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icycle
路經丁字路口,燈號由黃變紅,
我就順道左轉,
結果過班馬線就被警察攔下,
開了闖紅燈,罰單子給我時上面寫了闖紅燈跟不理讓行人,
罰單上生份證字號也抄錯,
過一陣子又有單獨一張未禮讓行人罰單寄到我家,
1張700元,1張800元,
1.想請教可這樣1行為兩種罰單嗎?
2.生份證字號寫錯 ,此罰單是否要修正後才生效,警察後續察我個資(字號),合法嗎?
3.警察將機車停在紅線區許久,一直抓圍規的人,這樣是可以的嗎 ?
違規是我不對,那時黃燈變紅燈,腳踏車遇丁字路口順順的就想左轉了,
警察態度囂張,也不告知有兩種圍規,只說我闖紅燈,
應該是同一罰單不可有兩種測違規,才又單獨補一張未禮讓行人,那第一張寫兩項的還有效
嗎?
有申訴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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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3.156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cycle/M.1729704059.A.893.html
推 Muilie : 不知道是你錯字多,還是警察的錯字多 10/24 01:39
→ kaodio : 以後不要報 說你要跟他回警局就好 10/24 02:52
→ kaodio : 跟他說我們一起回警局看監視器 10/24 02:54
→ kaodio : 如果拖過3小時他還沒找到證據你就贏了 10/24 02:58
噓 ccc101419 : 錯字很多的害群之馬 10/24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