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罰錢、扣車、鞭刑、殯儀館 哪招酒駕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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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nnis3w (dennis3w算安全是那一天H)
時間 2019-03-13 02: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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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任何處罰用處都不大, 因為酒醉的人都是ㄎㄧㄤ的, 當下任何罰則早拋諸腦後不會在意, 身邊酒駕被罰的朋友基本上都是兩次超跳, 由此可知重罰效果不大, 個人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是重罰一起喝酒的人, 一般人出門喝酒多半不會一個人喝, 只要一起喝酒的連坐重罰保證每個人都會積極把想酒駕的人用最安全的方式送回家, 反過來說習慣酒駕的人久了也沒人敢跟他喝酒,他也沒什麼機會出去喝了, 我懂這舉證很難,但一旦法案通過開出第一張罰單後,相對清醒的人一定會警惕, 這樣才能杜絕酒駕的發生, 不知各位覺得這個想法如何? -- 好奇問一下,你媽知道他兒子很不會聊天這件事嗎? 可惜,喝到微熏最棒 二手車不貴,另外不知為何身邊酒駕的人車子殘值都很低,相對來說罰多一點錢反而較有 用,但有限 我覺得可以直接判死刑較快,更有警世效果,但如我所言,酒醉的人在醉時想不到這些, 所以怎麼罰都沒用,酒醉的人基本上不用控制他,把鑰匙直接拿走就好,那個不受控的朋 友相信以後不會有人想跟他喝了不是 的確,然後家庭破碎,兒女小時候因缺少因酒駕被關的父母關愛長大走偏,吸毒酗酒樣樣 來造成更多社會問題,這一切只要相對清醒的那個酒友因怕被連座的一個阻止就可避免的 。 雙管齊下,重罰也要,連座也要才能大幅減少酒駕,也許這樣說不妥,據瞭解大貨車司機 通常是小酌提神,駕駛能力不會減損其實,酒駕肇事多半跟人喝的,這樣才喝的多,至少 新聞呈現是這樣,重罰可警惕自己清醒時不要喝,這個台灣已有顯著成效但還不夠,一旦 喝醉就只能靠酒友“確實”阻止才有效,日本目前也有類似的連座罰則,但只罰同車跟提 供酒的,所以酒駕還是不少。 的確不無辜,但要連座要擴及同桌喝酒的效果才會好 工仔人上工前也會喝幾杯阿B,的確可讓精神好一點,歐美劇會發現司機休息站都人手一 杯啤酒,我自己有時工作時來一杯啤酒真的更好作事,其實還真的有一套判斷標準,就像 美國執法會請司機作一連串動作判斷是否有駕駛能力相同,因為太麻煩所以之後才統一用 酒精濃度去作為標準延用。 忠旨就是要逼同桌喝酒的人去介入主動知情阻止酒駕,無關無不無辜其實 我也覺得用處不大,尤其是酒駕的剛好是殯葬業者都不知怎麼罰,不就工作的一部份 當一個人酒醉時不會去想敢不敢的問題,您的回文最優質哄 對縱放違法的人來說何來無辜 日本有類似作法您真內行 當我同桌也會被重罰時就由不得他選擇了 理解提出反彈會不小,只是沒料到會這麼偏激 想法相同 所以說不要開車還不夠,需目送他坐計程車走,或者在開吃前嗆明有開車想喝的不願同桌 ,當事情關係到自己時,以上屆時都會是很自然的行為 新加坡夠嚴了吧,他們也是要弄出人命才有鞭刑 頂多說兩句,反正他出事我也沒差,但當會罰到自己時那積極度可想而知 已討論過 是不是常酒駕的人才會覺得這個方法不好,意義不明 確定,怎麼了 是啊,但主要看酒駕者願不願作抓靶子,不說就違證罪加防礙公物伺候 某部份是,但這情況世界皆然 一些當兵不長眼被電過的酸民會回你裡面原本都是垃圾 我是不會對你說低智商不會懂這種沒禮貌的話啦 台北真的很多爛公寓 如果依超標標準值來看是偏重,法官的確食古不化照本宣科 長期是指酒駕多次的意思嗎,人都不知道死幾個了,我的方法可有效預防發生不是更好 事前預防更重要,尤其對一個醉了沒有判斷力的人來說 說的我都想進去了,怎麼報名 在開喝之前有效,喝醉了就沒效 這是一個好問題,屆時請投我一票 誰演的 到時候你會相信的,酒醉的人不會在意車子充不充公 酒醉的人無法思考到這個問題,這是重點 酒醉的人無法想到鞭刑 然後他兒女缺少關懷走偏製造更多社會問題是吧,為什麼要走到這一步而不一開始讓旁人 "積極"制止就好 樓下回答你,但還不夠,日本酒駕也是常常有 謝謝幫回 當犯罪工具永遠有便宜貨時,這個方式就成效不大 一來不用十萬就有了,二來不管痛不痛,他酒駕行為已發生過,搞不好就已經死過人了, 罰這個有什麼意義??何不事前讓清醒的人去預防? 您的邏輯是。。。。 至少我小酌可以提神啊,每個人體質不同,您現在專注力差到已推噓不分,要不要喝一點 試試,還是其實不識字? 賣槍原本就違法,賣酒有違法嗎?建議您去查一下字典“邏輯”的意思 建議您真的要喝一下了,除了專注力低到看不懂人家在揶揄您的自以為幽默還義正嚴詞的 回文解釋自己的幽默點在哪裡,這個有笑點 或沒喝醉過,只要是有預防性效果的都是好方法,只是您這個方法難度又更高了點 敢問字典是哪個爛版本?邏輯兩字都查不到?日本每年對幾十位沒確定酒客是否有代駕並 提供酒精而造成客人酒駕的店家提告,要不要去問一下日本政府邏輯在哪裡? 糟糕,您眼裡沒邏輯的方法效果還不錯吔。。。只是我覺得這還不夠 好,好,通通都列入,乖哄 言下之意是指台灣每位立委都動得了法官?這指控不輕喔。。 這都是酒前的警告,酒後判斷力低時什麼罰則都沒用,唯有清醒的人制止預防才有用 現在當然不會,但如果法令過了就會,有什麼問題嗎? 何來不切實際?當每個同桌的人因怕被連座所以確保其他喝酒的人必需用安全的方式回去 有很難想像嗎?一直強調的是酒醉時的狀態完全不是重罰控制的所以才需要其他清醒人積 極協助,這才能真正制止酒駕,許多連續酒駕的都是窮人,一次罰十幾萬夠重了吧,不也 是繼續酒駕?酒前都很怕啊,但要酒後行為能有效被控制才是王道吧。
自己什麼料不知道,但這位確定是禍國秧民的料 台灣立委不會搞這種覆雜的事
有目共睹的禍國秧民啊,車版不要講政治,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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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c: 你先去自首吧03/13 02:31

qq441122: 蠻有道理的,一個人喝酒很悶,都是一起喝比較多xD03/13 02:38

qq441122: 像我自己喝酒立馬想睡,去聚餐我都喝奶茶,哈哈哈哈哈03/13 02:39

koreasuck: 扣車比較有效吧,除非很有錢的,不然一般人很少有第二03/13 02:41

koreasuck: 台車可以開的吧03/13 02:41

MonkeyD5566: 討論很多次了,抓到了直接關3年,不得緩刑易科罰金,03/13 02:46

MonkeyD5566: 如果監獄關不下,就服兵役3年,反正國軍很缺人。03/13 02:46

MonkeyD5566: 這樣才有喝阻效果,剝奪自由,服完役或是關完,人生03/13 02:48

MonkeyD5566: 也空白3年,代價才夠大。因為工作沒了,老婆跟別人跑03/13 02:49

MonkeyD5566: 了,早知道喝酒就不要開車了,勸世才有力。03/13 02:49

MonkeyD5566: 連坐舉證困難,而且喝醉酒的人不受控,這樣也有罪太03/13 02:52

MonkeyD5566: 白爛。03/13 02:52

MonkeyD5566: 第一次關三年被,抓第二次九年,被抓第三次二十七年03/13 02:55

MonkeyD5566: ,看他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03/13 02:55

MonkeyD5566: 敢這樣立法,酒駕絕對少9成以上03/13 02:57

MonkeyD5566: 死刑會扯到人權問題,解決不了問題,而且到時候薑母03/13 03:05

MonkeyD5566: 鴨事件一定吵不完,執行上有爭議的空間。酒醉的人無03/13 03:05

MonkeyD5566: 法控制,但是在喝酒前他知道代價那麼大,他就不會選 03/13 03:05

MonkeyD5566: 擇開車這個選項。 03/13 03:05

MonkeyD5566: 還有,有的人是自己喝酒,你看那些大貨車司機都是喝03/13 03:07

MonkeyD5566: 了再上,所以你的方法根本無法杜絕一個人喝酒的狀況03/13 03:07

MonkeyD5566: 重點在駕駛人自己清醒的時候知道自己喝酒後的代價很 03/13 03:11

MonkeyD5566: 大,他就會避開付出代價的可能,就不會酒駕了。 03/13 03:11

wjc223: 初犯車子押走,拿>半年薪的錢來贖;累犯車子沒入壓掉 03/13 03:23

aortic: 那些清醒的乘客根本是刻意不作為的從犯,不是無辜被連坐03/13 03:26

MonkeyD5566: 車子壓掉,只要是能付錢的,對有錢人來說不痛不癢, 03/13 03:26

MonkeyD5566: 沒有用。 03/13 03:26

MonkeyD5566: 只有錢處理不了的時間性處罰,才會公平,才有喝止力 03/13 03:31

MonkeyD5566: 。因為時間跟自由對每個人都很寶貴的。 03/13 03:31

MonkeyD5566: 雙管齊下應該可杜絕9成9的酒駕了。可惜這是台灣,這03/13 03:32

MonkeyD5566: 種事是不可能發生的。03/13 03:32

MonkeyD5566: 小酌提神,這實在很糟,提神可以喝提神飲料,小睡一 03/13 03:37

MonkeyD5566: 下都比小酌提神有效。提神只是藉口…很多喝酒的人都 03/13 03:37

MonkeyD5566: 不知道自己醉了,所以說小酌提神,不至於失能,根本 03/13 03:37

MonkeyD5566: 沒有判斷標準…喝醉酒的都不會說自己醉了 03/13 03:38

aortic: 原po主張要連坐無辜不知情的相關人? 03/13 03:57

lol404: 真的看不懂罰去殯儀館是有屁用 03/13 05:05

zelda312: 就是罰不夠重才敢酒駕 廢文03/13 05:11

aortic: 同桌喝酒一律連坐。在偉大宗旨下沒有無辜兩字? 03/13 05:18

SSSONIC: 賣酒的店家 酒商 提供場地的 全都要連坐03/13 05:47

acesslai: 連坐?酒駕講不聽,你是怎樣。 03/13 06:02

acesslai: 最多就是罰酒駕同車而已 03/13 06:03

hsiung9: 我建議將煙酒公賣局的員工也列入連座名單中 出事就查誰賣 03/13 06:12

hsiung9: 他酒的 抓去關三年 03/13 06:12

yongguo: 通常法官的量刑會考慮犯人受刑後出社會的影響,如果今天 03/13 07:00

yongguo: 一個酒駕的被關三年,出來工作沒了老婆小孩跑了,結果跑 03/13 07:00

yongguo: 去當搶劫犯,那就不符合刑罰的原則,刑罰是希望讓犯人知 03/13 07:00

yongguo: 道自己錯了並且改善,而不是把他逼上絕路挺而走險去幹更 03/13 07:00

yongguo: 大的案子 03/13 07:00

kobegtxz: 阿如果一起喝的人完全不認識只是辦桌併到呢? 03/13 07:18

kobegtxz: 如果我有說不要開車喔對方還是開了呢?03/13 07:19

lawson: 罰錢要夠多 扣車沒用 鞭刑必須引進 殯儀館洗滌心靈03/13 07:34

lawson: 重罰要罰到影響生活才有用 鞭刑是最有效的03/13 07:35

lawson: 累犯第二次罰3鞭 皮開肉綻 絕對不會再犯 保證03/13 07:37

Garbolin: 你罰則重一點 身邊的朋友也是會勸導 不衝突啊 03/13 07:49

ru04hj4: 普通人關半年就就知道03/13 08:07

chenglihao: 是不是沒有朋友的人??才會想出這樣的方法??意義不明XD03/13 08:12

G773: 你確定是阿比的酒精在提神? 03/13 08:29

marcus176: 光是舉證就一堆問題03/13 08:39

sdiaa: 罰錢沒屁用 台灣人很有錢的~ 酒駕撞死人賠個三五百萬換輕判 03/13 08:40

sdiaa: 都可以撞死好幾次惹~ 03/13 08:42

mm1314: 推文別把垃圾丟給國軍阿,是想害死誰!03/13 08:43

dayjay: 罰朋友是什麼高智商的想法,笑了03/13 08:43

sdiaa: 台北市五十年爛公寓賣一間有撞死好幾個人的額度呢03/13 08:45

mrhscd: 樓上一群真的很無言,如法官說的,台灣的逞罰刑度已算偏重03/13 08:49

mrhscd: 可是刑度拿捏是法官說了算,討論這些有屁用!? 03/13 08:50

mrhscd: 權力使人腐化,位子愈高愈沒同理心沒聽過,法官只想頤養天年03/13 08:59

fatz: 沒收車輛直接銷毀,長期下來最有用03/13 09:05

CATpc: 扣車直接銷毀感覺比較有用,對車市也有好處03/13 09:13

by772001: 現在坐牢很爽,人權超高,受刑人動不動就投訴裡面的人,03/13 09:15

by772001: 根本不會怕,支持鞭刑 03/13 09:15

kinyizi: 什麼沒效?!鞭刑做了嗎 03/13 09:15

b70103: 講這麼多 立委敢修法嗎? 03/13 09:18

kakajava: 只好一路喝到掛03/13 09:20

vvvi: 車輛沒收充公這樣就不信還有人酒駕03/13 09:29

smfy: 扣車超有用阿 就算要弄到第2台車還是要花一段時間去弄吧03/13 09:31

smfy: 而且為了想酒駕再去弄第2台車的應該很少 喝完叫計程車最快03/13 09:32

lawson: 只有鞭刑有用 認真03/13 09:45

lawson: 身上的皮肉痛苦才是真正刻骨銘心 03/13 09:46

vwpassat: 駕駛當場槍決;汽車扣押後賣掉,錢充入國庫。03/13 09:52

a135791hdhc: 要不要店家順便罰?03/13 10:14

st210113: 日本的確是連提供酒的店家一起罰03/13 10:33

ghdk: 酒駕車輛沒入壓掉,減少犯罪工具03/13 11:08

jameshcm: 酒駕是慣性動作一個禮拜壓掉一台即使只要50萬也很痛好嗎03/13 12:04

centaurjr: 照你這邏輯刑法可以整個取消了XD03/13 12:26

G773: 能推出酒精能提神增進專注力的專業文獻,再補推 03/13 12:36

hsiung9: 連座菸酒公賣局員工為什麼不行 像你賣人槍支 這個人跑去03/13 12:47

hsiung9: 持槍搶劫 賣槍的難道沒責任嗎?這什麼邏輯?03/13 12:47

G773: 搞不懂再補推的意思嗎? 就是噓你03/13 12:52

G773: ??? 喝多了嗎03/13 12:57

h14315324032: 說鞭刑跟死刑有用的是沒讀過犯罪學吧== 車輛強制安03/13 12:57

h14315324032: 裝酒精鎖最有用03/13 12:57

G773: 自動選字錯誤啊,就讓你雙關又如何,這次不噓你喔03/13 13:00

G773: 可是還是等你提出專業文獻03/13 13:01

hsiung9: 店家賣酒就違法 公賣局賣酒不違法 你好大的官威啊03/13 13:09

hsiung9: 好大官威啊 日本沒邏輯台灣就要跟進阿03/13 13:18

hsiung9: 怎麼講不出邏輯 拿日本就是對邏輯是吧?03/13 13:19

hsiung9: 是阿 覺得不夠還不推出我的板本 把公賣局員工列入提告名03/13 13:21

hsiung9: 單內 03/13 13:22

hsiung9: 還好 知錯能改 孺子可教03/13 13:24

mrhscd: 最關鍵的法官你都動不了,還期待有人投你喔 03/13 13:37

springman: 真的都沒有用的話,我是贊成鞭刑!03/13 14:05

aortic: 你吃完飯會目送確認所有人都無酒駕? 有分身? 還真有想像力03/13 14:45

aortic: 媲美軍中那些腦殘的管理方式03/13 14:46

springman: 打到不能開車啊!少幾個會酒駕的人還是會比較好。 03/13 16:33

springman: 這種不能好好使用汽車的人,本來就沒有資格繼續開車。 03/13 16:35

springman: 我說的不是警告,是事後的處罰!這些人付的代價太小。 03/13 16:35

springman: 再沒有用的話,就打到不能動再判死刑!我變惡魔了! 03/13 16:41

springman: 問題是立委不會同意鞭刑的,因為立委自己也可能酒駕。 03/13 16:45

berryc: 誅九族? 同車就算了同桌都有責任?? 笑死 繼續幻想這種不 03/13 16:48

berryc: 切實際的方法. 壓車才是最有效的, 酒後駕車不就是車都開來 03/13 16:48

berryc: 了,不直接開回家 "很不方便" 不方便跟車子沒了讓你選 03/13 16:49

berryc: 有錢人不會痛? 真以為有錢人的錢從天上掉下來喔?03/13 16:49

springman: 可以提高酒駕者需要付的代價的方法都可以嘗試!03/13 17:04

tkhunter: 直接死刑最快,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03/13 17:37

mrhscd: 給了你立法權法官你還動不了喔~選你幹嘛03/13 19:52

mrhscd: 看看人家戰神,你在看自己是什麼料03/13 19:52

mrhsc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Dcj8szOdEI 03/13 19:54

springman: 我是認為若要落實,或許不要期待立委,直接公投。 03/14 09:31

springman: 看有沒有人要來組交通安全黨、或反酒駕黨,聚集共識。03/14 09:32

springman: 入黨的必要條件之一是:不能有酒駕記錄、不能拒絕酒測 03/14 09:32

springman: 可考慮將酒駕罰則條文的罰金提高一倍、並沒收車輛。 03/14 09:33

springman: 如果有更好且有共識的做法也可以加入條文中,直接公投. 03/14 09:34

springman: 拒絕酒測者處相同罰則。 03/14 09:39

mrhscd: 戰神什麼料有目共睹,強過矯情賣肉騙選票的後選人 03/14 09:43

mrhscd: 要求司改法學知識先戰的過法官,刮別人鬍子自己先刮乾淨 03/14 09:45

mrhsc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DC2NQ2_kCM 03/1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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