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酒後醒來發現身旁男子光溜溜 他一審有罪二審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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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44444 (有頭有手有腳會走路的動物不一定就是人~~)
時間 2021-10-19 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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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27156 2021-10-19 11:46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女子小蘋(化名)酒後遭陳男性侵得逞,清醒後發現陳男全身光溜溜躺在她房間,委由雙 方共同友人小威(化名)私下與陳男商討和解,未料小威收了陳男2萬,與對方勾串掩飾 陳的犯行,經被害人小蘋提告,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將陳男判刑3年3月,陳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以小蘋指證有瑕疵,認定不論陳男應允支付的紅包是和解金或分手費,均無從 認定有無對小蘋性侵的判斷依據,遂以罪嫌不足,改判陳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8年11月8日凌晨,受不知情友人小威之託,接送女子小蘋回她的 住處,陳與小蘋一同進入她住處,雙方在該處飲酒後,陳見她已因酒醉毫無意識,認有機 可乘,性侵她得逞。 至當日中午,小蘋醒來後發現她全身脫光光躺在客廳,陳也全身脫光光躺在小蘋房間內, 驚覺有異,其後,經質問陳,陳承認對她性交,始確認遭陳性侵,但因委由小威私下與陳 商談和解,小威未能誠實告知私下和解情形,陳也置之不理,始報警處理。 陳男否認乘機性交犯行,堅稱「我於2018年11月8日凌晨案發時與小蘋一同飲酒後,因有 醉意,就去她房間睡覺,並未於她酒醉時對她為性交行為,到了下午雙方都清醒了,才合 意性交並開始交往,之後於同日晚間,雙方又合意性交」。 被害人小蘋證稱,委由小威幫她處理,陳有向小威承認對她性侵,以3萬6000元私下和解 ,不要鬧大,後來陳男不見了,約隔半年後,她在夜店遇到小威,小威才說他當時有向陳 收2萬元,覺得對不起她,要幫她把剩下的錢要回來。 但證人小威在警詢時稱他詢問陳男有無性侵小蘋,陳男否認性侵害,小威建議陳男包個紅 包給小蘋當作分手費好了,而2萬元是他向陳男借的,一開始陳男要包3萬6000元給小蘋當 分手,但後來並沒有。 陳男供稱「小威有來找我詢問有無對小蘋性侵,我回答沒有,小威說小蘋的哥哥已經找人 要打我,我想要和平分手,本來跟小威說要包個紅包3萬6000元,但我後來想想我們在交 往期間發生的性行為又不是強迫、脅迫她,所以後來就沒有包3萬6000元的紅包」。 二審合議庭以陳男、小蘋、小威對於3萬6000元紅包究竟是和解或分手費,及陳男曾否支 付部分款項,各有不同說詞,然不論陳男曾應允小威支付的3萬6000 元是和解金或分手費 ,均不足以作為陳男有無對小蘋乘機性交的判斷事證,法官以查無陳男對小威的性侵犯行 ,遂以罪嫌不足,改判陳男無罪。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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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kawa28: 所以是收錢沒給錢要錢不給錢要多一點錢沒錢才告的嗎? 10/19 12:14

whitefox: 錢被小威拿走了啦 10/19 12:58

oboesoul: 喝醉的女的是不是姓王啊? 10/19 13:05

ryanlee1874: 整篇練小威 10/19 13:20

wcliz: 沒收到錢才告 10/19 15:31

allenchen: 不給錢,那就 你囉 10/19 16:51

maplefoxs: 好難理解 10/19 17:55

brella: 有夠噁 10/19 19:03

frogman1128: 不給錢就吉到底 10/19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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