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認真基泰其實非常有誠意和解

看板 home-sale
作者 kenbbc12321 (留痕)
時間 2023-09-09 00:39:13
留言 43則留言 (22推 1噓 20→)

:   : 網路瘋傳的基泰合建意向書 : 議員講出來就說政治 :   : 其實認真探討基泰算非常有誠意 : 如果以民國70幾年五樓蓋公寓 : 已經算是相對的法定空地 保留將近一半 : 也就是建蔽率50% : 如果以那個年代的公寓 通常在37坪上下 : 如果是雙拼公寓 扣除樓梯間兩坪,四坪陽台 : 主建物大約在31坪 : 最好的情況下建蔽率50% 土地會落在12坪左右 : 如果以住三的容積率225 : 在沒有計算獎勵容積的情況下 : 只能蓋27坪主建物 : 如果危老獎勵25%拿到頂,也不過33.75主建物 : 要還住戶31坪,建商只多2.75 : 以合約字面建商這2.75還能談 :   : 這還沒算一樓補貼跟頂樓有違建補貼 :   : 除非建商容移到滿,或是獎勵到50% : 基泰才可能有賺 :   : ----- :   : https://i.imgur.com/nL1RfsO.jpg
: 不空口白說94巷1弄 : 權狀49.34 : 公設5.29(地下室) : 土地12.73 :   : 49.34-5.29=44.05-梯2坪-5坪陽台=38坪主建物 : 12.73*2.25=28.65 : 如果拿25獎勵28.65=35.8還是不夠 : 即便獎勵容移到滿28.65*1.5=42.96 : 也不過多了還地主5坪 : 這5坪如前文還能談 :   : 除非市政府給的是原容積+25% : 建商才可能售屋後勉強打平 :   : ----- : 我倒認為基泰法務該檢討 : 合建意向書 : 改成和解內容意見調查表 :   : 寫出建商願賠償條件 : 住戶意見補充 : 簽字 :   : 這樣是不是就不會被噴 : 不然給足一樣被噴 :   直接說結論:住戶還是吞了吧 不吞?走到法律程序,光是鑑定費要花多少錢,凡事都要住戶舉證,有哪幾個住戶精通法律 跟建築 開庭前還有相關鑑定程序,建商還會一直提出異議,一審之後還有二審,時間要花幾年。 就算你贏了頂多你損失多少,建商賠你多少,你請的律師等,都不算在賠償內。 一審就算你贏了,進入二審法院也會暗示退讓你快和解,不要進入二審,不和解得罪法 院,二審判出來也不見的比一審好。 進到法院你會覺得,建商才是被害人,法院也會偏向建商。 看看判例你就知道對建商提告的7成都敗訴,懲罰性賠款10個對建商提告的,10個都被法院 打槍。依法沒事,台灣法律就這樣,看看其他台灣建商敢這麼囂張,在台灣還是乖乖吞了吧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58.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4191155.A.744.html

spermbox: 法院不是地方可以干預的喔09/09 00:41

spermbox: 不要又迴力鏢打到自己了,ㄎㄎ09/09 00:41

kingkinggod: 我要是建商,錢寧願養法官也不要給災民。可悲的是台 09/09 00:44

kingkinggod: 灣司法,有錢判生,保護加害人。09/09 00:44

kenbbc12321: 還要確保法官沒收賄,以公告判賠,住戶只剩下桃園買09/09 00:49

kenbbc12321: 的起 09/09 00:49

Madridtop: 國外早賠到破產了,台灣可悲喔09/09 00:54

cccict: 住戶除了補償還有原本下陷的土地09/09 00:54

NSYSUEE: 一坪換一坪還送一個車位,已經很有誠意了,再吵再肖貪到 09/09 01:48

NSYSUEE: 最後什麼都沒有 09/09 01:48

uysnhoj: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09/09 01:57

qkla: 那只是合作條件,在蓋好前怎麼辦?已有前例取得災戶簽名後繼 09/09 04:04

qkla: 續開工,然後風頭過後擺爛 09/09 04:04

Anyotw: 會賠到破產就直接破產 09/09 06:00

aimlin: 舊換新,身家至少五千萬以上,別幫有錢居民擔心了 09/09 07:14

aimlin: 挺災民的人 一個晚上有賺3000萬嗎? 09/09 07:17

aimlin: 那些人早就在等度更 只是運氣不好房子已經倒了 09/09 07:23

jackgn: 你看那個隔六間的房東就知道好不好搞 09/09 08:09

sbshiu: 嗯,誰對誰錯其實還有得扯。不要看蔣好像很強硬,從一開始 09/09 08:16

sbshiu: 到居民去陳情時,難道行政單位沒有疏失?難怪有個律師建議 09/09 08:16

sbshiu: 居民一起提告建商與行政單位(但會曠日費時還得不到自己想 09/09 08:16

sbshiu: 要的),不然就是跟建商妥協。 09/09 08:16

kusomanfcu: 在國外這些住戶早就賠到被強制遷離了 09/09 08:52

Robben: 風頭上 建商市府演好演滿 09/09 08:53

abby2007: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有趣,應該建立法官PGY制度 09/09 09:38

yongyang: 哈哈哈 09/09 09:40

ru04hj4: 選舉到了 很多民代會關心 畢竟有選票 09/09 09:45

ru04hj4: 蔣萬安還要選下一屆甚至要選總統 處理不好被拿出來 09/09 09:47

ru04hj4: 攻擊 09/09 09:47

mypower: 以市價來算其實住戶是賺到,但通常住戶都會想林北又沒有 09/09 09:54

mypower: 要賣,住的空間變小是三小,1P換1P室內坪啦 09/09 09:54

doublehorn: 先把別人房子放倒~然後接建案營業~是怎麼虧? 09/09 10:09

doublehorn: 賠償歸賠償~都更歸都更~要混在一起才有得撈~ 09/09 10:10

KrisNYC: 賠償規賠償 那基泰就跟你一起告技師和承包商 09/09 11:06

KrisNYC: 你們一起慢慢等民事 5年後拿到一張垃圾支付命令 09/09 11:06

rongzi: 不演一下是要怎麼閃過這個風頭 09/09 11:38

karta2359950: 有黨在 建商好放心 09/09 11:45

jasonmoon: 台灣除了消保法有懲罰性賠償外,而且有嚴格限制,幾乎 09/09 12:07

jasonmoon: 其他都沒有 09/09 12:07

champion0922: 推 台灣可悲 低能法律 09/09 12:37

jevity0320: 這種受大眾矚目的案件,如果有假扣押足夠資產,傻了才 09/09 13:40

jevity0320: 跟他和解 09/09 13:40

chouvincent: 小英司法改革 讚 09/09 13:54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