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名律師」35K包養妙齡女「每月愛愛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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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lhin (相信直覺)
時間 2022-06-29 14:54:33
留言 48則留言 (30推 1噓 17→)

「名律師」35K包養妙齡女「每月愛愛8次」 做1次FU不對急落跑!代價超慘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629/7C8EDBE1D176D1317BB4FE3EF6 出版時間:11:09 在金融業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江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年齡相仿的廖姓女子,江男謊 稱自己是「名律師」,並開出條件包養,約好每週見面2天做愛,希望無套但是不內射,1 個月包養費3萬5000元,若技巧好再提高金額,但江男嘿咻過一次後,感覺不對就先落跑 ,連錢都沒有付,廖女覺得受騙上當,氣得提出告訴,法院審理期間,江男認罪,同時賠 償廖女10萬元,法官依詐欺得利罪判刑4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 定起2年內,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據了解,20多歲的江男長相帥氣,還從事法律相關工作,2019年12月間,透過約砲軟體「 TINDER」認識自稱從事娛樂業的廖姓女子,江男謊稱自己是名律師,2人在網路上交往一 陣子後,江男覺得對方還不錯,2020年2月12日晚間,江男LINE廖女,問她願不願意給他 包養,他開出條件,「一個禮拜陪我兩天,然後我希望無套,但是不內射,一個月新臺幣 3.5萬零用錢,暫定這樣,再看看你技巧提高」。廖女覺得條件不錯,答應江男並敲定2天 後也就是2月14日情人節見面,開始包養新關係。 情人節當天,江男迫不急待的帶廖女到台北市東區東鑫商務旅翻雲覆雨,完事後2人還到 附近的ZARA門市逛逛,就在廖女試穿衣服時,江男沒有道別就悄悄離開,廖女試完衣服出 來沒見到江男,事後還封鎖LINE,氣得控告江男假意包養玩弄她,提出詐欺告訴,另外還 加告江男趁她在旅館裡洗澡時,偷偷從她包包裡拿走1萬元現金,涉犯竊盜罪。 對於被指控偷錢,江男否認到底,還說出實情,他表示,當初2人就約定好由他出錢包養 ,廖女則每個月要與他做愛8次,2月14日情人節當天是2人第一次發生性關係,原本他以 為廖女不錯才決定要包養,但這次做完愛、面對面聊天後,他覺得整個感覺都不對,所以 才會在中途離開,但絕沒有偷東西。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詐欺罪將他起訴,就竊盜一事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江男有偷取廖 女的錢,因此處分不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江男認罪並以10萬元與廖女達成民事和解,江男履約後獲得廖女的原諒, 法官認為江男犯詐欺得利罪,事後與告訴人達成調解,日後當知警愓無再犯之虞,因此判 處4月徒刑、緩刑3年,不過考量江男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卻知法犯法,顯然法治觀念不足 ,因此諭知江男在判決確定日起2年內,要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呂志明/台北報導 ) -- 06/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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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boys1335: 超貴的欸 06/29 14:56

kamihio: 一炮十萬 法律人懂法 06/29 14:57

sawaman: 他律師照怎麼來的= =媽的真的劣幣逐良幣 06/29 15:10

sawaman: 開兩次3W5然後其實也不想給= =那開來破壞行情幹嘛= = 06/29 15:11

Kylelightman: 不是謊稱嗎 06/29 15:17

alphish: 嫖客不付錢算是詐欺 挺有趣的 06/29 15:22

alphish: 這有點像是訂閱制的嫖妓,或是超商預購提貨券嫖妓 06/29 15:28

alphish: 若單次購買不付錢,女方會被社維法送辦 看來訂閱制不優 06/29 15:29

kauosong: 自稱 名律師 06/29 15:33

mutohchi: 想騙砲 結果賠十萬 XD 06/29 15:33

joestoman: 3萬5幹10次便宜耶~ 06/29 15:38

vera0204: 三萬五不付 變成付10萬+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XDDDDDDDDD 06/29 15:41

Qoo777: 比起其他的案例這真的判輕很多耶 只有1/10桶金 06/29 15:49

Elfego: 所以反而應該在普通交友軟體找包養 那包養網上找婚戀對象 06/29 15:54

Elfego: https://bit.ly/3a09CJ7 我真的在包養網看過來找婚戀的 06/29 15:55

Kristoflower: 包養網址ya 06/29 15:56

iinanwan: 進入聖人模式的關係吧 06/29 16:10

cocogogo: 3.5萬8次無套? 真便宜 06/29 16:16

RognerLiu: 玩完不付錢,就是騙砲了! 06/29 16:25

WP1: 這契約沒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嗎 06/29 16:33

loveapple33: ??這種違法善良風俗的契約能成要件? 06/29 17:19

jump9128: 不喜歡至少要先付個4500吧? 06/29 17:19

CTC0115: 笨,保養一個月不就沒事了,變成一次10萬 06/29 17:24

andyd: 還敢騙啊?笑死www 06/29 17:39

inomanon: 律師照怎麼來的,雇用他的老闆慘了,雷 06/29 17:56

weed222: 另一篇的醫師是所有資料都被公開,律師卻沒有 06/29 18:00

abacada: 詐欺「得利」?得什麼利? 06/29 18:06

carter0710: 沒錢裝B騙炮 06/29 18:17

cccclair: 看起來是非律師謊稱是名律師? 06/29 18:45

Ferrari360: 詐欺XD 06/29 19:52

raywoor: 照騙? 06/29 19:53

SiaoBen1996: 我好像看過類似案例是女方收錢跑路被告詐欺不成立.. 06/29 20:00

iPolo3: 金融業法律工作是多窮 副個錢都沒辦法 06/29 20:20

carllace: 包養合約違反善良風俗所以不成立,因此妹子可以合法拿了 06/29 21:08

carllace: 錢不辦事 06/29 21:08

by19: 這業配? 06/29 21:45

sazabijiang: 付錢反而違法阿,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契約本該無效 06/29 22:10

NaouZ: 台男好可憐,沒給錢被判賠,給了錢要不回。 06/29 22:32

kjes924308: 3.5萬8次? 06/29 23:16

jackytw: 也就是法院認證包養是合法契約 可以包月 只有一次買斷的 06/30 09:50

jackytw: 不行 06/30 09:50

wasugar: 有的人閱讀能力真的堪憂。整篇新聞都沒說他是律師啊… 06/30 13:37

williamwang: 35k 很便宜欸還不付錢啊 06/30 15:32

Lunpapa: 可憐哪 06/30 16:02

jaguarccu: 換衣服烙跑這招好威 06/30 18:44

deadair: 越想越不對就烙跑 是不行的喔 07/01 10:06

pippen2002: 反觀 07/04 18:22

wiesley1029: 有夠沒水準 不喜歡就別幹 07/0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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