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2414617.A.4EE.html
→ berryc: 你先去自首吧03/13 02:31
推 qq441122: 蠻有道理的,一個人喝酒很悶,都是一起喝比較多xD03/13 02:38
→ qq441122: 像我自己喝酒立馬想睡,去聚餐我都喝奶茶,哈哈哈哈哈03/13 02:39
推 koreasuck: 扣車比較有效吧,除非很有錢的,不然一般人很少有第二03/13 02:41
→ koreasuck: 台車可以開的吧03/13 02:41
推 MonkeyD5566: 討論很多次了,抓到了直接關3年,不得緩刑易科罰金,03/13 02:46
→ MonkeyD5566: 如果監獄關不下,就服兵役3年,反正國軍很缺人。03/13 02:46
推 MonkeyD5566: 這樣才有喝阻效果,剝奪自由,服完役或是關完,人生03/13 02:48
→ MonkeyD5566: 也空白3年,代價才夠大。因為工作沒了,老婆跟別人跑03/13 02:49
→ MonkeyD5566: 了,早知道喝酒就不要開車了,勸世才有力。03/13 02:49
推 MonkeyD5566: 連坐舉證困難,而且喝醉酒的人不受控,這樣也有罪太03/13 02:52
→ MonkeyD5566: 白爛。03/13 02:52
推 MonkeyD5566: 第一次關三年被,抓第二次九年,被抓第三次二十七年03/13 02:55
→ MonkeyD5566: ,看他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03/13 02:55
推 MonkeyD5566: 敢這樣立法,酒駕絕對少9成以上03/13 02:57
推 MonkeyD5566: 死刑會扯到人權問題,解決不了問題,而且到時候薑母03/13 03:05
→ MonkeyD5566: 鴨事件一定吵不完,執行上有爭議的空間。酒醉的人無03/13 03:05
→ MonkeyD5566: 法控制,但是在喝酒前他知道代價那麼大,他就不會選 03/13 03:05
→ MonkeyD5566: 擇開車這個選項。 03/13 03:05
→ MonkeyD5566: 還有,有的人是自己喝酒,你看那些大貨車司機都是喝03/13 03:07
→ MonkeyD5566: 了再上,所以你的方法根本無法杜絕一個人喝酒的狀況03/13 03:07
推 MonkeyD5566: 重點在駕駛人自己清醒的時候知道自己喝酒後的代價很 03/13 03:11
→ MonkeyD5566: 大,他就會避開付出代價的可能,就不會酒駕了。 03/13 03:11
推 wjc223: 初犯車子押走,拿>半年薪的錢來贖;累犯車子沒入壓掉 03/13 03:23
推 aortic: 那些清醒的乘客根本是刻意不作為的從犯,不是無辜被連坐03/13 03:26
推 MonkeyD5566: 車子壓掉,只要是能付錢的,對有錢人來說不痛不癢, 03/13 03:26
→ MonkeyD5566: 沒有用。 03/13 03:26
推 MonkeyD5566: 只有錢處理不了的時間性處罰,才會公平,才有喝止力 03/13 03:31
→ MonkeyD5566: 。因為時間跟自由對每個人都很寶貴的。 03/13 03:31
→ MonkeyD5566: 雙管齊下應該可杜絕9成9的酒駕了。可惜這是台灣,這03/13 03:32
→ MonkeyD5566: 種事是不可能發生的。03/13 03:32
推 MonkeyD5566: 小酌提神,這實在很糟,提神可以喝提神飲料,小睡一 03/13 03:37
→ MonkeyD5566: 下都比小酌提神有效。提神只是藉口…很多喝酒的人都 03/13 03:37
→ MonkeyD5566: 不知道自己醉了,所以說小酌提神,不至於失能,根本 03/13 03:37
→ MonkeyD5566: 沒有判斷標準…喝醉酒的都不會說自己醉了 03/13 03:38
→ aortic: 原po主張要連坐無辜不知情的相關人? 03/13 03:57
→ lol404: 真的看不懂罰去殯儀館是有屁用 03/13 05:05
噓 zelda312: 就是罰不夠重才敢酒駕 廢文03/13 05:11
噓 aortic: 同桌喝酒一律連坐。在偉大宗旨下沒有無辜兩字? 03/13 05:18
噓 SSSONIC: 賣酒的店家 酒商 提供場地的 全都要連坐03/13 05:47
推 acesslai: 連坐?酒駕講不聽,你是怎樣。 03/13 06:02
→ acesslai: 最多就是罰酒駕同車而已 03/13 06:03
推 hsiung9: 我建議將煙酒公賣局的員工也列入連座名單中 出事就查誰賣 03/13 06:12
→ hsiung9: 他酒的 抓去關三年 03/13 06:12
推 yongguo: 通常法官的量刑會考慮犯人受刑後出社會的影響,如果今天 03/13 07:00
→ yongguo: 一個酒駕的被關三年,出來工作沒了老婆小孩跑了,結果跑 03/13 07:00
→ yongguo: 去當搶劫犯,那就不符合刑罰的原則,刑罰是希望讓犯人知 03/13 07:00
→ yongguo: 道自己錯了並且改善,而不是把他逼上絕路挺而走險去幹更 03/13 07:00
→ yongguo: 大的案子 03/13 07:00
推 kobegtxz: 阿如果一起喝的人完全不認識只是辦桌併到呢? 03/13 07:18
→ kobegtxz: 如果我有說不要開車喔對方還是開了呢?03/13 07:19
推 lawson: 罰錢要夠多 扣車沒用 鞭刑必須引進 殯儀館洗滌心靈03/13 07:34
→ lawson: 重罰要罰到影響生活才有用 鞭刑是最有效的03/13 07:35
→ lawson: 累犯第二次罰3鞭 皮開肉綻 絕對不會再犯 保證03/13 07:37
推 Garbolin: 你罰則重一點 身邊的朋友也是會勸導 不衝突啊 03/13 07:49
推 ru04hj4: 普通人關半年就就知道03/13 08:07
→ chenglihao: 是不是沒有朋友的人??才會想出這樣的方法??意義不明XD03/13 08:12
噓 G773: 你確定是阿比的酒精在提神? 03/13 08:29
噓 marcus176: 光是舉證就一堆問題03/13 08:39
→ sdiaa: 罰錢沒屁用 台灣人很有錢的~ 酒駕撞死人賠個三五百萬換輕判 03/13 08:40
→ sdiaa: 都可以撞死好幾次惹~ 03/13 08:42
→ mm1314: 推文別把垃圾丟給國軍阿,是想害死誰!03/13 08:43
推 dayjay: 罰朋友是什麼高智商的想法,笑了03/13 08:43
→ sdiaa: 台北市五十年爛公寓賣一間有撞死好幾個人的額度呢03/13 08:45
推 mrhscd: 樓上一群真的很無言,如法官說的,台灣的逞罰刑度已算偏重03/13 08:49
→ mrhscd: 可是刑度拿捏是法官說了算,討論這些有屁用!? 03/13 08:50
推 mrhscd: 權力使人腐化,位子愈高愈沒同理心沒聽過,法官只想頤養天年03/13 08:59
推 fatz: 沒收車輛直接銷毀,長期下來最有用03/13 09:05
推 CATpc: 扣車直接銷毀感覺比較有用,對車市也有好處03/13 09:13
推 by772001: 現在坐牢很爽,人權超高,受刑人動不動就投訴裡面的人,03/13 09:15
→ by772001: 根本不會怕,支持鞭刑 03/13 09:15
推 kinyizi: 什麼沒效?!鞭刑做了嗎 03/13 09:15
推 b70103: 講這麼多 立委敢修法嗎? 03/13 09:18
→ kakajava: 只好一路喝到掛03/13 09:20
→ vvvi: 車輛沒收充公這樣就不信還有人酒駕03/13 09:29
推 smfy: 扣車超有用阿 就算要弄到第2台車還是要花一段時間去弄吧03/13 09:31
→ smfy: 而且為了想酒駕再去弄第2台車的應該很少 喝完叫計程車最快03/13 09:32
推 lawson: 只有鞭刑有用 認真03/13 09:45
→ lawson: 身上的皮肉痛苦才是真正刻骨銘心 03/13 09:46
噓 vwpassat: 駕駛當場槍決;汽車扣押後賣掉,錢充入國庫。03/13 09:52
→ a135791hdhc: 要不要店家順便罰?03/13 10:14
推 st210113: 日本的確是連提供酒的店家一起罰03/13 10:33
推 ghdk: 酒駕車輛沒入壓掉,減少犯罪工具03/13 11:08
→ jameshcm: 酒駕是慣性動作一個禮拜壓掉一台即使只要50萬也很痛好嗎03/13 12:04
推 centaurjr: 照你這邏輯刑法可以整個取消了XD03/13 12:26
噓 G773: 能推出酒精能提神增進專注力的專業文獻,再補推 03/13 12:36
→ hsiung9: 連座菸酒公賣局員工為什麼不行 像你賣人槍支 這個人跑去03/13 12:47
→ hsiung9: 持槍搶劫 賣槍的難道沒責任嗎?這什麼邏輯?03/13 12:47
噓 G773: 搞不懂再補推的意思嗎? 就是噓你03/13 12:52
噓 G773: ??? 喝多了嗎03/13 12:57
推 h14315324032: 說鞭刑跟死刑有用的是沒讀過犯罪學吧== 車輛強制安03/13 12:57
→ h14315324032: 裝酒精鎖最有用03/13 12:57
→ G773: 自動選字錯誤啊,就讓你雙關又如何,這次不噓你喔03/13 13:00
→ G773: 可是還是等你提出專業文獻03/13 13:01
噓 hsiung9: 店家賣酒就違法 公賣局賣酒不違法 你好大的官威啊03/13 13:09
推 hsiung9: 好大官威啊 日本沒邏輯台灣就要跟進阿03/13 13:18
→ hsiung9: 怎麼講不出邏輯 拿日本就是對邏輯是吧?03/13 13:19
推 hsiung9: 是阿 覺得不夠還不推出我的板本 把公賣局員工列入提告名03/13 13:21
→ hsiung9: 單內 03/13 13:22
推 hsiung9: 還好 知錯能改 孺子可教03/13 13:24
→ mrhscd: 最關鍵的法官你都動不了,還期待有人投你喔 03/13 13:37
推 springman: 真的都沒有用的話,我是贊成鞭刑!03/13 14:05
噓 aortic: 你吃完飯會目送確認所有人都無酒駕? 有分身? 還真有想像力03/13 14:45
→ aortic: 媲美軍中那些腦殘的管理方式03/13 14:46
推 springman: 打到不能開車啊!少幾個會酒駕的人還是會比較好。 03/13 16:33
→ springman: 這種不能好好使用汽車的人,本來就沒有資格繼續開車。 03/13 16:35
→ springman: 我說的不是警告,是事後的處罰!這些人付的代價太小。 03/13 16:35
推 springman: 再沒有用的話,就打到不能動再判死刑!我變惡魔了! 03/13 16:41
→ springman: 問題是立委不會同意鞭刑的,因為立委自己也可能酒駕。 03/13 16:45
噓 berryc: 誅九族? 同車就算了同桌都有責任?? 笑死 繼續幻想這種不 03/13 16:48
→ berryc: 切實際的方法. 壓車才是最有效的, 酒後駕車不就是車都開來 03/13 16:48
→ berryc: 了,不直接開回家 "很不方便" 不方便跟車子沒了讓你選 03/13 16:49
→ berryc: 有錢人不會痛? 真以為有錢人的錢從天上掉下來喔?03/13 16:49
推 springman: 可以提高酒駕者需要付的代價的方法都可以嘗試!03/13 17:04
推 tkhunter: 直接死刑最快,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03/13 17:37
推 mrhscd: 給了你立法權法官你還動不了喔~選你幹嘛03/13 19:52
→ mrhscd: 看看人家戰神,你在看自己是什麼料03/13 19:52
→ mrhsc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Dcj8szOdEI 03/13 19:54
推 springman: 我是認為若要落實,或許不要期待立委,直接公投。 03/14 09:31
→ springman: 看有沒有人要來組交通安全黨、或反酒駕黨,聚集共識。03/14 09:32
→ springman: 入黨的必要條件之一是:不能有酒駕記錄、不能拒絕酒測 03/14 09:32
→ springman: 可考慮將酒駕罰則條文的罰金提高一倍、並沒收車輛。 03/14 09:33
→ springman: 如果有更好且有共識的做法也可以加入條文中,直接公投. 03/14 09:34
推 springman: 拒絕酒測者處相同罰則。 03/14 09:39
推 mrhscd: 戰神什麼料有目共睹,強過矯情賣肉騙選票的後選人 03/14 09:43
→ mrhscd: 要求司改法學知識先戰的過法官,刮別人鬍子自己先刮乾淨 03/14 09:45
→ mrhsc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DC2NQ2_kCM 03/16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