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eK1vbLK (C_ChatBM) 不服判決

看板 C_GenreBoard
作者 XFarter (我來自施工的大學店裡)
時間 2025-06-26 18:58:29
留言 0則留言 (0推 0噓 0→)

看板名稱: C_ChatBM 申訴人ID: XFarter 申訴對象ID: ifulita, Sessyoin 申訴原因: 本人因於 #1eK1PxmC (C_Chat) 文章中之推文, 遭 C_Chat 板主群以違反板規 4-11 為由判處水桶。 雖經 #1eK1vbLK (C_ChatBM) 推文內說明、以及 #1eMCgPj8 (C_Chat) 申訴,原審板主仍 維持原判。 本人認為,此判決對板規 4-11-III 之解釋過於僵化, 不僅與 C_Chat 創板宗旨有所扞格, 更可能對看板長期的討論自由與互動交流產生負面影響,故懷著對板規與站規的尊重, 向小組長提起上訴,懇請明鑑。 ------------- 本次爭議的核心,在於對板規 4-11-III 的理解與適用。 > `4-11-III: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 討論,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原審板主 ifulita 於判決及後續回覆中, 其核心理由為: 「遊戲裡根本就沒有那個角色,裡面沒出現的政治人物當然與該作品無關。」 此一「是否登場」即為「是否相關」 的二元標準,看似清晰,實則已過度限縮了板規所保障的合理討論空間,茲分述如下: (另判違規的 Sessyoin 由於未竟說明之責,在此便不對其想法及觀點做評論。) ### 一、 原判決對「相關性」的認定,已悖離 ACG 討論的常態與深度,並與板規第一章 精神相衝突 C_Chat 創板宗旨 1-2 明確指出: 本板追求「交流溝通」(1-2-1) 與「言論平衡」(1-2-2) 兩大要素。 其中,當無衝突時,以 1-2-1 為優先。 ACG 作品的討論,從來不只侷限於作品本身登場的人事物。 更有價值的討論,往往是將作品的主題、世界觀、角色原型與現實世界的元素進行對照、 比較與延伸,從而深化對作品的理解。 例如: * 討論《機動戰士鋼彈》時,引用現實中的戰爭史或政治哲學。 * 討論奇幻作品中的種族衝突時,援引現實的社會議題。 * 討論以歷史為背景的作品時,比較虛構劇情與真實歷史人物的差異。 我所討論的遊戲,其核心議題(Issue)是「台灣總統大選」, 核心機制(Mechanic)是「大富翁式的政治攻防」。 我的推文內容,是將一位與該核心議題高度相關的當代政治人物, 套入該遊戲的核心機制中進行假設性討論。 此舉的本質,是藉由一個更為人所熟知的當代範例, 來 我也有在推文中多次強調我的意圖, 這完全符合 ACG 深度討論的常態,是 1-2-1 所鼓勵的「心得交流」。 然而,原審板主以「」為由, 直接將此類比討論定性為「無關」, 實則是以追求 1-2-2 的秩序為名,過度壓抑了 1-2-1 的交流。 試問:若此判例成立,未來是否所有跨作品、跨時空、連結現實的深度討論, 只要提及「未登場」的人事物,僅僅是為了阻卻特定文體, 都將被視為違規? 而那些偷渡文、 卻被視為合理討論? 這無疑會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使 C_Chat 的討論趨於淺碟化, 與創板宗旨背道而馳。 ### 二、 板規 4-11-III 的「不得離題、提及無關」應從「討論脈絡」判斷,而非僵化 的「登場與否」 原審板主的標準, 實質上是對板規進行了限縮解釋(Restrictive Interpretation), 將「相關」等同於「登場」。 然而,條文本身並未如此規定。 >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此條文的立法目的,應是為了防止使用者藉由政治ACG作品, 偷渡與該作品主題無關的政治謾罵或宣傳。 判斷是否「離題」或「無關」,關鍵應在於「討論的焦點是否仍在 ACG 作品上」。 甚至於我也有給出基於古典邏輯的形式化表達作為參照樣本之一。 * (我的情況): * `「如果(遊戲機制)用在(相關議題的另一人物)身上,會產生(遊戲內的)效果...」 ` * 焦點仍在遊戲機制,提及人物是為了說明機制。 * 違規的離題討論(我並未如此): * `「講到這個遊戲,就讓我想到」` * 焦點已從遊戲轉移到現實政治評價,構成藉機宣傳或攻擊。 我的推文顯然屬於前者。 我並未評價柯文哲的個人功過或政治理念,而是將其作為一個「角色符號」, 置入遊戲框架中進行思考實驗。 此種討論與主題的連結性(Nexus)是明確且緊密的。 原審板主無視此一脈絡,僅憑「未登場」即判違規, 顯然是對板規的過度解讀### 三、 以「是否登場」作為唯一標準,將導致板規適用上的「不確定性」與「不可預 測性」 一個好的法規,應讓使用者能清楚預見其行為的後果。 若板主心中的那把尺(必須登場),並未明確寫在板規上, 這將導致使用者無所適從。 尤其 i 版務和 S 版務近幾個月的判例、爭議及上訴文章, 更是能作為活生生的示例供恰眾們參照。 甚至連評價最為人稱道的 A 版務, 對於四萬換一塊的判例也有「誤判」的狀況。 * 何謂「暗示」? * 板規寫明「明示暗示」,若嚴格要求「登場」,那「暗示」的空間何在? * 如《返校》的背景是戒嚴時期,討論與戒嚴相關但未明確登場的歷史人物, 是否無論如何都不得不判違規? * 何謂「議題」? * 板規允許討論「議題」。 2000年的總統大選遊戲,其議題是「總統大選」。 那麼,討論「總統大選」這個議題在不同時期的樣貌, 為何會被視為「離題」? 原審板主的判決,即便申訴人舉了數個符合常理的範例, 但實質上是將一個模糊的、難以被自然語言描述的內心標準、立場和價值, 凌駕於成文的板規之上。 這會讓使用者未來在討論相關議題時動輒得咎, 只能不斷猜測當屆版務的心意。 此種已經經歷數屆的不確定性,對看板的「法律安定性」傷害甚鉅。 ### 結論:懇請小組長撤銷原判,並協助釐清板規解釋之準則 本人深知: 板規 4-11 的存在,正是 1-2-2「追求平衡」精神的體現。 其核心目的在於防止 C_Chat 淪為政治攻訐的戰場,非徹底扼殺所有與台灣現實元素相關的深度 ACG 討論。 一個真正健康的社群平衡, 應是建立在清晰、合理且具備可預測性的規則之上, 讓使用者得以在邊界內自由交流, 同時有效嚇阻惡意的引戰行為。 對此,我必須鄭重聲明,我的推文行為完全沒有違背 1-2-2 的平衡精神: 1. 我的討論並未製造對立與混亂: 我的推文聚焦於遊戲機制的假設性應用(`如果做成...會有...坐牢卡加成`),這是一個 中性的、關於遊戲設計的思辨。 2. 我並未評價該政治人物的功過、未宣揚其理念、 更未攻擊其支持或反對群體。 討論的「主體」始終是 ACG 作品, 提及的現實人事物,僅是作為深化討論的「客體」與「喻依」。 這種討論方式, 與那種會引發激烈爭議、擾亂看板秩序的政治文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3. 我的詮釋並不會讓 4-11 失效: 允許基於「實質關聯性」的討論,不等於為政治文大開後門。 板主依然可以根據以下標準當作參照,精準地打擊真正的違規: * 是否離題? 討論是否已從 ACG 轉為純粹的政治評價? * 是否意圖引戰? 是否使用攻擊性、貶損性詞彙挑起對立? * 是否宣揚理念? 是否意圖利用 ACG 作品來推銷個人政治立場? * 關聯性是否薄弱? 是否為硬扯、濫用,缺乏合理的連結脈絡? 以上標準即便並非完美,但仍足以將惡意引戰者盡可能地繩之以法, 同時保護像我這樣進行善意、有建設性討論的使用者。 板規 4-11 應是一道精準的「防火牆(Firewall)」, 阻擋惡意的政治引戰; 而不應成為一片「焦土(Scorched Earth)」, 將所有具啟發性但稍具敏感度的思辨夷為平地。 原審板主「只要未登場,即屬無關」的僵化標準, 正是將防火牆變成了焦土政策。 這種為了追求形式上的絕對安全, 卻過度犧牲了實質的交流品質的做法, 已然失衡, 更違背了板規 1-3 所揭示的「先取互相平衡,再論溝通和交流」的優先次序。 綜上所述, 本人之推文,是在一個合理的討論脈絡下, 對 ACG 作品進行有意義的延伸探討。 此行為既在 1-2-1 的交流範疇內,也未破壞 1-2-2 的社群平衡原判決的僵化解釋,不僅是對個案的誤判, 更可能對 C_Chat 未來的討論生態及版務判準參照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 懇請小組長明察,撤銷對本人的水桶處分。 並藉此機會, 就 4-11-III 的「相關性」與「離題」提供一個更清晰、更符合比例原則的解釋標準, 讓 C_Chat 的使用者與管理者未來能有所依循, 共同維護一個既能自由思辨,又能和諧共處的 ACG 討論環境。 而不是為了「創造蔚藍純淨的西恰」而大行其道。 https://truth.bahamut.com.tw/s01/201811/2f3801da577ea4fe941f8f89adecf640.JPG
欲平反之結果: 4-11 改判無違規 所附證據: 1. 在 C_Chat 被檢舉文: #1eK1vbLK (C_ChatBM) 2. 在 C_ChatBM 的檢舉文: #1eK1vbLK (C_ChatBM)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5.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50935511.A.DE3.html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