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逼國中少女自拍裸照 和解騙減刑...上訴遭

看板 sex
作者 yokann ( )
時間 2024-01-12 07:33:56
留言 12則留言 (5推 1噓 6→)

逼國中少女自拍裸照 和解騙減刑...上訴遭識破改重判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70141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台中吳姓男子在交友網站認識1名國中少女脅迫她自拍裸照,一再下指令說「都沒穿,要 我說幾次」,成功取得對方自拍胸部、下體照片。法院一審以吳認罪、和解,減刑後依兒 少性剝削判5年10月,二審認為吳上訴後否認,拖欠不賠償對方,顯無可憫恕,撤銷改判 他7年6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男2022年10月17日上網以暱稱「癡情男子漢」和少女攀談取得對方臉書,吳 後要求對方傳裸照給他遭拒,吳就恐嚇「妳封鎖我沒關係,我要跟妳同學、老師和家人講 妳玩我感情」,後又以臉書傳「妳再不傳沒穿的,我就要跟妳朋友講」。 少女嚇到傳給吳,後來經媽媽檢查手機驚覺異狀才曝光,少女也 在家人陪同下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一審時,吳坦承不諱,勘驗對話也發現,吳稱「我已經說過了,都沒穿,要我說 幾次,都沒穿、都沒穿,看得懂嗎?要我說幾次」,經少女傳照片後,吳又不滿問「請問 下面你穿著做什麼?」可見他反覆要求下,少女被迫拍攝。 一審考量,吳犯後和少女及家屬調解成立、賠償,也 吳不服上訴,辯稱不清楚少女年紀,還說對方稱自己大一,不清楚她未成年,請求從輕量 刑。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吳一審時全部坦承,且少女曾說「你讓我想一下我真的要崩潰 了」、「只能自己忍著不讓別人發現」、「我不敢脫」等,遭吳脅迫下才拍攝。 二審查,吳和少女,顯見一審時以認罪、和解換取減 刑,上訴後就避重就輕不再賠償,之前還有類似前科,認為並不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 ,撤銷 -- 花三萬可以買一年半自由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25.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05016038.A.BD8.html

NEWSUP: 白癡 還以為是多少 剩三萬還不付 多判一年半 01/12 08:36

daleptt: 有腦就不會幹蠢事 01/12 08:48

Johnnyyang: 渣男… 01/12 11:50

rainbowcatch: 七年 比性侵判還要重 01/12 12:19

jasonyu1011: 省三萬 賺到7年免費飯票及住宿 好個反向操作 佩服 01/12 12:21

asdfqwer63: 無腦 01/12 12:22

yeeouo: 第59條被濫用成這樣 再次證明犯罪天堂 01/12 12:40

yeeouo: 某些法官一天到晚想著幫凶手減刑 沒有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機 01/12 12:43

yeeouo: 制就是這樣 01/12 12:43

LYS5566: 看起來 不上訴 錢就不用還了 這不是漏洞嗎? 01/13 00:11

LYS5566: 你用59條 就應該有配套追討機制 01/13 00:12

lb01833364: 柯粉不意外 一群戀童癖 01/13 00:13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