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phone6遺失後遭惡意侵占(已報案)

看板 iOS
作者 bvbn8256 (Shannon)
時間 2015-12-10 23:46:55
留言 45則留言 (22推 2噓 21→)

------------------------------------------------------------------------------ 我確定問問題前我有爬過文、查閱過精華區與置底,我真的找不到我問題的解答。 我保證我的問題和盜版沒有任何關係,若以上有虛假,版主可逕行處分 ------------------------------------------------------------------------------ 各位版友好 朋友沒有帳號幫忙發文詢問~ 事情發生在12/10凌晨三點 離開台北信義區松仁路上的in house後發現手機不見 離開約才十幾分就立刻回店家 但並無尋獲 因為很確定只可能掉在店裡 所以今天下午就過去備案並調監視器 (先感謝店員熱心幫忙!) 果不出所以然就是被人拿走 座位上的監視器拍的清清楚楚 但很可惜那個狗賊的臉倒是不太明顯 另外不得不說這位哥蠻機靈的 手機一拿到就立刻關機 Find my phone等等功能都無法使用 晚上朋友回桃園取得IMEI後才去報侵佔 也請警方直接轉給信義區三張犁派出所 想請問各位版友 除了報案還有什麼是我們能做的嗎? Find my phone設成遺失是否也需等他開機呢? (今天用我的手機登她帳號設都沒成功) 把資料刪掉或辦停話 都會讓找回來的機率變得更小 所以我朋友現在也不太敢輕舉妄動 再麻煩各位給建議了! 感覺被拆成零件賣機率很高啊… 附上監視器的截圖 若有不當再請告知 我們正準備離開 http://i.imgur.com/O0RNcst.jpg
孤伶伶的手機 http://i.imgur.com/3tKo6vM.jpg
嫌疑人 http://i.imgur.com/28fFLiT.jpg
http://i.imgur.com/JMqU2Ok.jpg
嫌疑人與他的夥伴 http://i.imgur.com/K3TtUjp.jpg
是說沒人阻止也真夠扯了… 真是長見識了 -- 將標題和內文的"偷"字改掉~ 應該比較沒有爭議了 抱歉抱歉 看到R大想起來應該是果不其然才對 國語程度低落到老師都想哭了啦~ 以為一行人中應該會有人阻止呀... 我們實在想太美了 想Y大請問已報案拿三聯單警察也不會偵辦嗎??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7.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OS/M.1449762417.A.8F5.html

Jiaxaing: 算偷嗎? 應該是算被撿走了吧? 12/10 23:54

yue1013: 撿到會關機? 12/10 23:56

bvbn8256: 抱歉用詞有些不太妥當,應該算侵佔,不過這麼短的時間內就 12/10 23:59

bvbn8256: 撿走並關機,我認為心態和偷一樣令人不齒 12/10 23:59

ahua66: 能理解原po的心情,但撿和偷確實是不一樣,這不是"偷" 12/11 00:00

darren9420: 撿走有心歸還不會關機是真的 12/11 00:01

tommy0472: 就偷啊 撿到直接給店家就好了啊 12/11 00:02

Jiaxaing: 應該建議Apple 開放指紋辨識之後才能夠關機,就當作學一 12/11 00:07

Jiaxaing: 次經驗吧,隨時隨地都要檢查身上的貴重物品~ 12/11 00:07

adon0313: 定位到手機被關機真的很幹 我的有找回就是 12/11 00:21

likeus: 很明顯就是偷 12/11 00:45

dallasman: 這種到處都是監視器的店家還敢這樣幹..只能說他有種 12/11 01:08

bvbn8256: 我也覺得蠻帶種的,希望警方可以盡力協助,有心辦應該 12/11 01:18

bvbn8256: 不會難找 12/11 01:18

m4xixddxu: 通常這樣不好找了 抑或是被拆成零件 12/11 01:42

rickieyang: 果不出所以然 是什麼? 12/11 04:55

Vek1112: 長見識了是啥 不過真的要怪自己不小心不能怪社會太黑啊 12/11 05:49

Vek1112: 啊啊 12/11 05:49

edwei: 原PO似乎是正妹 (重點錯誤 12/11 08:29

yushi50120: 警察應該不會幫你做這些 12/11 09:34

yushi50120: 侵佔是告訴乃論,警察不會主動偵辦的。 12/11 09:38

yoyo6688: 不問而取是為賊、所以是偷沒錯。 12/11 09:39

yushi50120: 失主當時無力支配那隻手機,這就是侵佔了, 12/11 09:41

cowlikes: 侵佔遺失物,是非告訴乃論,而且罰很輕 12/11 10:27

cowlikes: 報案了,警方就應該要偵辦,不然會不能銷案,考評會有影 12/11 10:38

cowlikes: 響 12/11 10:38

Ankuo: 紅明顯,千萬記得收到釣魚mail,一定“不要”輸入密碼 12/11 10:59

jatj: 紅明顯到底是明顯什麼... 12/11 11:15

ou9810: 故意引起注意的意思 12/11 11:27

sparco: 為什麼沒有要密碼或指紋才能關機的選項呢?或是在find my 12/11 12:21

sparco: iPhone裡可以查詢軌跡紀錄?現在沒訊號的地方不多,至少 12/11 12:21

sparco: 可以爭取一點時間? 12/11 12:21

ggnoobs: 紅明顯的根本是智障,自以為自己意見很重要 12/11 12:33

ggnoobs: 通常這種人都是些現實說話沒人理的廢物 12/11 12:33

HUKjj: 樓上..好嗆 快笑死我了 12/11 12:54

quietcat: 不覺得沒人阻止扯。 12/11 13:18

mairjlin: 箭頭明顯 12/11 14:18

totoro12: 紅明顯 好心還要被罵 長知識 12/11 14:25

honokasohot: 快笑死 不過通常真的是~XD 12/11 14:30

NCISAL: 就是會有輸入密碼的人啊 板上也有 12/11 17:24

hillohello: 好酸但確實如此 哈哈哈 12/11 21:16

Ankuo: 謝謝33F指教,我只想吸引原po注意,不被釣魚騙走帳密就夠了 12/12 08:07

Ankuo: ,總比坐在電腦前當看笑話的人有心,前幾天還有被同樣手段 12/12 08:07

Ankuo: 騙走帳密的還不自知,難道不應該多提醒一下? 12/12 08:07

hijack8591: 法律小教學:權力支配下 不告而取才叫偷 12/12 15:15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