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3歲小女友媽媽告誡不要亂來 色男點頭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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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edhyper (下雨)
時間 2021-05-02 04: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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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小女友媽媽告誡不要亂來 色男點頭卻私下啪啪啪 郭男私下與小夢嘿咻,被認定惡性重大,判刑1年8月。(情境照) 2021/05/02 00: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郭姓男子前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3歲的少女小夢(化名),利 用她涉世未深而哄騙交往。小夢以為雙方是純純的愛,還帶郭男見母親,其母當面告誡郭 男不要亂來,沒想到郭男表面上點頭同意,私下卻和小夢連續嘿咻2次。而後小夢身心遭 到極大痛苦,舉止異常,全案才爆發。高等法院考量小夢至今精神仍不穩定,受創嚴重, 決定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男1年8月徒刑。 郭男經常流連在聊天軟體上尋找獵物,前年6月間,認識了小夢,透過話術卸下她的心房 ,並利用她涉世未深、易相信人的純真,勾引交往。 小夢芳齡僅13歲,對男女朋友的認知僅止於互相傾訴心事、牽牽小手的地步,以為郭男是 她的真愛,不只同意交往,還把郭男帶給自己的母親鑑定。 小夢母親見郭男一表人才,仍有憂心,當面告誡郭男不要對小夢存有非分之想,舉止要合 乎分寸,絕對不可傷害她。郭男頻頻點頭同意,強調一定會好好對待小夢。 「說一套、做一套」,郭男表面上敷衍小夢母親,實則不放過小夢,依舊把她當成自己的 性對象。1個月後,郭男趁著把小夢帶回家的機會,在他半哄半騙、她半推半就的情況下 ,連續發生兩次性關係。 小夢返家後,覺得純純的愛幻滅了,心理受到莫大創傷,行為舉止出現異常,一度有自殘 傾向。小夢父親見狀,趕緊追問內情,得知愛女遭到郭男糟蹋後,他堅持提告。 高院認為,郭男所犯為最輕本刑3年之罪,該法主要是保護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顯見郭男的犯行不輕。雖然郭男想以20萬元和解,但小夢與其父母不願原諒且拒絕和解 ,難認可判其緩刑。 高院審酌郭年為成年人,明知小夢年僅13歲,身心發展未健全、欠缺男女互動經驗,經由 網路交友軟體交往後,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和小夢性交,案發後造成小夢反覆受到侵入式 回憶影響,出現焦慮、自殘等創傷反應,又未能和小夢和解,評議後量處郭男1年8月徒刑 。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18153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227.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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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uinesand: 最輕本刑3年之罪,評議後量處郭男1年8月徒刑?? 05/02 05:51

happy1004: 同樓上一樣的疑問,難道我有閲讀障礙嗎? 05/02 06:11

amou1030: 媽媽問題很大,13歲交三小男朋友 05/02 06:22

fnlin05: 太輕了吧 明知道未成年還上欸 05/02 06:27

sunve: 不是父母限制幾歲不能交男朋友就有用啦 應該是要教小孩怎 05/02 06:40

sunve: 麼懂得保護自己 這個還有跟媽媽告知交男朋友了 更多的是私 05/02 06:40

sunve: 底下偷偷來的XD 05/02 06:40

yeeouo: 板上隨便搜都比最低刑責輕很多 感覺法官們已經習慣從輕量 05/02 06:49

yeeouo: 刑到沒有邏輯的地步 05/02 06:49

hedgehogs: 若知道最輕本刑只是參考,我幹嘛忍 05/02 07:46

b18902040: 20萬就想和解,意思是吃未成年20萬想沒事,有錢的人真 05/02 07:46

b18902040: 垃圾 05/02 07:46

b18902040: 還好父母不放過你這窮鬼,要是200萬應該就沒事啦,沒 05/02 07:47

b18902040: 錢不要學人亂搞啊,窮b 05/02 07:47

b18902040: 錢砸多一點,連法官都會同情你,你這麼窮,罪無可赦 05/02 07:48

lunanightcat: 還真相信不會修幹喔,你以為人家做慈善的 05/02 09:07

magnumcxz: https://bit.ly/2RlxVaY 05/02 09:12

magnumcxz: 原審判緩刑,檢察官不服上訴,改判1y8m 05/02 09:13

magnumcxz: 判比最低還輕是59條 05/02 09:14

applebird: 13歲處女台女就出來了才賣20萬,難怪法官震怒y 05/02 09:24

snane: 哪有賣20萬,又沒接受20萬 05/02 10:02

SRadiant: 通常和解才會輕判,這個沒和解才1年8個月... 05/02 10:38

scien: 和解1年8個月 我以為未成年是10年8個月 05/02 10:59

devil0915: 法官自動認為3年還是太重,所以主動幫忙減刑為1年8月 05/02 12:18

devil0915: ,真的是垃圾法官 05/02 12:18

adoko: 媽媽看男的一表人才 媽媽也是外貌誤人 05/02 17:28

mark117: 法官真垃圾 05/02 17:45

virleo: 很賺了la 05/02 18:45

earltyro: 媽媽允許13歲女兒跟成年人交往 05/03 08:42

JerryHu: 13歲女兒玩什麼交友軟體 05/03 11:39

noah12139: 階級複製 05/03 21:18

mvb: 這件一審是判緩刑,檢察官上訴二審才改判一年八個月 05/03 22:02

mvb: 二審法官認為被告一開始是想跟妹妹好好交往 05/03 22:04

mvb: 與那些誘拐來純想上床的不同,才從三年減為一年八個月 05/03 22:05

Forcast: 倒過來寫小15歲就好了 05/04 06:34

assess: 家人沒制止交男友?看來是仙人跳 05/04 17:38

tonist9808: 這種事媽媽反對交往女兒會更主動好嗎 父子騎驢欸 05/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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