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5509592.A.E13.html
→ eva19452002: 鼻屎般的動機,汪洋般的殺意03/12 08:41
推 chocopoodle: 葉父母在做什麼的啊 教出這種小孩03/12 08:42
→ g7a7n7: 琺官牠馬怎不去喝硼酸水 我給3萬 03/12 08:44
推 n1030103: 這種人就是要私刑報復,法律沒什麼屁用 03/12 08:45
噓 try66889: 要人三萬和解在開什麼玩笑? 03/12 08:47
→ try66889: 這算蓄意謀殺吧03/12 08:47
→ g7a7n7: 法官叫你3萬和解還奢望牠給公道???03/12 08:48
→ g7a7n7: 花錢找人把那些霸凌的處理掉還比較值03/12 08:48
→ magnumcxz: 跟他3萬和解,再私下處理掉,然候用3萬跟對方和解 03/12 08:55
推 chocopoodle: 該法官可以接受自己小孩下毒換3萬塊喔? 03/12 09:03
推 b3030: 傻眼03/12 09:07
→ eva19452002: 所以大家就知道為什麼法官在台灣人民心中聲望不高了 03/12 09:07
→ eva19452002: 應該是說為什麼台灣人民普遍對司法失望了吧03/12 09:07
→ gua0313: 太誇張了,這人格病態了03/12 09:10
推 gua0313: 證據確鑿,不是提告者太慈悲,就是被告背景太硬 03/12 09:13
推 gua0313: 發生在校園不該被過份原諒,很多霸凌案也是基於年齡以及03/12 09:15
→ gua0313: 人情而被河蟹掉。03/12 09:15
推 kamelol: 葉女有夠惡毒,這絕對要嚴懲的啊03/12 09:15
推 bliss7115: 真心認為應該要有法官的審核淘汰機制,恐龍法官新聞真03/12 09:15
→ bliss7115: 的層出不窮,原來納稅是來成就這些只會息事寧人的法官03/12 09:15
→ bliss7115: ,卻不是主持公道的,真令人失望 03/12 09:15
噓 Ciaossu: 殺人未遂和解個屁03/12 09:17
推 mywade: 你好毒WU你好毒WU你好毒WUWUWUWU03/12 09:17
→ Ciaossu: https://i.imgur.com/kxo76iv.jpg 中國前年發生13歲男童03/12 09:21
→ Ciaossu: 殺人案,隔年就下修刑法年齡,台灣居然還在和解 03/12 09:21
推 reinakai: 難怪要訴諸媒體 和解個屁 03/12 09:25
噓 abingo: 垃圾 03/12 09:34
推 pogopin: 幹嘛公布媒體 直接私刑解決 受害者的傷害可能是一輩子03/12 09:34
→ pogopin: 不給點教訓 又會有下個受害者03/12 09:34
推 oldmangoes: 有人知道是哪所國中嗎?03/12 09:35
推 ooxxman: 沒證據啊,小屁孩可以說自己都在屁話,而且未成年罰很輕 03/12 09:36
噓 canis831025: 誰要三萬和解啊…花30萬了事比垃圾法官有用 03/12 09:42
推 Melody000: 三萬和解? 跑醫院就不只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後遺症 三百03/12 09:52
→ Melody000: 萬我都嫌少 03/12 09:52
推 gua0313: 支持修法03/12 09:54
推 a3795869: 殺人未遂想3萬和解 笑死03/12 09:59
噓 SWS7983: 新聞寫得也沒很詳細 和解是民事還刑事?一堆人就罵天罵地 03/12 10:12
→ SWS7983: 罵法官恐龍 自行腦補和解無罪 什麼司法已死講得自己很正03/12 10:12
→ SWS7983: 義XD殊不知刑事訴訟根本沒有訴訟上和解 笑死03/12 10:13
→ Boasoul: 法官你小孩給我們毒 賠你3萬可以接受?03/12 10:14
推 yovoliia: 嘉義啊www土法殺人03/12 10:16
推 Boasoul: 還修什麼18歲投票 犯罪年齡要下修才對吧03/12 10:17
→ Boasoul: 反正殺人又不會判死 我未成年犯法不用怕 03/12 10:17
→ panda0305: 霸凌者甲賽啦03/12 10:18
推 vi000246: 直接公佈個資 讓大家私刑啊 03/12 10:24
推 justbefriend: 這種學生老師還敢教嗎,這垃圾真的需要死刑制裁 03/12 10:25
推 beyuki: 一堆人講寫什麼就信,痛罵法官,看了覺得很好笑,程序上 03/12 10:26
→ beyuki: 本來法官就會問雙方有無意願和解,通常法官是不會直接提 03/12 10:26
→ beyuki: 出數字的,大多是對方說願意以3萬和解,法官再問告訴人是 03/12 10:26
→ beyuki: 否願意,告訴人不同意,法官也只是請他們再提供更多證據 03/12 10:26
→ beyuki: ,本來辦案就是請雙方提證據,不懂這有什麼好罵的,不然 03/12 10:26
→ beyuki: 通靈或憑感覺判決嗎? 03/12 10:26
推 justbefriend: 如果我小孩被這樣對待,我一定花三萬找人私刑 03/12 10:27
→ analysis5566: 少年事件處理法 03/12 10:29
→ analysis5566: 可以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 03/12 10:29
→ dong531: 樓樓上雙標?你小孩被搞你覺得你可以動用私刑,那為什麼 03/12 10:35
→ dong531: 你不能接受你小孩弄掉別人鉛筆盒而對方對你小孩動用私刑 03/12 10:35
→ dong531: 下毒呢?還是說你動完私刑後也自願接受死刑? 03/12 10:35
→ SWS7983: 保護處分跟和解有什麼關係...? 03/12 10:40
推 aibayui: 台灣只管兇手人權沒在管被害人的啦 03/12 10:40
推 strangequark: 弄掉鉛筆盒就下毒,跟被下毒後私刑報復,比例也差太 03/12 10:41
→ strangequark: 多了吧? 03/12 10:41
→ strangequark: 弄掉鉛筆盒不會腎衰竭吧? 03/12 10:42
→ joe2233344: 垃圾下地獄 03/12 10:46
推 GAGA1: 中國有一個清大類似案件 終生殘廢癡呆 03/12 10:46
推 dakingofkid: 可憐可悲 03/12 10:47
推 arsz: 法官真便宜 03/12 10:50
推 alan21620: 希望恐龍法官自己去喝看看,反正三萬就能和解 03/12 10:51
→ turncolan: 我直接花30萬買把槍X了那女的 03/12 10:52
→ kilhi: 吉民事100萬 03/12 10:53
推 justbefriend: ga大說的那個是朱令中毒事件我在誠品書店看到書也 03/12 10:54
→ justbefriend: 很震驚,到現在兇手還沒抓到.. 03/12 10:54
推 vu1985: 法官你喝硼酸水,我給你3萬 03/12 10:55
推 andan: 太扯的小孩子!明知可能會死人 03/12 11:13
噓 malaman: 法官叫什麼名字啦 不敢具名喔 03/12 11:14
推 showerlin080: 可以肉搜了 03/12 11:16
推 yang122: 這是蓄意謀殺,千萬不要3萬就和解。 03/12 11:22
→ yang122: 毒害是一輩子的,誰知道身體能不能完全康復 03/12 11:22
推 oldmangoes: 有人肉搜了嗎? 03/12 11:23
推 bot178: 這麼小就立志當台女XD 03/12 11:26
推 dong531: 私刑就是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的裁罰原則所以全憑私刑者個人 03/12 11:30
→ dong531: 喜好而為之,所以所有私刑行為都是犯罪者有什麼問題嗎? 03/12 11:30
推 ii9ii9: 別人的小孩真的死不完 03/12 11:31
推 n1030103: 講那什麼私刑是犯罪的這種廢話就別講了,小學畢業都知道 03/12 11:42
→ n1030103: ,拿鉛筆盒跟下毒類比,我看你還是閉嘴沒人會笑你 03/12 11:42
噓 jeffmao5566: 台灣海峽又沒加蓋 扯你媽垃圾中國 台灣司法爛 中國司 03/12 11:42
→ jeffmao5566: 法更爛好嗎 03/12 11:42
推 taro750314: 宮鬥的精髓 03/12 11:42
→ n1030103: 你小孩以後摸我小孩一下,我小孩拿刀捅死你家兒子看能 03/12 11:43
→ n1030103: 不能類比 03/12 11:43
推 takuya1: 希望有正義人士幫忙討公道 03/12 11:43
噓 leolkkcs8251: 幹妳娘破麻 垃圾台女 03/12 11:43
推 qrzgg: 看她轉到去哪個國中,去校門口舉牌,我不相信跟她同班的同 03/12 11:48
→ qrzgg: 學家長不會怕。 03/12 11:48
→ qrzgg: 就是這種觀念偏差的行為才導致像鄭捷事件一樣駭人聽聞的案 03/12 11:52
→ qrzgg: 件層出不窮。 03/12 11:52
推 philandsam: 別說什麼公道正義 再有這種判決 根本鼓勵人民私刑 03/12 11:57
噓 aoc7175: 垃圾 槍斃差不多 03/12 12:05
推 oldmangoes: 肉搜到了沒 03/12 12:06
推 linbasohigh: 這法官的判決……唉…司法改革八年下來花了一堆錢、 03/12 12:08
→ linbasohigh: 還是這種判決,結果還加害者無罪無負擔。到底要再讓 03/12 12:08
→ linbasohigh: 那些司改團體跟恐龍法官消耗台灣幾年? 03/12 12:08
推 SmithLi: 我願意各出3萬讓法官和葉女還有他父母吃硼砂 03/12 12:10
推 makelove0938: 不賠個三百萬說不過去吧 03/12 12:11
推 IMmasana: 法官真的很扯!今天他小孩被下毒,他也和解嗎?靠背!幹 03/12 12:12
→ IMmasana: !氣死人! 03/12 12:13
推 kiki860820: 十幾歲就這麼惡毒,新學校的家長ㄧ定嚇死 03/12 12:13
→ send99555: 拿3萬去新學校找8+9 03/12 12:14
→ jiibo: 到底是怎麼教出來的 03/12 12:15
推 Dirk3: 少年保護的年齡應該要下修到國小以下了吧 03/12 12:18
推 lemone: 修法 03/12 12:22
推 peter105096: 這不關個感化院說不過去 03/12 12:24
推 NewbieShiba: 垃圾法匠垃圾台灣司法 03/12 12:27
推 hdy612179: 拿硼砂水給法官喝看看算不算殺人未遂? 03/12 12:31
推 zzzttt22: 三萬和解真的有病,女兒如果一生身體就這樣壞掉了三條命 03/12 12:33
→ zzzttt22: 都不夠賠,法官頭殼裝什麼 03/12 12:33
推 bomeichu: 有夠可怕,這麼惡毒的心態以後長大怎麼得了 03/12 12:35
推 keita52025: 下毒同學有夠垃圾!什麼法官提出三萬和解也超爛的 03/12 12:39
噓 painechaos: 垃圾父母教出垃圾小孩,這法官也是有洞,自己的女兒遇 03/12 12:42
→ painechaos: 到這種事情我就不信只判賠三萬 03/12 12:42
推 sunshine25: 實在太可惡,超級惡毒 03/12 12:43
推 lemonblue: 朱令事件不是找不到,是明知道是誰但拿她沒辦法,這就 03/12 12:48
→ lemonblue: 是對面司法悲哀的地方。 03/12 12:48
推 tenorac195: 以後達了會不會成為類似Xx慧接班人? 03/12 12:52
推 Ripper: 看了推文的圖片,只能說我們的法律連中國都不如,人命比 03/12 12:56
→ Ripper: 中國的還不值錢。一個國中生被害到有可能終身洗腎只值3萬 03/12 12:56
→ Ripper: ,呵呵 03/12 12:56
推 georgegot7: 這麼小也太狠了吧....下毒.... 03/12 12:56
→ vicdecx: 一定會成為社會問題 超惡毒的 硼酸耶 03/12 12:57
噓 whale0501: 所以這中毒驗不出來?驗不出來又有累積性?驗不出來法 03/12 12:59
→ whale0501: 官要怎麼判... 03/12 12:59
→ whale0501: 聊天打屁內容也不能當唯一證據啊... 03/12 13:03
→ whale0501: 毒物的損賠跟定罪一直都是不太容易的 03/12 13:04
推 ProfessUX: 這種人以後去上班會不會毒死同事和客人啊 超噁 03/12 13:06
噓 cchpo: 嫌犯心態的確很惡毒,但批法官的是在腦補什麼 03/12 13:08
推 vini770803: 法官只聽加害人的言論和人權,未成年是護身符 最後惡 03/12 13:14
→ vini770803: 毒女只會說都是開玩笑我那麼個意思 03/12 13:14
→ eva19452002: 法官:又不是我女兒,趕快和解還可以減輕我的業務量 03/12 13:18
推 alexroc: 我敢說上面批法官的100%都沒看過判決書 03/12 13:42
推 shathy: 那個女生的爸媽到底都在幹嘛啊,還是他沒爸媽 03/12 13:59
→ shathy: 都無聲無息的欸 03/12 13:59
噓 SWS7983: 沒證據加上可能也未滿14歲 到底是期待法官做什麼啊XD不爽 03/12 14:05
→ SWS7983: 未成年沒事就趕快打電話給立委啊 什麼事都推到法官身上真 03/12 14:05
→ SWS7983: 的笑死 03/12 14:05
推 t190015: 年紀輕輕就這樣長大後還得了... 03/12 14:06
→ EurekaJet: 從家長的反應來看,真的是親生的 03/12 14:12
→ diiky: 法律人真棒,不甘法官的事,那乾脆私下自己解決算了XD 03/12 14:28
推 yuhui6666: 和解是怎樣 03/12 14:45
推 yuhui6666: 拜託不要讓這種人在其他地方繼續害人ㄇ 03/12 14:48
噓 saiyo: 現在的青少年真恐怖,放硼砂的知識哪來的阿? 03/12 15:05
推 gigicarter: 現在的國中生真可怕,重點是法官也太姑息了 03/12 15:35
→ payhaun: 只放三次以致驗不出來所以證據不足,有點可怕。 03/12 15:40
推 whale0501: 法官判案要講證據的,要根本解決就是提高毒物鑑定技術 03/12 15:46
→ whale0501: 不是嗎?但是這個很難要求,所以老實說司法也真的有無 03/12 15:46
→ whale0501: 力的時候,但我不認為是法官的問題 03/12 15:46
推 s51007john: 噢 以後要下就下這種慢性毒 讓對象痛苦 罰金也少 03/12 15:59
推 beyuki: 你今天覺得法官可以靠現有的證據判多重的刑,換個角度想 03/12 16:06
→ beyuki: ,別人同樣可以用同等薄弱的證據來陷你入罪。實在看不懂 03/12 16:06
→ beyuki: 批法官邏輯在哪 03/12 16:06
→ danielmeet: 和解,能不能要求對方喝一樣的量? 03/12 16:11
噓 ZanyRed: 三小? 03/12 16:13
推 xoy232: 民X國中轉大x國中 好像附近有個釣蝦場 03/12 16:18
推 gua0313: 這女同學要是長大當醫護人員那還得了 03/12 16:18
推 gua0313: 藉串表揚勇敢揭露救人的女同學,謝謝願意積極介入的旁觀 03/12 16:21
→ gua0313: 者。 03/12 16:21
推 drinkmywater: 民生國中我的母校 這幾年都在拼升學呢 03/12 16:30
推 oldmangoes: 有人肉搜到了嗎? 03/12 16:42
推 dosomewise: 超可怕的 這種一定要告 心術不正到這種地步 03/12 16:42
推 lovejamwu: 媽啊....也太壞了吧....現在的小孩在想什麼啊.. 03/12 16:44
→ yuannh: 一定要 到底,可是看來證據真的不夠,但是這種人真的太惡 03/12 17:27
→ yuannh: 毒,才幾歲這麼可怕 03/12 17:27
推 JamesChan51: 台灣的司法果然不會讓人失望,出了名的爛 03/12 17:39
推 twin19890606: 太誇張了 03/12 17:50
推 oldmangoes: 哪一所國中 03/12 18:00
推 akimo0204: 很像轉到x業的樣子 03/12 18:02
推 JamesChan51: 那就換我下毒,再把三萬元還他們,看他們父母要不要 03/12 18:16
→ JamesChan51: ,台灣就是垃圾司法 03/12 18:16
→ herro0610: 真的太可怕了 03/12 18:19
推 FUNYUN: 蓄意殺人罪起訴吧! 03/12 18:23
→ netboy789: 髮官也太好笑,毒動物都比罰三萬多 03/12 18:41
推 a1216543: 我猜三萬不是刑事啦== 03/12 19:16
噓 wei8er: 垃圾死小孩怎麼不去死 03/12 19:20
推 oldmangoes: 民生國中? 03/12 19:58
推 oldmangoes: 大業國中? 03/12 20:05
噓 Cottonz: 法官 03/12 20:52
推 MJJJJ: 三萬和解...這法官在幹嘛 03/12 21:15
推 BROTHER56: 如果當事人自白有放毒 也有其他人證 法官還是認定證據 03/12 22:49
→ BROTHER56: 不足 那到底要怎樣才算“證據”?推文在那邊自以為清 03/12 22:49
→ BROTHER56: 高的 如果換作是你被害 你還能這麼清高的認同法官嗎 03/12 22:49
推 nutta: 其實不是推文要自以為清高,而是法律本身就有這種超然的思 03/12 22:53
→ nutta: 考邏輯 03/12 22:53
噓 Leon0810: 一堆法盲不知道民事和解跟刑事追訴是不同的,只會看到法 03/12 22:53
→ Leon0810: 官就罵,素質真低。 03/12 22:53
→ nutta: 畢竟法律沒有近乎全知的視角可以準確的體會事例 03/12 22:55
→ nutta: 結論:法官沒錯法律也沒錯,所以大家有事要解決不要太期待 03/12 23:02
→ nutta: 法律能幫什麼忙,當個世故的大人 03/12 23:02
噓 pella: 死她 03/12 23:09
推 paulsama: 高調,最好公布姓名 03/12 23:12
推 edith01: 我想這爸媽可能更害怕這個女兒,如果有一天父母老了或受 03/12 23:45
→ edith01: 傷要長照,也許這女生會幫忙加速來點“安樂死”。 03/12 23:45
→ edith01: 而且這樣一家人要如何在同一屋簷下相處? 03/12 23:45
推 jenny258654: 應該公布姓名學校 讓其他人也有警惕 03/13 01:29
推 Dreamerrr: 我的天啊... 03/13 01:36
噓 j6ru8m4: 應該公布姓名學校讓正常人不要遭到毒手吧 03/13 01:51
推 ivyhoney: 傻傻的 法官是在教學 只要花三萬懂嗎? 03/13 07:06
噓 keinproblem: 一般判決法官名字就放在網路上給你看 但少事案件判決 03/13 16:02
→ keinproblem: 本來就不能公開 說法官不敢具名的是在?啊知道法官 03/13 16:02
→ keinproblem: 名字之後你想怎樣?一堆扯要私刑的是想吃免費牢飯想 03/13 16:03
→ keinproblem: 瘋了喔? 03/13 16:03
推 DebbyJune: 鉛筆盒是被害人的,葉姓故意把它拍掉在地上,真的是惡 03/13 17:32
→ DebbyJune: 霸,好可怕 03/13 17:32
推 gua0313: 至少公布學校讓大家小心吧 03/1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