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9歲男與國中女友上賓館被控性侵 法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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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548520 (顏色不分藍綠支持性專區顏色田慎節)
時間 2022-11-29 16: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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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19歲男與國中女友上賓館被控性侵 法官認定是合意判4年 新聞內容: 基隆市19歲男子與未滿14歲的國中女學生交往,發生性行為。被害少女的家人知情後提告 ,檢方依本刑7年以上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法院查出,少女在賓館房內曾提醒被告可向 櫃檯索取保險套,事後又一起吃火鍋等情節,變更起訴法條為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 刑4年。全案可上訴。 基隆地院判決指出,被告男子去年4月3日下午4點多,到補習班接被害少女下課,再騎機 車載她到一家賓館,兩人在房內發生性行為。少女的父親知道此事後報案,基隆地檢署檢 察官偵結起訴。 少女在法院審理時證稱,當天有問男友去賓館幹嘛,他只有笑笑的。到賓館房間門口時, 又問他進去要幹嘛,他說他要休息,並說如果不跟他進去的話,他要請她吃子彈,以為他 是開玩笑的,並就跟他進去。 少女上完廁所後,看到男友只穿內褲在找東西,問他找什麼,回說保險套,少女隨口說為 什麼不去跟櫃檯拿,然後他就要把她拉上床,少女說不要,男友又說沒有跟他發生關係, 要請我吃子彈,她因嚇到不敢掙扎。性交過程中少女有推開男友肩膀說不要,但他仍繼續 動作。事後兩人先後洗澡,再去火鍋店吃火鍋。 法院指出,少女如不想跟被告發生親密行為,當可反對前往賓館,但她同意前往並平分休 息費用。若無意發生性行為,應不會提醒被告可向櫃檯索取保險套。事後一起用餐,少女 幫被告盛飯、倒飲料,無何異狀。 事案當晚少女的姑姑問她行蹤,少女未告知遭性侵,隔天姑姑再次追問,才說有發生性行 為。少女在警局製作筆錄時,還利用空檔傳訊息請被告刪除對話紀錄。 法官認為,少女在與被告Messenger對話紀錄中,雖提及「因為我可以不用吃土豆」、「 你就要請我吃土豆」等話,不能據此推認被告案發時有恐嚇少女,也難以排除少女為免受 親友責難,才指遭被告強制性交可能性,改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論罪。 法院審酌被告與被害少女為男女朋友,明知少女年心智發育並未健全,對性行為缺乏完全 自主判斷能力,竟與她性交,嚴重影響少女身心正常發展,應予責難。被告在法院審理時 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刑4年。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01261 心得: 什麼!! 請吃土豆還要AA制 這19歲台男也太扯 -- 顏色不分藍綠支持性專區顏色田慎節 https://i.imgur.com/sZ5lJJ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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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m612: 4年怎麼感覺有點輕= = 11/29 17:01

dong531: 裡面有寫啊,因為是合意不是強姦,但未成年還是違法 11/29 17:18

jameshcm: 為什麼你的暱稱可以這麼長? 11/29 17:19

saber0408: 應該要合法吧 11/29 17:28

firstlead: 未滿14是幾歲 10歲? 11/29 17:44

sabrinalll: 10歲不會是國中生 11/29 17:59

justmine99: 歐~土豆 11/2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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