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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athanpan : 我如果騎人行道上都會特別小心,因為知道腳踏車是要 09/14 18:28
→ nathanpan : 騎馬路的,逆向經過路口時會更小心因為巷口出來的 09/14 18:28
→ nathanpan : 第一時間不會看右邊 09/14 18:28
推 bigperm : 如果你覺得和解條件不如你意(賠你太少),你覺得你肇 09/14 20:10
→ bigperm : 責比例少,就勇敢去做鑑定不用怕,車版很多鑑定完是 09/14 20:10
→ bigperm : 0肇責,但你應該多少還是有一點 09/14 20:10
推 cid7 : 那個巷口開車出來是先看左側再看右側,所以對開車的 09/14 21:07
推 cid7 : 不會防備右側有相對高速的自行車 09/14 21:09
→ snowiceemc : 這個路口在我家附近已經騎二十幾年了,每次經過巷口 09/14 22:14
→ snowiceemc : 都會放慢速度,因為我知道就算是台北市也是一堆車子 09/14 22:14
→ snowiceemc : 巷口不減速的,不過最近這個路口有在施工,我往左看 09/14 22:15
→ snowiceemc : 他往右看視野都不好 09/14 22:15
推 isohera : 擦傷有去驗傷開證明嗎? 09/14 22:57
→ snowiceemc : 當天就去開了證明 09/15 02:31
→ isohera : 那好說了~~ 09/15 07:28
推 persionbird : 對方有停字的話應該是支道,主要肇責看起來就是在 09/15 11:04
→ persionbird : 對面 09/15 11:04
推 persionbird : 你的違規要影響到事故駕駛的判斷,才會有肇責。這 09/15 11:07
→ persionbird : 有點自由心証,我猜你多少會分到一點比例。 09/15 11:07
→ snowiceemc : 請問"影響到事故駕駛的判斷" 怎樣的行為算是呢? 09/15 12:05
推 lonberk : 說到影響事故駕駛的判斷 最明顯的就是右轉燈左轉 09/15 13:11
推 persionbird : 極端的例子,假如你無照騎機車,被闖紅燈的車撞, 09/15 13:37
→ persionbird : 對方不能主張你無肇駕駛,不能在路上騎車,你不騎 09/15 13:37
→ persionbird : 車他就不會撞到你 09/15 13:37
推 persionbird : 從你的例子來看,如果他認為行人道上不應該有單車出 09/15 13:41
→ persionbird : 現,因為單車比行人速度快,感覺是有點說的通。 09/15 13:41
推 persionbird : 但還是以當天法官認知來決定,而且其實只是剩餘肇責 09/15 13:43
→ persionbird : 的判定,看起來對方都是要吃大部分肇責的 09/15 13:43
→ snowiceemc : 了解,不過談和解的話應該就沒有法官了 09/15 17:19
推 toro077 : 原來如此 09/16 01:12
推 pierreqq : 上人行道速度就放慢 不用鈴 這是我一向的堅持 09/16 14:54
→ pierreqq : 速度不會超過15Km/H 基本是9~12Km/h吧 09/16 14:56
→ pierreqq : 但是上道路的話就在30Km/H或更快甚至會跑到快車道 09/16 14:57
→ pierreqq : 然後如果是逆向, 就是更注意吧...因為理虧又理虧 09/16 14:58
→ pierreqq : 對正常用路人來說, 他是很難去注意到你的 09/16 14:59
→ pierreqq : 也感謝你分享經驗讓大家有個討論 09/16 15:00
推 lomm0820 : 腳踏車上了人行道,就得把自己當行人,不用鈴,沒 09/17 11:50
→ lomm0820 : 空間超過,就跟在後面保持距離慢慢跟,直到有適當 09/17 11:50
→ lomm0820 : 空間再超過。 09/17 11:50
→ snowiceemc : 我騎在人行道就是像上面兩位講的一樣,如果有人發覺 09/17 12:39
→ snowiceemc : 我在後面願意讓我我都會大聲說謝謝 09/17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