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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rgewon: 馬的咧!!!每次都是大車倒楣!!! 11/07 23:16
推 TurTao: 看起來像是貨車有逆向到 11/07 23:25
推 GHTang: 撞的時候看起來貨車有超線 11/07 23:33
→ jric: 大概是看到前方有狀況沒減速吧… 11/07 23:43
→ jric: 還有就是實際撞擊點在誰的車道上 11/07 23:43
→ darkaikainu: 影片3秒鐘的地方,有一台汽車路邊停車,停得很出來 11/07 23:48
→ darkaikainu: 大車如果直接往前開一定會撞汽車,因為路很窄 11/07 23:48
→ darkaikainu: 正常人的話都會方向盤往左歪一些,才能過去 11/07 23:49
→ darkaikainu: 結果好死不死,那台機車也歪到中央,就撞下去了 11/07 23:49
→ darkaikainu: 如果要說大車有越線,應該就是那台汽車害的 11/07 23:50
→ darkaikainu: 但是這樣判真的我也沒辦法接受 11/07 23:51
→ wind0710: 讓那些委員試看看就知道怎麼閃啦!!一堆只會紙上談兵 11/07 23:56
→ StarHero: 也可以說騎車的要故意製造車禍 先查他名下保險拉 11/07 23:59
推 sai1268: 那邊可以找到他們怎麼調查的資料,可以做出這種結論? 11/08 00:03
→ jric: 要沒事大概是不逆向,且撞擊前車輛完全停止 11/08 00:14
→ jric: 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應該也不是判 11/08 00:16
→ jric: 主因吧? 11/08 00:16
推 d200190: 民眾評論也是寶,受傷的最大就對了zzz 11/08 01:44
推 zpin: 怎麼覺得騎士的手勢很像在講手機 11/08 02:28
推 BillHuang: 無法注意吧,發現機車偏離直行方向的時候距離貌似不到 11/08 09:06
→ BillHuang: 30公尺,可以看看未超速還剩下多少反應時間 11/08 09:06
推 BillHuang: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是不錯 但是究責程序十分冗長 11/08 11:05
→ tsd: 鬼島的法官...不意外.. 11/08 13:56
推 kaodio: 帝王條款不意外 11/08 16:15
→ darkaikainu: 要說應注意未注意的話,機車那叫有注意嗎? 11/08 20:19
→ darkaikainu: 那個判肇責的委員會,應該都是3寶組成的 11/08 20:19
→ darkaikainu: 讓我想到文章34979,那個判的也是很奇怪 11/08 20:20
→ darkaikainu: 當時就覺得委員會有點恐龍了,沒想到馬上出新聞印證 11/08 20:20
噓 SakuraHana: 鬼島本來就是兩輪比四輪有人權 11/08 22:43
→ misu2718: 那位大嬸腦袋...如果今天是他或他家人..就會清醒點 11/08 23:54
推 BillHuang: 那叫浮動標準 11/10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