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10461012.A.447.html
→ ghchen1978: 好奇他要告你啥 01/12 22:32
→ scaen: 他也告我過失傷害,因為他也有受傷。 01/12 22:36
→ scaen: 若送鑑定,若翻盤變成我方也有1%責任..是否等於只能吞下去? 01/12 22:37
→ scaen: 只是果然提告後人就出現了~~ 01/12 22:41
→ bitlife: 對方無強制險 http://www.mvacf.org.tw/tc/apply01.aspx 01/12 22:47
推 sfking: 去年九月發生的,遇到這種一開始不聞不問搞失蹤的,你更 01/13 10:53
→ sfking: 該等到今年三月再去提告,省得像現在這樣被對方亂反告。 01/13 10:53
→ ghchen1978: 這裡沒啥人能回應,要不要去法務版問?那裡應該較專業 01/13 11:02
→ bitlife: 既然都互告了,你可以利用對方可能不知道我前面推文提的那 01/13 11:34
→ bitlife: 點,一起約定去同時撤告,然後民事後談(這點很重要),接下來 01/13 11:36
→ bitlife: 再去申請上面那個理賠,對方就會得到教訓了 01/13 11:36
→ bitlife: 只是修車費大概沒辦法,要自己出,反正對方這種無賴等級,本 01/13 11:37
→ bitlife: 來也要不到. 不過我猜基金向對方的追償可能最後也不了了 01/13 11:37
→ bitlife: 之,不過那和你無關了. 01/13 11:37
→ bitlife: 民事後談的原因是一般常見條款會有本人或代理人不得追償, 01/13 11:38
→ bitlife: 我不確定強制險基金算不算代理人,總之減少麻煩. 01/13 11:38
→ bitlife: 既然已經發生了,雙方撤告其實反而避免你沒告最後在期限前 01/13 11:39
→ bitlife: 被他告這種事.(撤告後就不能再告) 01/13 11:39
→ bitlife: 以對方無賴的情況,這種事不見得不會發生 01/13 11:40
→ bitlife: 法律應該修改成同一事件雙方之一先提告,時效不到1個月應 01/13 11:41
→ bitlife: 該延長一個月才合理 01/13 11:41
→ bitlife: 當然你確定沒肇責,就完全不用照我上面的說法,檢察官最後 01/13 11:42
→ bitlife: 最後可能不起訴,或者即使起訴法院判無罪 01/13 11:42
→ mickwen: 好奇這種處理態度擺爛的,拿的出驗傷單嗎? 01/13 18:08
→ scaen: 非常感謝幾位版友熱心還撥空回覆,只是被撞了還要被告 01/13 23:17
→ scaen: 心情真的有點複雜,也擔心真的還有那1%責任就沒完沒了 01/13 23:17
→ Wu0521: 對方沒有強制險,而且對方無意積極與你協調的話,你可以向 01/14 00:41
→ Wu0521: 特別補償基金會針對你個人受傷部分申請補償金,事故登記聯 01/14 00:41
→ Wu0521: 單上面有特別補償基金的電話 01/14 00:41
→ Wu0521: 然後警方的初判跟車鑑會自費3000元的鑑定的話,法院基本上 01/14 00:44
→ Wu0521: 會以車鑑會的鑑定結果作為依據喔,我個人是認為都轉介調 01/14 00:45
→ Wu0521: 解會了對方還不願意出面的話,就直接吉了吧 01/14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