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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ifz32: 所以酒駕不是現行犯嗎= =?11/18 13:52
噓 hint: 美國夠有人權了吧? 他們怎樣對拒不受檢危險駕駛的?11/18 13:53
→ fit: 警察不懂得奸巧啦!我昨天已經教他們幾招了,讓車主非下車不可11/18 13:53
→ hint: 人權應該是保護安居樂業的平民百姓為首要吧?11/18 13:53
→ hint: 台灣警徽哪天才會改成黑熊或雲豹? 有夠娘泡...11/18 13:55
噓 hb0922: 台灣鯛無誤11/18 13:59
→ iifz32: 還是認為釋憲要讓警方公權力能夠伸張11/18 14:03
推 peaceever: 政府官員認證的警察國家欸,鴿子閃邊去不要亂來喔11/18 14:06
噓 YukiPhoenix: 你在講甚麼東西啊?11/18 14:20
推 Leon0810: 推。11/18 14:52
推 aaboutt: 在預防可能酒駕造成更多更嚴重的其他用路人的人權和性命11/18 15:02
→ aaboutt: 之下,對於可疑人士做酒測沒有問題吧?因為這不嚴重影響11/18 15:02
→ aaboutt: 被測者的實質權利,也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傷害吧?11/18 15:02
推 gpee: 正常來說敲車窗應該都會有回應,沒回應說不定是陷入昏迷需要11/18 15:15
噓 a001ou: 人權個11/18 15:16
推 gpee: 幫助。 11/18 15:17
→ a001ou: 鳥,秒睡著沒聽到是吧!那警察叫救護車說有人突然昏迷失去11/18 15:17
→ a001ou: 意識需要破窗急救啊11/18 15:17
噓 Friedman: 法匠思維11/18 15:19
→ Friedman: 臺灣很多法律人真的是毒瘤11/18 15:21
推 aaboutt: 標準法匠,思維合法卻不合理11/18 15:32
推 yohko86: 所以也不能以臨檢名義要求開窗或下車嗎?11/18 15:33
噓 Elton320: 以後家有人放瓦斯自殺,你也不準警察破門而入好了,當11/18 16:40
→ Elton320: 危害到公共安全時,人權的考量次序本來就要放到後面去 11/18 16:40
→ Elton320: ,人權不能無限上綱 11/18 16:40
推 imnso: 看到臨檢刻意迴避為何不能認定是異常行為? 11/18 16:44
→ ChungLi5566: 法院解釋過了還是一堆人不懂 11/18 16:50
噓 cwind07: 人權不是這樣用 你這種跟自由一樣 自由濫用就沒秩序 為了 11/18 17:07
→ cwind07: 秩序本來就要犧牲一點個人自由來配合 不然你連排隊跟停紅 11/18 17:08
→ cwind07: 燈就可說沒人權 你行的人權怎可被限制這樣? 荒謬 警察臨 11/18 17:09
→ cwind07: 檢你就配合露臉看一下是會怎樣 又沒叫你出來搞東搞西的 11/18 17:13
噓 Frobel: 如果真的聞到K味絕對是可以通報交給警察處理的 11/18 17:27
推 c21641: 合法不合理,難怪會有慶富案 11/18 17:34
推 jabari: 唉....難怪 11/18 17:46
→ BBBBBBBB: 應該叫選區立委去修法,法律本來就是用來維護人權 11/18 17:57
→ BBBBBBBB: 酒駕可恨,但警察仍應在合法權利下行使職權 11/18 17:58
噓 relio: 台灣太民主了 11/18 18:00
→ BBBBBBBB: 法律應該公平正義,法官也該依法判決 11/18 18:01
噓 johnson20524: 人權?? 11/18 18:20
推 sdd5426: 台灣人很可笑啊 選舉都亂選選出爛立委訂爛法律再來說法官 11/18 19:40
→ sdd5426: 都恐龍 法匠法匠喊的 11/18 19:40
噓 KY1998: 比照美國啦,不配合直接把你拉下車甚至開槍,讚 11/18 20:21
→ KY1998: 台灣一堆恐龍法官跟鯛民才會亂成這樣 11/18 20:21
噓 DYKAI: 若今天你是受害者家屬,看你還會不會認同無罪推定 11/18 21:58
推 Tieylea: 現在臨檢ˋ站前方都會擺個超大的"酒測臨檢”4個字 還會縮 11/18 22:09
→ Tieylea: 減車道 要說看到臨檢站還會自動靠邊鎖車窗 這不叫合理懷 11/18 22:09
→ Tieylea: 疑有飲酒或攜帶違禁物 那這臨檢站是設假的嗎? 11/18 22:09
推 Tieylea: 這個判決老實講是打現行警政署頒取締酒駕及拒測sop很大一 11/18 22:12
→ Tieylea: 巴掌 11/18 22:12
推 esocheng: 路障臨檢跟攔查臨檢雖然本質不一樣,但是在解讀「拒絕 11/18 22:37
→ esocheng: 酒測」的規定時本應考慮他的立法目的,重點應置於「拒 11/18 22:37
→ esocheng: 絕」,而且無論是消極或積極性的拒絕,我認為不應該放 11/18 22:37
→ esocheng: 在酒測實施前到底係屬「攔查或路障臨檢」?又路障臨檢 11/18 22:37
→ esocheng: 通常設置在易生酒駕為害的場所,如此限縮路障臨檢的目 11/18 22:37
→ esocheng: 的不是件好事,本人支持學長強力執法!只是下次可以從 11/18 22:37
→ esocheng: 臨檢轉換為救護即時強制,就可以嘿嘿嘿... 11/18 22:38
→ hiimjack: 限縮?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是寫「行經」 這個 11/18 23:28
→ hiimjack: 案子的車還沒行經臨檢點 既然沒經過就適用第8條規定 有 11/18 23:28
→ hiimjack: 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嗎?就這個案子來說 車主只有 11/18 23:28
→ hiimjack: 靠邊停車沒有事實足以判斷易生危害 就算他真的是因為看 11/18 23:28
→ hiimjack: 到臨檢點才靠邊 那也只代表他不想被臨檢而已 不代表易生 11/18 23:28
→ hiimjack: 危害 11/18 23:28
噓 aaron5555: 某些法盲還是洗洗睡吧 11/19 00:57
噓 aaron5555: 台灣法治教育不足不是講假的 11/19 01:00
→ aaron5555: 一堆謬誤邏輯出來秀下限真的很可憐 11/19 01:00
噓 niuniucat: 就有這種自以為懂人權的,廢物人本團體才會存在 11/19 01:13
推 esocheng: 警職法6、7跟8是完全不一樣的法條,並不是不適用6、7就 11/19 01:14
→ esocheng: 能適用8...判決主文是在討論合法酒測的程序及拒絕酒測 11/19 01:15
→ esocheng: 跟拒絕臨檢的關係,建議h大可以去詳讀判決主文跟釋字69 11/19 01:15
→ esocheng: 9 11/19 01:15
推 piyopiyolee: 幫你推,台灣就是法盲滿街跑還愛指責別人 11/19 04:12
→ berryc: 原來 "違停" 不易生危害. 那我就不懂了,違停的車靜止被撞 11/19 06:53
→ berryc: 都會吃肇責了...這不就矛盾了? 某樓 11/19 06:54
→ berryc: 一堆法律達人連原文都沒看清楚喔? 如果他只是停車睡覺沒問 11/19 06:54
→ berryc: 題, 今天是違規在先,原來警察沒有要求對方接受盤查的權力 11/19 06:55
→ fywei: 酒測就是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1/19 07:46
推 yantingtw: 推 11/19 08:56
噓 teddy81807: 車子如同房子,但是車子違停如同房子違建啊,直接就地 11/19 09:07
→ teddy81807: 拆解? 11/19 09:08
→ hiimjack: 我的意思是不適用警職法6.7 警察在這種情況下要臨檢就是 11/19 09:18
→ hiimjack: 警職法8…再加上不符合警職法8的要件 所以酒測本身就是 11/19 09:18
→ hiimjack: 違法的 既然酒測是違法的 那人民就沒有配合警察違法的義 11/19 09:18
→ hiimjack: 務 11/19 09:19
→ hiimjack: 還是我哪裡理解錯誤了?求指教 11/19 09:19
→ hiimjack: 阿是這樣的 臨檢才能酒駕 臨檢違法所以酒駕違法 11/19 09:20
→ hiimjack: 這邏輯應該沒問題吧 11/19 09:20
→ hiimjack: 臨檢才能酒測* 臨檢違法酒測*違法 抱歉剛睡醒 11/19 09:20
推 piyopiyolee: 原來說不看判決書只看記者報導的"原文"才是正確的 11/19 09:40
噓 lalalahu: 科科,搞爛國家與社會最會 11/19 10:17
→ ChungLi5566: 警察的權力就很小啊 違停會不會造成危害也要看實際 11/19 10:50
→ ChungLi5566: 至於警察怎麼演變成這樣的,這得問你們的立委 11/19 10:51
→ ChungLi5566: 法院只是像程式一樣,把現有證據放進模型跑結果 11/19 10:52
→ ChungLi5566: 跑出來結果不符大眾期望,那該改的是模型才對吧 11/19 10:53
推 thebestEGG: 總算有一篇正常 11/19 11:45
噓 HAPPYKIMO: 警察前面都擺臨檢點了.. 11/24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