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0歲老伯未經她同意做這個動作 被判10月徒刑

看板 sex
作者 orz44444 (沒有受教化(被改造)的8+9=人形動物)
時間 2021-04-11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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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379999 2021-04-11 06:55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70歲洪姓男子被控於2019年12月間,到女被害人車庫聊天時,未經她同意涉嫌隔著衣服撫 摸她胸部及下體,接續隔著衣服以下體磨蹭她下體。台南地院依洪觸犯強制猥褻罪,判處 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說,洪和女被害人是鄰居,洪於2019年12月12日下午6點多,到她住處車庫聊天,未 經她同意,隔著衣服撫摸她胸部及下體,接續隔著衣服以其下體磨蹭女被害人下體,女被 害人家人發現她食慾異常,調閱住處車庫監視器畫面後,始知上情,由女被害人家人報警 法辦起訴。 被告洪否認有強制猥褻。供稱,他沒有隔著衣服以生殖器磨蹭女子下體,只是與她說話比 較靠近而已。兩人講話很投機,女子並沒有說不要或抵抗。女子當時說不要,是怕被外人 或被告家人看到,未勃然大怒,未將他趕走,並無違反她的意願。 法官經查勘驗,車庫監視錄影檔案,洪除隔著衣服以手撫摸女子胸部及下體外,並有隔著 衣服屈膝向前以其下體磨蹭女子下體事實,洪辯稱未隔著衣服磨蹭女下體,僅是因說話比 較靠近等語,不足採信。 洪雖辯稱他和女被害人互有好感,對她猥褻行為並未違反意願。法官勘驗監視錄影光碟及 譯文。查出,洪多次向女子表示「你乎我弄一次」(台語),但女子表示「你就有某,就 有某,有就好」、「我不要啦」(台語),可知女子知悉洪為有配偶的人,明確拒絕洪對 其示愛言詞及性行為甚明,並非洪所指「打情罵俏」,認定未經女子同意進行強制猥褻, 量處其刑。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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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bird: 70歲老當異狀,台女真的不分老幼 04/11 15:59

calpis51: 王仙補真的不要違反身體自主 04/12 16:55

smallroad: 老當益壯 04/13 08:57

smallroad: 但是性騷就是不對,進去關吧 04/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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