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icycle
: 到底腳踏車應該騎在人行道外,還是騎在路間?
: 而且過紅綠燈的時候,是應該看行人的紅綠燈號誌,還是車子的號誌?
: 我大部分都是騎在人行道的外側 (不是騎樓內)
: 這樣會違規嗎?
: 那個路口沒有斑馬線,行人都只能走天橋
: 每次騎到那都有點不知所措
: 我可以跟一般車輛一樣直接穿越路口嗎?
: 還有,有時候會遇到行人號誌已經亮紅燈
: 但是車輛號誌還是綠燈的情況
: 這時候也不知能否過去?
剛好去年有做過法規整理,就順便來回答一下。
1.基本原則:
既然騎的是單車,就把自己當成一輛車。
基本上機車可以騎的路,單車應該都通行,騎機車,騎單車,都是「二輪人」。
另外,人行道的部份:只有掛牌標示人車共道的人行道(通常夠寬),你才可以騎在
上面,但也要注意:行人優先。凡是設計給人走路的地方,像是人行道、斑馬線等等,
就是要注意禮讓,「行人優先」。沒有掛牌(人車共道)的人行道,全都禁止騎單車,
警察有權依法開你罰單,現在大多不開是因為單車族的用路環境真的太差!法律之外
講講人情義理......,何況光是汽機車違規停車的罰車都開不完了!警察工作壓力也
很大的。
人行道上行人最大!斑馬線也是一樣。
我騎經斑馬線時會看情況,有人的話盡量牽車走過,沒什麼人或是旁邊有劃單車道線,
那就會直接騎過去。
2.
騎在車子走的地方,遵守車子的標線與號誌;
騎在行人走的地方,遵守行人的標線與號誌。
你若騎在馬路上,請看車子的號誌;
如果在人行道或斑馬線上,就依照給行人看的紅綠燈前進或停止。
3.特殊情況講解:行人號誌變紅燈,車輛號誌還是綠燈--
3-1A:正好騎在馬路上,路口不大,車頭已經超過停止線(路口白線)-加速衝過去!
3-1B:正好騎在馬路上,路口不大,但黃燈時車頭還沒超過停止線(路口白線),
或者是剛好壓線-那就停下來吧!賺錢有數,性命愛顧。
*路口大不大的判別標準:踩3~5下(圈)是否能通過這個路口。
3-2:正好騎在馬路上,路口很大-停下來,不要冒險騎到一半卡在路中央,「享受」
身旁萬馬奔馳的刺激感!
3-3A:正好騎在斑馬線上,行人差不多走光了-加速衝刺!但要小心別撞到人!
3-3B:正好在斑馬線上牽車-停下來或退後到人行道。小心路口轉彎車的輪徑差輾死你。
3-3C:正好騎在人行道上,車頭根本還沒壓到斑馬線路面,那就停下來吧!
3-4: 正好騎在人行道或斑馬線或斑馬線旁的白線單車道上,但是路口小得不得了,
長度大約是行人跨步2-3步就通過的距離,這種情況通常是小巷子口,如果巷弄
沒有汽機車正要衝出來的話,不妨加速通過。
以上,歡迎版友補充。
馬特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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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seph1091:機車全名為電動腳踏車 所以腳踏車走的路跟機車一樣 03/01 18:24
推 clautus:機車全名為電動腳踏車?? 03/01 18:27
→ balberith:如果是法規的話應該是機器腳踏車簡稱機車... 03/01 18:51
→ balberith:法規上自行車是被歸類在慢車,不被當行人。 03/01 18:55
→ joseph1091:對...叫機器腳踏車 打錯了= =" 03/01 19:50
→ tsd:但是定法的沒想到,人下來牽著車走...就是行人+物品 03/01 20:28
→ balberith:所以? 03/01 21:13
→ kakajava:電動腳踏車的簡稱叫作電車 (大誤) 03/01 21:30
→ psboy:那台北縣一堆人行道改的自行車道勒?一樣行人優先嗎? xD 03/02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