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銀行的共同行銷真是太可怕了…

看板 creditcard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時間 2016-04-14 01:24:00
留言 19則留言 (8推 0噓 11→)

一直有看到很多人對銀行行銷有些誤解 而且有滿多錯誤觀念 問題1.為什麼我申請書上勾選拒絕共同行銷還一直接到電話 一般來說 要先釐清究竟是誰打電話給你 另外你在申請書上勾選的到底是拒絕把資料給誰共同行銷 如果手上有信用卡申請書的可以稍微翻一下 只要是金控集團的 你勾選的一定是寫"金控同行銷" 而在條列下面的各家公司 絕對不會有銀行的名稱 你勾選根本沒有拒絕銀行的行銷 因為銀行的個人資料搜集是放在另外的條款裡面 而且很明確地寫到了銀行端對於個人資料的搜集與運用範圍 以中國信託為例 https://www.ctbcbank.com/html/applyform/cardapplyform_note.pdf 5.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行)向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 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臺端下列事項:1.非公務機關名稱: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2.蒐集之目的: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核貸與授信 業務、授信業務、徵信、外匯業務、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行銷、金融服務 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金融爭議處理、非公務機關依法 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資 (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因此第一個問題 如果勾選了金控共同行銷 打的來的人是金控子公司=>違反合約 打來的人是銀行單位=>合理運用 而且你也不能用販賣什麼商品認定 因為銀行電銷賣的東西還真是多樣化 那麼問題又來了 如果我不想要銀行打來行銷怎麼辦 你可以有幾種方式 1.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7款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 ,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 付所需費用。 2.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 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 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就是除非你做兩個動作1.明確告知拒絕行銷2.取消業務往來 否則銀行打給你他們都是按照既有的規定來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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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2: 推 04/14 02:00

djdjdjek: 原來如此 04/14 07:31

wade690827: 正解~ 04/14 08:50

a125wind: 最近接的電銷以「照電話流水編號打來」當規避藉口 04/14 10:15

pippen2002: 等等....銀行是金控子公司耶?不然呢? 04/14 10:20

abetterman: 中國信託不意外 04/14 10:40

kasamewon: 銀行是主體搜集依照金控法及個資法提供給同集團子公司 04/14 10:56

kasamewon: 運用 04/14 10:56

kasamewon: 銀行當然是金控子公司 但自己用跟給同集團用本來就是 04/14 10:57

kasamewon: 兩回事 04/14 10:57

yasefeng: 自己的經驗是花旗最多,沒接過的是玉山、 04/14 11:18

yasefeng: 元大 04/14 11:18

anitmain: 花旗最多+1 是說..我之前接到電話會回答一些讓行員哭笑 04/14 12:01

anitmain: 不得的對話..久了之後接電話的頻率就減少了.. 04/14 12:01

sherlockscu: 電話行銷的時候斷然拒絕 可以的話最好錄個音 04/14 19:57

poetryhpsh: 要明確拒絕! 04/14 22:57

ussa4999: a125wind: 你說的狀況可以注意看看電銷人員在接起電話時 04/15 11:48

ussa4999: 有沒有指明你的名字(如x先生/小姐等),如果有指明的話, 04/15 11:49

ussa4999: 就可以質疑他所說的電話流水號撥打了 04/1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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