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與前女友的金錢糾葛

看板 lesbian
作者 ShyLes (人家會害羞 (拉板匿名ID))
時間 2016-05-15 01:23:48
留言 52則留言 (16推 0噓 36→)

只有我在糾葛。年初變成前女友的身份,感情砍掉,但後續還有金錢問題還沒解完,希望 能聽聽各位的建議。 我們在交往期間有一筆十萬元的借款,沒有立下借據,只有簡單口頭表示大概某個時間點 開始還我就好了,到了約定時間對方卻沒有動作,當時我沒急著用錢,也交往七年覺得可 以一起走一輩子不需要談錢,就沒有催她… 直到分手那段期間,當時情況混亂,我們幾乎無法溝通,剛好因為出差的關係,出國三個 月,回來人去樓幾乎空,對方搬走了共同採買的傢具只剩搬不走的,後來好不容易聯絡上 ,不過也至少問問對方新家安的如何,那時候對方才說我媽媽有傳line給她,內容大概就 是「錢不要了沒關係,就快分手吧」之類的話。 當下馬上道歉,請她不要太在意內容,我媽只是氣話,同步也告訴我媽不要介入。 總之她也沒說什麼,就這樣分手過了幾個月,我們沒聯絡,但這件事一直掛在心上,我想 要跟她要回這筆錢,畢竟也不少,可是又不知道如何開口,或者,因為我媽的神出手,我 根本不應該再開口要錢? 請大家給我建議,謝謝。 -- 此為拉板公用匿名ID ●● ●● 歡迎大家將自己想說的話寄站內信 ●● ●● _ _ShyLes,並註明是否要在文 _ ) _ " 附上自己的真實ID___ ˙ ︶ \ ︶ \ 未經同意轉錄此篇文章會被處永久水桶 ︶ \ ︶ \ ψmk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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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2ue: 首先,前女友很不要臉。欠人錢還這樣!這筆錢妳一定要討回 05/15 01:27

zd2ue: ,妳不討沒好處,討了至少有十萬。另,媽媽不應干涉兒女私 05/15 01:27

zd2ue: 情。 05/15 01:27

AmberWangTWN: 第一,要嘛就事論事要回來;第二,用10萬看清在一起 05/15 01:41

AmberWangTWN: 多年的前女友,買個經驗 05/15 01:41

itislove: 用十萬看清一個人,算她廉價 05/15 02:53

mpc0904: 還把共同傢俱搬走Orz 05/15 08:11

petus: 趁著妳出國出差三個月把家裡幾乎搬空的女人,妳對她能有什 05/15 08:14

petus: 麼指望?看開點,財去人安樂~ 是說,妳去要,也要不回來的 05/15 08:14

petus: 。(拍拍) 05/15 08:14

valentine214: 媽媽無權幫你說可以不用還了吧...不是筆小數目對方 05/15 08:29

valentine214: 不客氣你也無須跟她客氣啊 05/15 08:29

tipvda: 十萬是媽媽的嗎?媽媽說不用還的意思是??? 05/15 10:38

cathy9089: 如果有恐怖情人特質就別要了,為了十萬丟小命不值得 05/15 11:08

rennis: 乍看之下還以為是我寫的,哈哈~ 05/15 11:46

rennis: 原po可以站內我,我可以跟你分享我的經驗 05/15 11:46

greentwum: 大家都對媽媽干涉感情很激動XD 05/15 15:03

lovepopcom: 原po可以寫信給我我跟你分享我的經驗,之前也很苦惱拿 05/15 16:05

lovepopcom: 不回來的錢,最後總算拿回來了 05/15 16:05

iverish: 還以為是我寫的+1,連借貸的金額都一樣,拿回來這件事情 05/15 16:25

iverish: 遙遙無期,希望有人能提供好方法... 05/15 16:25

xqueerx: 因不知道你媽媽說這話的當時 前女友是如何與媽媽互談的。 05/15 17:57

xqueerx: 。。如果你可以"判斷"你和媽媽有關的討論 以及你女友 05/15 17:57

xqueerx: 的說詞(因為這是各自片面之詞),還有你和你媽媽各自的 05/15 17:57

xqueerx: "感覺"…再決定要不要追討。畢竟母親有她的想法,這可 05/15 17:58

xqueerx: 能會影響到你的未來(可能對同性友人或感情之事有負面壓 05/15 17:58

xqueerx: 力~對對方或對你),如果母親或你目前只是生氣或不確定 05/15 17:58

xqueerx: 感,但某天…突然想到不甘心(我不知)而母親施加你壓力 05/15 17:58

xqueerx: 或自己心理受傷…不如理性下個決定。錢的事小,但傷害友 05/15 17:58

xqueerx: 情親情…不值得。這在法律上己構成侵佔,若對方還顧往日 05/15 17:58

xqueerx: 七年之情有意願還給你,或許給她個機會,但如果如你所言 05/15 17:58

xqueerx: 人搞消失…是該訴諸法律給予教訓,别忘了同志愛大家都在 05/15 17:58

xqueerx: 爭取,老鼠屎不該留! 05/15 17:58

principitoL: 希望有人能提供方法+1 友人被騙走前後快五十萬 弄得 05/15 21:14

principitoL: 自己信用破產 負債累累 真的很想幫她討公道 05/15 21:14

xqueerx: 直接提告吧~ 05/15 21:23

principitoL: 可是 在法律上 什麼證據都沒有...ˊ_>ˋ 05/15 21:30

lacoyi980126: 用十萬看清一個人,算她廉價+1 05/16 09:22

mzt: 推財去人安樂。搬光的那種真的就是太好了反正就這樣吧! 05/16 13:05

xqueerx: p大凡走過必留証據…還學不到經驗,以後人生是他個人的, 05/16 18:18

xqueerx: 自己不懂還是不想懂 差很多,如果只是不懂(自我保護) 05/16 18:18

xqueerx: ,可請專業的協助他~ 05/16 18:18

lulu233: 唉,借出去的錢就都當成丟掉,有還是撿到~ 05/16 19:27

xqueerx: 推樓上的觀念…我會這麼認知並與該不該借出而"為難"的 05/16 20:23

xqueerx: 朋友分享!借東西要衡量自己的"能力 "不要為任何理由 05/16 20:23

xqueerx: "為難自己"。尤其錢這種東西…有人視如命其實可淡如水 05/16 20:23

xqueerx: 。雖然本該有借有還 但因錢而翻臉不認人 朋友 愛人 親人 05/16 20:23

xqueerx: 家庭…各種狀況 何況現今的人情事故也不等古早年代…為 05/16 20:23

xqueerx: 自己的心情 為一份情誼 借出是幫助對方 就當掉了 捐了 05/16 20:24

xqueerx: 有還就當賺到 被鳥屎砸到XD (保護自己的心情 保留一份 05/16 20:24

xqueerx: 情誼)其它不在乎這些的~心情 金錢 力氣的人… 那就算 05/16 20:24

xqueerx: 例外的多人 請隨意吧~ 05/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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