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明確b-1-4 適用範圍

看板 C_ChatBM
作者 youngglasses (今月的夜色真美阿)
時間 2023-10-08 16:24:12
留言 12則留言 (5推 0噓 7→)

B-1-4 非當事人或板主,於 [檢舉] 文或 [申訴] 文中多次推文影響秩序 (如離題、謾罵、嘲諷、嬉鬧等)。 單一篇文章複數(2次以上)推文與檢舉跟申訴討論無關的推文 -> 適用 B-1-4 多篇文章,每篇固定推文一則與檢舉跟申訴討論無關的推文 -> 這樣不適用B-1-4對嗎? 煩請確認 -- 檢舉了你說不會看板規不會判斷, 問了你說判的人沒有回答問題的義務 可以嘛,反正你同一個id 講話都自相矛盾.很正常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43.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96753454.A.317.html

smart0eddie: 都有罰過 你可以檢舉看看 118.171.3.43 10/08 16:25

laptic: A-1-2 可以檢舉多篇啊 = = (這我以前有解 180.74.216.234 10/08 16:25

laptic: 釋過) 180.74.216.234 10/08 16:25

Sessyoin: 再跟你分享一個經驗 板主沒有回答問題的 59.115.81.60 10/08 16:28

Sessyoin: 義務唷 ^_^ 59.115.81.60 10/08 16:28

motw1999: 他沒說錯啊 板主只有被小組長要求時才有 59.115.137.202 10/08 16:35

motw1999: 必須回答標準的義務 59.115.137.202 10/08 16:35

Sessyoin: 沒有矛盾呀 我不是一開始就跟你說了 59.115.81.60 10/08 16:35

Sessyoin: 推 Sessyoin: 判例是你自己應該要找的呀 59.115.81.60 10/08 16:35

Sessyoin: 我是叫你自己翻判例 沒有叫你伸手要答案 59.115.81.60 10/08 16:36

guogu: 這一條沒有寫單篇吧 只說在檢舉申訴文多次111.249.146.218 10/08 16:39

youngglasses: 恩,所以就問清楚啊. 我先檢為快 150.117.243.27 10/0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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