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跟20歲以下女生做愛有比較爽嗎

看板 sex
作者 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麼勇敢)
時間 2022-12-07 12:25:09
留言 64則留言 (43推 0噓 21→)

: ※ 引述《csgod1325 (alex)》之銘言: : : 聽說女生也是有分等級的 : : 20歲以上,也是最普遍 : : 18-20歲剛開發 : 聽朋友說了一件事 : 他現在正要去開發這個範圍的路上 : 女生剛滿18,目前高三 : 應該不犯法 : 女生經驗兩個男友 : 也就是18之前被開發過了 : 朋友說 : 超爽 有夠爽 又濕又緊 皮膚好 : 應該沒被玩壞 或是年輕彈性好 : 姿勢不多 : 背後式抓著快斷掉的腰 超細 : 傳教士看著年輕的妹子衝刺 : 什麼煩惱都沒有了 : 朋友4X了 不是4X貓 太噁心 : 故事聽起來像真的嗎? : : 16-18歲青澀的青春 : : 15歲以下提早成為社會小妹的8+9 : : 跟這三種不同年齡的女生 : : 真的會有明顯差異嗎? : :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宣導一下法律觀念吧 在台灣跟年輕女生性交分成3個門檻 18歲 16歲 14歲 18歲以上 只要能提出證明是合意性交就可以 不管是對話紀錄 事後聊天 開房時在櫃檯的監視畫面 都可以當成合意性交的證明 很容易被判無罪 16-18歲 一樣,只要提出合意性交的證據即可脫身 但16-18有個要注意的東西:和誘罪 簡單說就是你不能讓女生的爸媽找不到她 所以建議不要過夜,也不要讓女生不接電話 16歲以下 準強制性交罪 不管是不是合意性交都有罪 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合意會判比較輕 合意+事後取得原諒的話 有機會可以緩刑 但這條是非告訴乃論罪 也就是說 https://i.imgur.com/yKAKBli.jpg
只要有警察檢察官看到這句推文 他就能把你法辦 唯一可能脫身的原因是女生打扮成熟 並且女生隱瞞年齡 但這點舉證困難 因此絕對不要宣揚自己碰過16以下的 7年以下有期徒刑啊 14歲以下 加重強制性交罪 管你是不是合意,事後有沒有取得原諒都沒用 7年起跳最高無上限 而且還可以追加一堆東西 像是保有女生裸照,再一條 不讓她媽媽知道,再一條 而且一樣是非告訴乃論 意思是你今天隨口吹牛說 你跟14歲以下的女生性交過 一樣能被法辦 而且也不可能用女生打扮成熟脫罪 基本上犯這條就死定了 所以絕對不能碰14以下的 其實還有個兩小無猜條款 但是在座的各位都是大叔了用不到 -- 他看起來很高調啊XD 沒辦法,刑法227超兇 而且法官有時候還會玩一罪一罰 搞出個200多年刑期 刑法227追訴時效20年 法理來說真的要辦絕對可以 只是因為結婚了可視為合意+事後原諒 所以真的辦下去也是緩刑 因此應該不會有警察無聊到故意移送 我主要用意是以他為例來告誡板友 絕對不要說自己跟16以下14以下的女生性交過 非告訴乃論罪很麻煩的 對,所以通常只是為了故意增加刑期而已 不與16以下女性性交聲明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心理健康 無任何驅使我與未滿16歲之女性性交之誘因 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與未滿16女性性交之行為 至於16以上的 計有育達、啟英、中台(護專)、育英等…… 對齁 太久沒回顧這個 忘記那應該是222了 反正以前前輩都告誡把222 227記住就好了 痾,我是宣導不要碰16以下 還有絕對不能碰14以下的啊 怎麼會變成誤導犯罪了? 不過誠心請教內容錯誤的地方 我也想知道最正確的資訊 宣導 不要碰16以下 絕對不能碰14以下 16以上保存好自保證據 這些啊 因為很多人不知道這些年齡門檻啊 像有人就以為18以下就犯法 有人則以為14以上就沒事 我會很好奇我講錯的地方啊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0387111.A.3C7.html

saw6904: 兩小無猜條款近似於美國的羅密歐條款12/07 12:28

kawazakiz2: 欸你截圖ID馬一下吧12/07 12:29

sk100: 家中支柱 其情可憫 緩刑兩年12/07 12:31

sk100: 如何讓法官多愁善感起來 還是得靠錢包12/07 12:31

a21534: 截推文為什麼還要碼ID….12/07 12:32

av8d2124: 感謝分享法律知識12/07 12:33

sk100: 搞不到12歲 緩刑 才是真實台灣法律12/07 12:34

sk100: 晚一點介祐哥 讓大家看看販毒緩刑12/07 12:35

ZhChiEn: 可是都已經結婚了也是可以辦的嗎12/07 12:39

kawazakiz2: 一罪一罰不是都會合併執行變個10幾20年之類的12/07 12:44

mc2834: 所以有人要被抓了嗎? 12/07 13:02

ThomasWei919: 決定把這篇傳給待會要上刑總的大一學妹惹 12/07 13:19

kawazakiz2: 很難啦,他說自己幻想的不就解套了 12/07 13:19

adoko: 十四歲以下孤兒無財產 天下無敵! 12/07 13:24

yokann: 什麼都推給幻想哪有這麼簡單 12/07 13:25

ZhChiEn: 原來如此 居然漲姿勢了12/07 13:25

seaping: 他當年和他老婆搞不好也是二小無猜12/07 13:30

cverooo: 等等 為什麼你這麼了解 很有經驗哦12/07 13:40

hicjgogogo: 追訴期多久啊?什麼時後可以開始吹噓12/07 13:45

hicjgogogo: 看到推文20年了12/07 13:46

Wolverin5566: 有舉證有推 12/07 14:10

Wolverin5566: 台男都要小心 12/07 14:12

powerwavesky: 感謝分享法律知識 12/07 14:34

Sipaloy: 不會啦,說自己有跟16以下性交過的移送也要有證據 12/07 14:41

Sipaloy: 沒證據就是吹牛,不能因為吹牛辦你 12/07 14:41

kaohsiung73: 原PO法律用詞正確,給推。12/07 14:48

galikumi: 我高一15歲跟女友做愛16歲 我現在越想越不對勁可以去告12/07 15:03

galikumi: 她嗎12/07 15:03

Ariesboy: 法辦 不等於 被判刑,而且太專注於刑法,而沒注意到後12/07 15:07

Ariesboy: 面還有那個憲法等在那裡,容易吃虧喔,分享給大家,ccc12/07 15:07

Csir: 太好了推文全部送警局12/07 15:13

aJan5566: 我14歲被我的右手性侵了...可以告我的右手嗎?12/07 15:15

czplus: 227一項(3y~10y)不是加重強制性交,222一項二款(7y+)12/07 15:23

czplus: 才是,根據實務見解,和未滿七歲之人合意性交會構成12/07 15:23

HunsKing: 你只有18歲以上的講對其他講的都有錯誤的地方,建議你在 12/07 15:31

HunsKing: 搞清楚前先不要上來發文,等等有人被你誤導犯了罪你承12/07 15:31

HunsKing: 擔不起。 12/07 15:31

livv6: 但你開頭是宣導法律概念耶 是不是修一下比較好 12/07 15:41

livv6: 如果你真的只是想提醒大家這件事的重要性的話12/07 15:41

j022015: 笑死 XD 有人很怕12/07 15:45

chewthelife8: 光看到非告訴乃論而不是公訴我就舒服了 給過 12/07 16:01

chewthelife8: 很想知道35說的原po講的要怎麼誤導別人犯罪.... 12/07 16:02

WaLaGiGi: 這也是雖然當家教吃了不少學生,但始終不講年齡的原因^^ 12/07 16:11

kingkinggod: 所以idd要出事了嗎?笑死~ 12/07 16:35

alphish: 佛心來的 12/07 16:54

john371911: 我記得臺灣法律是屬地主義。那在哪國可以合法跟最年 12/07 17:28

john371911: 輕的妹打炮?☺ 12/07 17:28

iamala: 漲姿勢了,絕對沒有很爽。好奇問一下如果出國辦事也算嗎 12/07 17:48

iamala: ?看法條要最低三年以上的才算?所以可以約去日本開船囉 12/07 17:48

iamala: ? 12/07 17:48

PRODIGALEX: 如果idd大發的時間超過20年,根本不會有事,現在PTT多 12/07 18:37

PRODIGALEX: 半都是大叔了。 12/07 18:37

phenom42: 我以為我來到法律板 12/07 18:46

Segoi: 那雙方都是16歲以下怎麼算? 12/07 19:15

thaleschou: 推法普 12/07 19:21

thaleschou: 那個說人有錯的解釋一下啊? 12/07 19:21

cool10528: 嘴砲推文要被辦什麼?受害人都找不到也會有罪嗎 12/07 20:12

LVE: 有個問題吶,檢查官怎麼調查他跟哪一個人性交? 12/07 20:45

njunju: 雙方都16以下合意就都沒問題 12/07 21:17

linja: 對方從頭到尾都說自己20歲,無罪 12/07 21:33

yiersan: 看來以現有法律來看找剛16的cp最高 12/07 21:47

k078787878: 過追溯期了吧? 12/08 00:03

AnnWow: 那個推文不可能有事啦!完全不必擔心 12/08 00:20

chenghuyen: 想問:推文者說我就上網打打嘴砲 這樣應該就沒事了吧 12/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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