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iker
: 理論上反應+換踏+踩下時間是1秒=空走距離
: https://www.artc.org.tw/chinese/03_service/03_02detail.aspx?pid=2226
: 時速40會空走11m才開始煞車,不過這時候已經要相撞了;
: 原本煞車距離會有11m,卻因為推行機車向前所以縮減到9.3m,這樣整個說得通。
: ps. 上面模擬圖畫的駕駛視角約110度,忘記哪查到的資料
: 但那個路口的狀況就我個人來說不會開那麼快,快到沒辦法立即在路口前停止,
: 這個「快」對每個人的定義不同,我是假設連右邊的轉角都會跑出東西來,
: 所以駕駛必須隨時為此準備。事故是雙方的事,並不是我只會檢討駕駛,
: 只要闖紅燈一天不消失,駕駛自身的自我保護就不能放鬆,此外也可能是左側路樹
: 遮蔽視野、右側建物太過於突出路面,所以這條路或這個路口的限速必須降低。
: 單向四線道的文心路和一線的南京東路限速都一樣是50,這難道不奇怪?
: 對我的說法森77的人絕對可以開快開滿再來上法院,最後即便被判沒有過失,
: 但這樣值得嗎?訴訟是很折騰人的事唷,你對闖紅燈三寶再生氣也沒用。
回你這段.....
你自己也說了時速40km/h是合理
快慢看人沒錯,在我看來40根本不快
跟我比起來跟本安全駕駛
我綠燈一定是壓在速限上
撞擊點離停止線只有4米
要保持隨時煞停一定要在20km/h左右
有號誌路口時速居然要降成這樣真是悲哀
保持車流的流暢不是交通順暢的關鍵嗎?
今天我會這樣酸....
就是法院這樣判
在這沒違規的條件下加上無法反應還是佔30%
每個人因為這樣綠燈都龜速台灣只會更塞
不能說你防禦性駕駛觀念是錯誤的
但法院不該因為當事人沒有防禦性駕駛而算他30%
為了怕有人違規而降低限速根本本末倒置
現在撞到違規的法院直接判佔30%
完全不在乎反應時間
因為這個扭曲的判法讓正常駕駛做無謂的減速
這樣國家怎麼進步?
為什麼不是法院譴責闖紅燈的駕駛?
我還認為闖紅燈的要陪另一方車損勒
這樣扭曲的判決,闖紅燈還敢追加求償169萬
之後有判民事的話,汽車還得賠30%,50萬
今天我沒違規,車速也不快
注意前車動向,紅燈車輛我信賴原則
結果閃出一個低能,我根本無法煞車
法院判我過失傷害,還佔30%
之後有可能陪對方50萬
我車還要自己修
這樣合理?
司法改革不是喊假的,民眾觀念要先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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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1.16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93869261.A.A29.html
推 zhoyo99: 推 05/04 12:09
→ hugh0963: 這就是為什麼一堆人明明還沒綠燈就已經都起步了 05/04 12:21
推 linjp: 哪天我當總統一定任命你當我的交通部長! 05/04 13:44
推 Apologize924: 當交通部長有屁用 警察不管 法官腦殘 有什麼用? 05/04 13:47
→ cva2000: 民事請求賠償金額多少本就是家屬喊爽的 05/04 14:00
→ cva2000: 至於法官爲何不採信賴原則,判決書也有說明其理由, 05/04 14:07
→ cva2000: 問題點在[可預見,及一定之避免結果行爲],闖紅燈老三 05/04 14:11
→ cva2000: 寶 05/04 14:11
→ cva2000: 本就沒人同情他,再來就看二審汽車駕駛如何去補強主張 05/04 14:15
推 Gemani: 也要被告律師提出相關佐證,不然法官不會幫你找理由 05/04 14:59
→ Gemani: 所以才會有人建議二審提出相關佐證和答辯 05/04 14:59
推 YukiPhoenix: 原來過路口有人闖紅燈叫可預見 難怪有人酸紅綠燈參 05/04 16:05
→ YukiPhoenix: 考用 因為真的是看八字而不是看你有沒有守法 05/04 16:05
推 glacier8: 法官在事後用上帝視角來判案,就造成任何正常人都不可 05/04 20:09
→ glacier8: 能無過失的結果。薩利機長也不會是奇蹟了 05/04 20:09
推 eric791112: 依照一審戰法官的邏輯則所有交通案件必有過失,他要求 05/05 08:07
→ eric791112: 的注意義務已經頂天惹,二審若不打臉他只能幫該地民眾 05/05 08:07
→ eric791112: QQ,然後拜託不要調來我的住所地法院 05/05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