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議]修法虐兒同住者知情不報視同共犯

看板 BabyMother
作者 smartsnake (每天每天)
時間 2024-04-09 22:38:19
留言 166則留言 (42推 4噓 120→)

轉貼 公共政策平台 [附議]修法:虐兒者同住之親友,或托育單位之職員無制止及無主動報警則為虐兒共犯,與正犯同 公共政策平台 https://iiil.io/jF9D ———————————————- 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剴剴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74.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12673502.A.83D.html

Reddin : 推 剴剴虐成這樣,同住家人不知情?! 太誇張 04/09 22:52

Delusion : 推,已附議 04/09 23:01

omg6999 : 保姆沒抽煙 但剴剴送醫時手、腳、背上都是被燙傷的 04/09 23:19

omg6999 : 菸疤...保姆家人可以置身事外? 04/09 23:19

c96431006 : 推 04/09 23:29

chocopoodle : 支持 04/09 23:40

rivachax2 : 推起來!! 04/09 23:43

Mancer : 這平台真是鄉民洩憤的好地方,當初發明這玩意兒的 04/09 23:46

Mancer : 公務員是天才。 04/09 23:46

ukw314 : 到底要多冷血才可以這樣嗜血旁觀 04/09 23:50

TSMininder : 哪可能不知情 這幫人太可怕了 04/10 00:08

bird1314 : 這個有說要怎麼舉證嗎 04/10 00:19

raindayla : 推一下 04/10 00:35

piggymimi : 已覆議,推! 04/10 00:39

seesky82321 : 推 04/10 00:39

AppleAlice : 提爽的吧,要怎麼認定和證明同住?知情? 04/10 00:39

applexdot : 抱歉,那我認為家長要多付給同住者錢,不然沒好處為 04/10 02:09

applexdot : 什麼需要負責,鄰居為什麼就不用? 04/10 02:09

applexdot : 那你看到違停沒有檢舉要不要賠給後來撞到違停死掉的 04/10 02:10

applexdot : 人? 04/10 02:10

applexdot : 你有看到烏克蘭被攻打沒去當義勇軍,這樣你也很冷血 04/10 02:12

applexdot : 啊,拜託不要家長不要太理盲濫情好嗎,同住家人有施 04/10 02:12

applexdot : 虐那就去告他是共犯,不要沒有證據就要安一個不合比 04/10 02:12

applexdot : 例的罪名給人 04/10 02:12

applexdot : 當原本合理的訴求變得過火,會模糊真正重要的核心, 04/10 02:14

applexdot : 而且近親互相掩護甚至是不罰或是減免的事由(參見藏 04/10 02:14

applexdot : 匿人犯等罪),更何況根本沒參與犯行的純旁觀者= = 04/10 02:14

applexdot : 那外傭、租客你們也要追殺嗎? 04/10 02:15

NEWOLD : 這個太過火了吧 04/10 02:21

stephanie920: 蘋果小姐你是保姆嗎?顛覆我三觀……跟外面停車什 04/10 06:38

stephanie920: 麼事?走過去的是車主家人嗎? 04/10 06:38

stephanie920: 標題就已經是知情不報了! 04/10 06:39

stephanie920: 妳被虐爆的時候旁邊有第三者坐著看電視妳覺得正常? 04/10 06:41

Ponsali : https://reurl.cc/eL0RGb 04/10 07:43

Ponsali : 上面貼錯連結了…… 04/10 07:45

Ponsali : https://reurl.cc/97de6j 04/10 07:45

AppleAlice : 這提案很直觀但細想問題一大堆吧,大部份的保母帶白 04/10 07:51

AppleAlice : 天,同住家人白天一定在家嗎?那種戶籍在但實際上可 04/10 07:52

AppleAlice : 能因為工作或就學不固定住的咧?同住家人未成年或經 04/10 07:52

AppleAlice : 濟上精神上必須仰賴保母的呢?這種入罪而且還同罪打 04/10 07:53

AppleAlice : 擊層面太廣了,刑事責任用推定的太危險了 04/10 07:54

AppleAlice : 而況a版友說的對,藏匿人犯和滅證都有特定親屬關係 04/10 07:55

AppleAlice : 減免刑責的規定了,證人義務也有一定親等可以拒絕回 04/10 07:55

AppleAlice : 答的規定,立法理由是什麼可以去看一下 04/10 07:56

AppleAlice : 我也覺得這個提案真的就是針對個案的理盲濫情 04/10 07:58

norikko : 針對個案就算了,從新從輕原則根本無法適用到這個聯 04/10 08:06

norikko : 署想要打擊的人… 04/10 08:06

vi6 : 有部份責任合理,相同責任就太扯 04/10 08:06

norikko : 真的就是濫情理盲無誤 04/10 08:07

norikko : 從舊從輕*才對 04/10 08:11

girlo : 什麼可以定義知情不報?同住一間也有可能作息不同 04/10 08:13

girlo : 一個月碰不上一面,同個戶籍可能根本不住在一起, 04/10 08:13

girlo : 這種提議只是一種洩憤而已 04/10 08:13

nolander : 可惜不是唯一死刑 04/10 08:14

TBBT : 法律真心沒這麼簡單,條文也不是寫得出來就足夠完 04/10 08:50

TBBT : 善的。 04/10 08:50

fefei : 合理吧 酒駕也是啊 共乘的乘客也有責任 04/10 09:04

varitus : 也覺得這提案太過火了 04/10 09:16

somia012 : 立法精神就一句話「都住一起了怎麼可能不知道」簡單 04/10 09:39

somia012 : 粗暴 很有台灣風格 04/10 09:39

c8xji : 可以理解但先定義何為同住者及如何舉證同住者知情與 04/10 10:01

c8xji : 否 04/10 10:01

azcookie : 推 04/10 10:02

stephanie920: 都是蘋果挺蘋果也算特別了….. 04/10 10:57

benson502 : 推 04/10 11:09

kamch166 : 附議! 04/10 11:17

synytc : 酒駕的乘客知情不報是罰錢,這個提案如果是罰錢還可 04/10 11:29

synytc : 以討論,但跟施暴者同罪有點太誇張了…同住者如果是 04/10 11:29

synytc : 弱勢,報警了會被揍的那種,自身難保還要被罰同罪? 04/10 11:29

synytc : 以學生角度舉例,看到同學霸凌別人沒告訴老師,所以 04/10 11:34

synytc : 跟霸凌者同罪,光想像就不合理吧? 04/10 11:34

smartsnake : 我認為先附議將同住者有檢舉責任這個議題浮上政策討 04/10 11:39

smartsnake : 論台面再說。一開始的提議當然會是不夠周詳的,但是 04/10 11:39

smartsnake : 如同酒駕同車者的規範定訂過程,總是需要有一個起頭 04/10 11:39

smartsnake : ,才能有機會討論跟修訂。請大家多多幫忙。 04/10 11:39

smartsnake : 就像虐兒唯一死刑一樣,就我所知道的過去唯一死刑是 04/10 11:47

smartsnake : 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已經早就被廢止了。現在大概不 04/10 11:47

smartsnake : 可能再有”唯一死刑”這種霸王條款,但是能夠反應出 04/10 11:47

smartsnake : 許多民眾認為兒虐應該要加重懲罰的想法,來推動修法 04/10 11:47

smartsnake : 的方向。而不是說不可能有唯一死刑就拒絕附議,這樣 04/10 11:47

smartsnake : 連浮上檯面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04/10 11:47

Shimon630 : 推 04/10 11:49

fefei : 罰錢是必要的 酒駕者如果是你上司或同事 你最好敢 04/10 11:49

fefei : 舉報 一定會有這個權力不相當的情況發生呀 然後學 04/10 11:49

fefei : 生沒滿18歲 未成年不必加入討論 04/10 11:49

norikko : 老實說稍微有一點法治概念的人都會覺得這個提案很蠢 04/10 12:29

norikko : ,為什麼別人要冒著被覺得很蠢的風險去為你的提案附 04/10 12:29

norikko : 議買單?難道不是提案的人有責任把用字跟概念表達得 04/10 12:29

norikko : 更清楚嗎? 04/10 12:29

mumuw : 這樣凱凱案裡面那個外傭也是共犯囉? 04/10 12:33

appleIII : 建議幼稚園.托嬰中心都該設定旁觀者罰款 04/10 13:21

appleIII : 要自保就都放好監視器和錄音筆在身上 04/10 13:23

louistoast : 這條提案真的不太行 04/10 13:23

louistoast : 如果我是虐兒者,我被發現後立即恐嚇同住人 04/10 13:23

louistoast : 敢報警我就咬死你早就知道了但知情不報 04/10 13:23

louistoast : 你現在去報警你就會變成共犯 04/10 13:23

louistoast : 你的人生就完了 04/10 13:23

louistoast : 這樣大部分人都會選擇賭看看全家串供隱匿 04/10 13:23

louistoast : 受虐兒童更沒有機會求助了 04/10 13:23

akiraonlyone: 可以懂提案初衷是希望有更多拯救受虐孩童的機會, 04/10 13:30

akiraonlyone: 但這提案太多瑕疵了,比如本案的外傭算共犯嗎?如果 04/10 13:30

akiraonlyone: 只是去親戚家住兩天就吃上官司有多少人要跳腳? 04/10 13:30

anidori : 推樓上,而且沒考慮到同住者也是暴力受害者的可能 04/10 13:32

anidori : 性嗎?完全只是洩憤用的提案而已 04/10 13:32

anidori : Sorry是推louis 04/10 13:34

synytc : 換個角度,是不是能設法鼓勵舉報者、吹哨者 04/10 13:42

fuu8xup : 覺得不合理+1,純粹洩憤用的提案。再無法定義何謂同 04/10 13:44

fuu8xup : 住者以及如何定義知情與否,再加入同住者如果本身也 04/10 13:44

fuu8xup : 被暴力對待、PUA、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這提案只從 04/10 13:44

fuu8xup : 兒福聯盟保母一案去設想,完全不去考量更大一群高風 04/10 13:44

fuu8xup : 險家庭的處境。 04/10 13:44

snowtoya : 現在一堆提案說真的看起來都像純粹讓一般民眾發洩用 04/10 13:47

snowtoya : ,根本沒有想過現實執行起來會有什麼問題,更甚者 04/10 13:48

snowtoya : 有些人還覺得反正我就是要這樣(重罰、連坐),至於會 04/10 13:48

snowtoya : 造成什麼其他負面效應或影響,立法者要自己想辦法 04/10 13:48

snowtoya : 我一般民眾又不懂法律,關我何事? 04/10 13:49

snowtoya : 把修法當菜市場,漫天要價就地還錢 也是很令人無語 04/10 13:52

kalyu : 推起來 04/10 14:26

littleyu : 不忍噓,理盲濫情。同住者如何定義?同住者一定知 04/10 14:33

littleyu : 情嗎?同住者有相對權力能夠通報或是大義滅親嗎? 04/10 14:33

lovepvsj : 推,孩子好可憐 04/10 14:46

asd31415926 : 看標題這提案感覺就是發洩情緒用的而已 還一堆人推X 04/10 14:47

asd31415926 : DD 04/10 14:47

ezoboy : 推 04/10 15:29

su940016 : 推! 04/10 15:49

zerg2150 : 要如何舉證?氣歸氣,還是要回歸法理 04/10 17:49

applexdot : 30樓的,所以我不會去說要做出這種法條,但這個提案 04/10 18:50

applexdot : 人竟然會去提出要連署這種法條,我以為批踢踢媽媽至 04/10 18:50

applexdot : 少都有大學畢業,如果認同這種奇怪的想法那真的是沒 04/10 18:50

applexdot : 救了= =,以後你們的小孩看到同學被霸凌知情不報要 04/10 18:50

applexdot : 不要也一起懲罰??? 04/10 18:50

applexdot : 家人又如何,世界上唯一需要負責的家人就只有親權人 04/10 18:51

applexdot : 跟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受監護人而已,如果你公公亂摸 04/10 18:51

applexdot : 看護,同住的你也要被罰,你不會很莫名? 04/10 18:51

MosDonalds : 真的 04/10 18:52

MosDonalds : 有沒有想過同住者也是被虐待的人= = 04/10 18:52

lilychichi : 這個提案不行+1 真的有仔細思考後可行性才提出嗎? 04/10 19:07

asd31415926 : 台灣人就理盲又濫情啊 不過這種+1+1的盛況我以為只 04/10 19:16

asd31415926 : 會出現在臉書新聞下面 沒想到批踢踢也是如此了 04/10 19:16

lspss93009 : 請問同住者是整個社區都連坐嗎? 04/10 19:49

lspss93009 : 畢竟樓上樓下鄰居聽到小孩子哭聲 04/10 19:49

lspss93009 : 如果沒通報應該也要連坐 04/10 19:49

sonrisalsh : 正常 台灣人的心態就是這樣 04/10 21:34

kentano : 嚴格保護嬰幼童 同住者應該加重求刑 04/10 21:47

potatohaha : 提案很荒謬 整個模糊焦點 04/10 22:08

smartsnake : 這種公民提案文字內容當然不可能和最終立法條文ㄧ樣 04/10 22:32

smartsnake : 。經過碩博士修練的人都知道proposal和最後完成論文 04/10 22:32

smartsnake : 差很多,大學畢業的可能不知道。 04/10 22:32

norikko : 說白了你這是一坨屎想寫成博士論文欸 04/10 22:36

snowtoya : 而且不是自己寫 是叫別人寫… 04/10 23:03

shawncarter : 推 04/10 23:04

sharek : 不用一直跳針提案和最終是不同,至少提案要合理吧 04/11 08:36

sharek : ?這看起來就只是為了發洩隨便提的... 04/11 08:36

SQ1235741 : 推 04/11 09:46

asd31415926 : 一坨屎理論笑了XDD 04/11 11:45

cba1214 : 這裡有這麼多理盲濫情的人我反而放心,不然我都以為 04/11 12:50

cba1214 : 自己是異類了 04/11 12:50

applexdot : 反正理盲濫情的人就繼續把公眾資源浪費掉啊,只要成 04/11 18:41

applexdot : 案公務員就要處理,就像每次刁民陳情我們都要花時間 04/11 18:41

applexdot : 回復,來文狗屁股不通就算了,跟精神障礙寫的一樣, 04/11 18:41

applexdot : 還會排擠其他民眾案件的處理時間,希望亂提案的人, 04/11 18:41

applexdot : 等你們某天有正經事情,要用到行政機關跟司法機關資 04/11 18:41

applexdot : 源的時候,不要再來靠腰公務員做事很慢 04/11 18:41

smartsnake : https://i.imgur.com/B95ZywQ.jpg 04/11 19:03

norikko : 好喔,把沒有保證人地位的路人直接用共同正犯處理, 04/11 19:19

norikko : 更沒有人會出來發聲囉。 04/11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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