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境外電商服務營業稅四情境 應留意報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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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duc (小火柴)
時間 2025-05-07 08: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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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電商服務營業稅四情境 應留意報繳時限、發票等規定 2025-05-07 00:2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3Kkd7R 購買境外電商勞務的公司行號、或是一般民眾,都可能要留意營業稅相關規定,共分為一 般營業人、兼營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或機關團體、個人等四種情境。(路透) 數位經濟發展下,境外電商愈來愈盛行,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購買境外電商勞務的公 司行號、或是一般民眾,都可能要留意營業稅相關規定,共分為一般營業人、兼營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人或機關團體、個人等四種情境。 隨著數位經濟快速發展,企業與個人向境外電商購買網路廣告、線上服務等電子勞務的情 況愈來愈普遍。高雄國稅局表示,境外電商的營業稅,會根據買受人身分而有不同。 如果是賣給營業人(公司行號,即B2B交易),像是向Google、Meta等購買廣告投放、串 流平台或雲端儲存服務等,則應由買受人在給付的時候報繳營業稅;如果是賣給自然人( 即B2C交易),則是由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主動報繳營業稅。又可進一步細分為四種 情形。 https://reurl.cc/NY2z4m 圖/經濟日報提供 第一,若是一般營業人,如果購買電子勞務是為銷售應稅商品或服務所需成本支出,可免 繳營業稅,但須於付款後的次期15日內,於營業稅申報書據實申報給付金額,這項規定是 為掌握跨境交易資訊,維持稅制公平。 第二,若買方是兼營營業人,同時營業免稅與應稅項目者,則需按實際支付金額依5%稅率 計算應納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進行分攤與申報,這類型營業人因 涉及免稅與應稅用途,稅務處理較為複雜,應特別留意。 第三,若買方為小規模營業人或機關團體,則須使用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在次期 15日前,依5%稅率完成繳稅。 第四,若買方為自然人,也就是個人向境外電商購買音樂串流、線上課程、電子書、雲端 服務等電子勞務,無須自行繳納營業稅,境外電商年銷售額逾60萬元,應依規定辦稅籍登 記,並由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民眾就應留意是否有收到發票。 國稅局指出,境外電商是指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台灣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經 由網際網路或其他數位方式銷售電子勞務,當境外電商銷售額達到起徵點,就必須辦理稅 籍登記、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提醒,若納稅人一時疏忽而漏報、漏繳,只要在未被檢舉或稽查前,主動向所在地 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即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免除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215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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