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oy-Girl
這系列看下來
王力宏的邏輯真的打到女權的痛點
1.發生關係:
女生自願 女生賺到 何必負責?
2.照顧小孩生小孩:
有給生活費 佣人 提供豪宅
3.女生未工作之損失:
女生自願 何來負責?
4.應給予女生之補償:
男女平等時代
補償當然用女生的薪水換算比例
否則就是獅子大開口
5.外遇約砲:
才華靈感來源 心理疾病 並非故意
王力宏若不是逼離婚魚死網破
李靚蕾是否真的會被吃死死啊?
當然我還是有些父權的
認為男生該負起責任
但以力宏這邏輯
是不是可以稱得上女權殺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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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hangguan125: 閱 12/20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