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子折讓單未上傳 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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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duc (小火柴)
時間 2025-06-04 08: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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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折讓單未上傳 罰 2025-06-04 01:2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自7月1日起,電子發票退折讓作業將正式納入罰則規範,凡使用 電子發票的營業人,如與買方合意辦理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等交易情形,應由「賣 方」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簡稱折讓單),並於規定期限內透過網路傳 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存證,否則恐將面臨罰鍰。 財政部為強化電子發票資訊的完整性,並考量多數賣方業者具備電子作業能力,於今年起 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之1,明訂電子發票發生退貨或折讓時,折讓單應由賣 方負責開立並完成上傳,買方不再需主動配合傳送資料,藉以明確責任歸屬並簡化程序。 考量部分營業人尚須時間調整內部開票系統與帳務作業,財政部設有六個月輔導期,自1 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期間內如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或上傳折讓單,可暫時免除《加值型 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規定的處罰。然而,輔導期一旦屆滿,罰則即全面生效。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8271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9.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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