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吃早餐聽到客人櫃台在罵恐龍法官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時間 2020-08-22 09:41:03
留言 169則留言 (30推 60噓 79→)

今天在早餐廳內用 溫馨的小早餐 有一位約50歲以上的阿伯 來櫃台點餐 跟櫃台老闆抱怨臺灣都恐龍法官 怎麼殺阿母都不會判死刑 以後我看不爽殺人 先喝酒~殺了再說我不知道 當時沒意識 我聽了聽 老闆也同仇敵愾應付那位阿伯幾句 不過有接觸過一點法律知識的我知道 其實法律有嚴謹審辯過程 不是像那阿伯講的那麼簡單 "殺了媽媽無罪" 不過要跟那位阿伯說明法官的想法 我覺得他也聽不懂...... 我覺得提升公民的法律水準也是重要 以上 -- ★小天使噗 我只能說 你是好人XDD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08.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98060466.A.1D6.html

KingChang711: 恐龍法官問題不解決 可能會成為未來政治風暴的點 08/22 09:44

carefree1028: 由上述推論,你支持因吸毒弒親者能無罪? 08/22 09:44

carefree1028: 我支持是“他在弒殺直系血親當下可能無判斷能力, 08/22 09:47

carefree1028: 但是他依舊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08/22 09:47

carefree1028: 其中包括:吸毒導致自己喪失判斷能力,畢竟要吸毒 08/22 09:47

carefree1028: 是他自己選擇的,既然有本事選擇吸毒,就要有本事 08/22 09:47

carefree1028: 負起之後的所有大小事情。 08/22 09:47

yayayagogo: 以為法律是為了讓秩序更明確良好 而非輕重不分跟白痴 08/22 09:56

yayayagogo: 判刑一樣造成社會更動盪不安 08/22 09:56

Zuiho: 這件事太扯 尤其二審大逆轉 08/22 10:04

eva19452002: 不爽你來考法官! 08/22 10:06

cvsd04957: 不然你講講你的論述啊 不是先說別人不懂就贏了好嗎 08/22 10:12

ffooxx: 對啦,反對的人都是法盲 08/22 10:13

ccyaztfe: 質疑判決的都是法盲、刁民,法官最偉大,懂? 08/22 10:15

cvsd04957: 明明很多條可以用 硬要找一條判無罪 08/22 10:16

cvsd04957: 比起公民水準 降低法律人自以為專業的風氣更重要 念法 08/22 10:18

cvsd04957: 律的都覺得別人不懂 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 08/22 10:18

cvsd04957: 對 我就是在說你 08/22 10:19

johanzhou: 喔 08/22 10:19

iamwind7954: 阿不就好棒棒 08/22 10:24

p14135: 公民素養的確要提升,一堆被新聞帶風向的 08/22 10:28

bbbing: 尊重專業不是這樣尊重的,政治跟法律的核心都是道德正義, 08/22 10:31

bbbing: 嚴重違反道德正義的時候你還尊重專業,那已經可以說是沒 08/22 10:31

bbbing: 有良心了 08/22 10:31

O300: 喔 08/22 10:36

francmiss: 專業傲慢 08/22 10:37

O300: 去跟他講啊 08/22 10:37

francmiss: 應該說職業傲慢才對 08/22 10:37

palapalanhu: 好棒幫,所以以後醫生做什麼請都不要質疑 08/22 10:41

bearKQG: 各有各的立場 判決書有公佈了嗎? 08/22 11:05

king123: 何必聽早餐店阿伯?我看電視上很多教授和檢察官也在罵 08/22 11:06

hugowinner: 恐龍法官 08/22 11:06

king123: 恐龍法官 08/22 11:06

king123: 以後這阿伯可以做國民法官喔 08/22 11:07

twogold5566: 不是站在與論的另一邊就以為自己很懂很行 08/22 11:10

timmy90615: 自以為了解一堆問題的垃圾法律好棒棒啊 08/22 11:12

ujp011604: 我覺得至少需要了解為什麼會判無罪在評論 而不是從結果 08/22 11:15

ujp011604: 就罵人恐龍法官 08/22 11:15

irina0629: 0分 08/22 11:16

gc418056: 鄉民都開天眼阿 判決書全文都還沒出來 每個都跟神一樣 08/22 11:17

gc418056: 彷彿站在旁邊看整個犯案過程 對原因行為有責任能力不代 08/22 11:17

gc418056: 表對結果行為即具責任能力也沒幾個人聽得懂 整日只會批 08/22 11:17

gc418056: 評法律人自大傲慢也從來沒想過把刑總拿出來看 講那麼多 08/22 11:17

gc418056: 也沒有用啦 國民法官一上路就知道了ㄏㄏ 08/22 11:17

ujp011604: 法律是民意的延伸固然沒錯 但不應該是看新聞就能斷罪 08/22 11:17

ujp011604: 的人的民意 08/22 11:17

nnlife: 我只覺得 該修法了 08/22 11:18

KamenBalance: 沒殺到律師法官,都會判輕LA~ 08/22 11:19

fatbean: 我跟你說喔 不可以在ptt上說人法盲 不然會被崩潰怒噓到爆 08/22 11:21

fatbean: XD 08/22 11:21

ashebird: 所以你支持無罪 嗯.. 08/22 11:23

paulsama: 只能說該修法了 08/22 11:26

ff20: 恐龍法官恐龍法官恐龍法官 08/22 11:28

sailo: 噓 08/22 11:30

edith01: 其實我不太懂,新聞上有人發言說引用錯誤可以再上訴。我 08/22 11:32

edith01: 的看法是,這次法官判決無能,再上訴其實是浪費公帑的行 08/22 11:32

edith01: 為,但必須一定要上訴 08/22 11:32

misssquid: 法官真的很棒,未對梁男做出強制處分,將責付給桃園衛 08/22 11:37

misssquid: 生局。非常嚴謹、專業呢 08/22 11:37

kybay: 這次的判決 真是撼動我對司法官的尊重!! 08/22 11:42

xo1100: 就是恐龍法官 少在那邊哭 08/22 11:49

niwinc05: 原來真的有人支持恐龍法官 08/22 11:49

nyc212: 你他媽你以為你水準多高 08/22 11:49

xo1100: 現在社會觀感法官已經跟記者同等了 08/22 11:51

Puffcute: 台灣讀法律的 根本xx!腦子跟覺青87%像 08/22 11:53

np75: …… 08/22 11:54

ling7777777: 大多罵的都不太會去認真了解整體事件跟適用法律的問 08/22 11:58

ling7777777: 題喇 高院應該不太可能適用法條錯誤 我猜往非故意過 08/22 11:58

ling7777777: 失原因自由行為方向 我國法未為規範那邊吧 判決書出 08/22 11:58

ling7777777: 來才知道 08/22 11:58

knik119: 那種會發可怕酒瘋或吸毒瘋的,無解,跟神經病一樣,不自 08/22 12:04

knik119: 我控制(不喝酒/不吸毒/不按時吃藥)殺人了,就有機會無罪 08/22 12:04

knik119: 。 08/22 12:04

jamescle23: 台灣就是愚民多自以為,看那些噓文的,理性大約不理性 08/22 12:10

jamescle23: ,要批評的也是修法,罵法官幹嘛 08/22 12:10

pan1013: 所以被殺死的人就這麼雖 就沒有人權嗎 08/22 12:15

Zuiho: 所以有人認為一審判有罪的法官是法盲嗎? 08/22 12:15

Zuiho: 為什麼法都沒改變 一審有罪二審無罪? 08/22 12:15

fatbean: 好啦好啦 噓文盡量崩潰 越崩潰越生氣我越爽XDDD 08/22 12:17

Zuiho: 我也噓的很爽啊 那我不就做公益 我噓結果你爽我爽大家爽 那 08/22 12:18

Zuiho: 就繼續噓啦 08/22 12:18

AMA0687: 嗯 你素質好棒棒 08/22 12:19

moonchaser: 你素質真好,你媽去給人砍啊 08/22 12:27

blue500: 嗯我覺得你說得對 08/22 12:33

lion0422: 就你最聰明 08/22 12:34

tony011: 洗白的恐龍、還是恐龍......三餐罵才是正道 08/22 12:36

airva: 先提升法官的水準吧… 08/22 12:37

y731112: 阿伯,有說錯??? 08/22 12:43

kodo555: 兩個問題1.他媽是不是被斬首虐殺?2.誰做的?。最後判決 08/22 12:43

kodo555: 無罪? 08/22 12:43

tj456913: 你在自以為啥?看不懂 08/22 12:44

O300: 哇噓文可以讓某樓爽 那我也是日行一善 08/22 12:50

O300: 噓 08/22 12:51

Changyaya: 幫補血 08/22 12:51

Changyaya: 看看推文原PO應該不難了解阿伯會這樣講,反正台灣人都 08/22 12:55

Changyaya: 麻隨口說說,另一個話題來就帶過了。媒體的標題也很直 08/22 12:55

Changyaya: 中人心,反正現在寫新聞都不用具名了,興風作浪,讓容 08/22 12:55

Changyaya: 易被煽動的人群去攻擊法官,增加點閱率有何不可。 08/22 12:55

tim20048991: 高大成都說不可能無意識了是你比較懂還是他比較懂 08/22 13:01

jtsu5223: 無意識身體還可以下殺手喔,本能逆 08/22 13:05

fatbean: 崩潰崩起來XDD 笑死 出一張嘴加油喇 法醫說的都對 然後又 08/22 13:09

fatbean: 改口說為什麼不能懷疑鑑定醫生跟法官 邏輯一級棒XD 08/22 13:09

fatbean: 法官都法匠喇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喇,不照鄉民意見判就錯 08/22 13:11

fatbean: 啦,然後再把同立場的學者抓來背書,sop不ey 08/22 13:11

Sunblacktea: 就是因為吸毒後導致無行為能力 殺媽媽也可以無罪 08/22 13:11

Sunblacktea: 阿伯才會說以後也可以喝酒喝到不省人事 來去殺人啊 08/22 13:12

Sunblacktea: 沒錯啊 吸毒都沒錯了 喝酒算甚麼 對吧~ 08/22 13:12

fatbean: 然後原po我跟你說,不想被噓爆就不能在ptt表明少數立場喔 08/22 13:12

fatbean: 。好意提醒,因為大家都會說你不懂跟可悲。 08/22 13:12

Sunblacktea: 法官是有依據去判沒錯啦 只是我們這些法盲不懂QQ 08/22 13:14

Sunblacktea: 我們就是蠢到連吸毒沒錯都不知道 08/22 13:15

Sunblacktea: 以後大家都可以先吸毒再去殺人 08/22 13:15

fatbean: 又來老梗了,蔡清祥都說這是誤會了新聞沒在看嗎?19條3項 08/22 13:21

fatbean: 不是這樣滑坡用的好ㄇ 08/22 13:21

SWS7983: 法律系的都恐龍蛋 建議通通廢除啦ㄏㄏ 08/22 13:31

Yamamy: 提升法官水準更重要 08/22 13:40

PeterSu1983: 阿伯就說實話啊!不然你就跟他辯啊! 08/22 13:41

luke417: 此案最大問題是判決 "結果",而不是那個 "過程" 08/22 13:57

luke417: 提升只看過程的法官和你的水準,更為重要 08/22 13:58

math012: 支持醫師照SOP來一律無罪 08/22 14:02

fatbean: 「問題只在結果」這句話真的超可怕,高大成即便質疑這次 08/22 14:12

fatbean: 判決也說是過程中因見血而有辨識能力,過程的論斷直接影 08/22 14:12

fatbean: 響結果跟19一、三項的適用與否 08/22 14:12

gc418056: 拿高大成和蔡清祥這兩個咖的說辭來說嘴我也是笑笑啦XDDD 08/22 14:17

fatbean: 樓上你484根本沒爬文啊,高大成是鄉民抓來背書用的,蔡清 08/22 14:21

fatbean: 祥是為了回應吸毒殺人=無罪。不過你要覺得別人是什麼咖以 08/22 14:21

fatbean: 前也講點什麼,不要只會笑法匠跟恐龍,不然我也只能學你 08/22 14:21

fatbean: 笑了 08/22 14:21

GodMuii: 法匠啦 支那賤畜 08/22 14:35

asiaocean310: 少在那裡自以為是 08/22 15:10

s047787811: 司法改革大成功 質疑的都是法盲 08/22 15:22

gin10791: 亞洲這種上課不敢舉手發問的可憐教育風氣 造就這種不容 08/22 15:26

gin10791: 許人民質疑法條、政策的可悲心態 08/22 15:27

liuman: 法匠 08/22 15:30

g951753y: 本篇完美的展現法律人的傲慢 08/22 15:38

q22w: 你的水準也沒多高啦 哪天你家人被砍死看你還能不能這麼清高 08/22 15:39

chunfo: 法律人比蟑螂還多餘 08/22 15:45

daye87: 找這個邏輯酒駕撞死人也是無罪 都茫了跟吸毒沒兩樣 08/22 16:13

Ethan0928: 那是否吸毒犯罪要重一點,因為吸毒當下隨時可能無判斷 08/22 16:30

Ethan0928: 能力而殺人 08/22 16:30

gc418056: 某樓是不是誤會啦 高大成看到客觀結果就可以判斷行為人 08/22 16:36

gc418056: 行為時的主觀犯意及識別能力根本奇葩 鄉民拿他的說辭來 08/22 16:36

gc418056: 背書不是笑笑那不然是什麼? 至於蔡清祥就更荒謬 說判 08/22 16:36

gc418056: 決會有錯誤的訊息 我看錯誤的是他的腦袋 但廢物部一直是 08/22 16:36

gc418056: 那種水準真的不意外 08/22 16:36

thisistang4: 只要跟你想法不同的人都是水準不夠嗎?快從井底出來 08/22 17:04

thisistang4: 吧 08/22 17:04

kiminoegao: 你比較沒水準 08/22 17:12

c27756325: 法律人 08/22 17:20

CVIVIC: 助紂為虐下一個就是你 08/22 17:25

WTF5068: 沒說錯啊 08/22 18:10

b16050801: 恩 你最棒 08/22 19:36

ChikanDesu: 所以到底為何認知障礙導致殺人可以無罪才是重點吼,他 08/22 19:46

ChikanDesu: 媽的法律寫這樣根本就有問題,少在那邊法律最大 每個 08/22 19:46

ChikanDesu: 時代法律都會變 就不要幾十年後法律改了來打你們這些 08/22 19:46

ChikanDesu: 法匠的臉 人神共憤還在法律最大zzzz 08/22 19:46

twoboy: 阿伯沒錯啊,你價值觀偏差,要注意 08/22 19:49

ChikanDesu: 支持辨識能力有問題殺人後除了強制就醫以外還要強制勞 08/22 19:51

ChikanDesu: 動傾盡一生賠償社會自己浪費的資源,不爽自己重投胎 08/22 19:51

ChikanDesu: 沒人會阻止的 08/22 19:51

wsxe2007: 喔是喔 08/22 20:19

haewang: 修法比較快 08/22 21:31

heat0204: 覺得練練反殺能力 比較實際 08/22 21:38

guepard: 照你說一審法官判無期是沒水準嗎 08/22 23:26

yako51: 原來是懂點法律的人啊 08/23 00:36

chick7979: 所以一審法官的法律水準? 08/23 01:23

gx8759121: https://i.imgur.com/o6pxaak.jpg 08/23 04:18

inmor: 冗長的嚴密的辯論過程得出無罪的結論,我也是醉了! 08/23 06:48

pionghouse: 台灣腐敗的司法的關鍵就是錢和權...司改何時有成? 08/2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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