑訴13008/04 23:05

s1001234: 至於交通工具是否包含後車廂,剛剛詢問了我的律師室友,08/04 23:08

s1001234: 有學者認為該交通工具應做目的性解釋,限縮在車廂內部08/04 23:08

s1001234: 空間而不包含後車廂。不過實務上的認定很寬鬆就是了@@…08/04 23:08

louis123321: 看你在後車廂找到什麼,如果是槍砲毒品,即使是違08/04 23:12

louis123321: 法搜索 最後還是會有證據能力08/04 23:12

chshs0119: 是因為158-4公共利益的原因吧...08/04 23:47

h816090: 感謝各位的解答!!!!!!08/05 00:07

nokia2009: 實務和學說規定有落差,警察盤查的車常已鎖定,因監聽 08/05 08:52

nokia2009: 或跟監許久,所以確定其中有違禁品,然後故意要看車內 08/05 08:53

nokia2009: ,車主驚慌下多會同意,毒販大多被抓多次很清楚自己行 08/05 08:53

nokia2009: 為不當,故同意搜索時很難說自己不解其意,且查獲毒品 08/05 08:53

nokia2009: 量大,我過去在憲兵隊和刑事局辦案時曾查獲近百公斤K他 08/05 08:53

nokia2009: 命,法官絕對不可能說我們違法取証而排除該証據,至於 08/05 08:53

nokia2009: 考試還是用學說作答就好。 08/05 08:53

guitarvolley: 學者的說法真的是考試用的 08/05 09:34

louis123321: 他們又不從事實務工作XD他們只要負責在研究室嘴砲好 08/05 10:02

ghoul125: 問題一我覺得看個人怎麼採,但就附帶搜索的立法目的,後 08/05 11:50

ghoul125: 車廂不屬於歷即可控制之範圍,但實務常用文義解釋... 08/05 11:50

ghoul125: 問題二,看102台上59決蠻清晰的08/05 11:53

yalinghuang: 現實中的警察都用同意搜索的名義吧...誰敢不從 08/05 15:36

louis123321: 因為有些警察突然忘了就事後才補簽同意書阿 08/05 16:11

louis123321: 最高院很多判決都在爭執事後補簽的問題 08/05 16:11

louis123321: 不過的確是大部分 沒人敢不從吧... 08/05 16:12

guitarvolley: 一般良民看到警察就先腿軟,只有刁民會跟警察嗆聲 08/05 16:33

chshs0119: 樓上 還有小屁孩 前陣子看到好幾則小屁孩對警察嗆聲的 08/05 16:55

chshs0119: 新聞 08/05 16:55

jim810703: Louis大大我在警察機關服務 如果事後寫同搜,會違法嗎 08/05 21:17

jim810703: 我看好多學長都這樣搞…只是剛好遇到的犯嫌都不懂法律 08/05 21:18

deviLINside: 後車箱記得算是 立即可觸及處所,至少美國法是。 08/06 02:36

haha777: 我的刑訴老師王皇玉說 就算妳懂法律不簽同搜 警察還是有 08/07 12:38

haha777: 辦法弄妳.... 08/07 12:39

haha777: 過去有個律師在西門町跑步被警察違法拘捕 後來律師告警察 08/07 12:40

haha777: 最後本案也不了了之..(好笑的是 律師現場教警察法律知識) 08/07 12:40

haha777: 律師當場告訴警察這是違法拘捕 警察也說是 但仍然拘捕 08/0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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