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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rawford438 : 籃球沒有聽過薪資仲裁,你簽了就簽了,合約結束就 04/13 10:37
→ crawford438 : 價高者得。 04/13 10:37
→ BLABLA007 : 記得那個年代 球團擁有球員的終身合約 04/13 10:38
→ BLABLA007 : 也就是你球員一旦跟球團簽約 就是無法轉去其他球隊 04/13 10:38
→ BLABLA007 : 沒有所謂的甚麼FA精神 04/13 10:40
→ shifa : 籃球沒有保護名單制度 合約結束就是自由身 不需要 04/13 10:52
→ shifa : 薪資仲裁 04/13 10:52
→ BLABLA007 : 台籃只有選秀新秀有2+1 即使你中途跑去其他聯盟 04/13 10:54
→ BLABLA007 : 最終回來該聯盟還是受限母隊 除非自費買斷 04/13 10:55
→ BLABLA007 : 才能在該聯盟自選哪隊簽約 04/13 10:56
推 jerryya : 台灣有仲裁制度,只是目前沒有運用在球員合約中, 04/13 10:58
→ jerryya : 至於仲裁結果可否強制執行,請去看強制4條1項6款、 04/13 10:58
→ jerryya : 仲裁法37條規定 04/13 10:58
推 snocia : 職棒有仲裁,而且有做出結果過了 04/13 12:17
→ kazumi66 : 講的好像其他運動有仲裁 不服就能轉隊一樣....? 04/13 12:19
推 jerryya : 提醒一下,法律上仲裁要約定由合法仲裁機構仲裁才 04/13 12:53
→ jerryya : 能有效強制執行喔!否則,名為仲裁,其實不具有仲 04/13 12:53
→ jerryya : 裁法效果,實際上只是當事人間協調。 04/13 12:53
→ rossitmax600: 合約雙方同意就好 反正都有租借這個名詞存在了 04/13 13:06
推 liaoeddie : 職業雲端一直都有租借,跟仲裁是兩回事 04/13 14:14
→ liaoeddie : 運動 04/13 14:14
推 Mediveh : 協議選定仲裁人,仲裁人之判斷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 04/13 17:42
→ Mediveh : 同一效力 04/13 17:42
→ Mediveh : 但法院裁定之後才可以強制執行 04/13 17:44
噓 black205 : 唉唉唉 04/13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