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aa384756 (yst)
時間 2017-05-03 07:20:54
留言 236則留言 (124推 6噓 106→)

作者: helloken2006 (廢怯少年)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時間: Wed May 3 05:42:34 2017 先說我是法律系畢業,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沒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要吸引有興趣的讀者繼續看下去。 ...算我跪下來求你們看好不好。 大家看到這個新聞,由於不是內行人, 往往沒有注意到這個事件反映了我國法制的可怕狀況。 "A父證實,他原本找了律師要提告,但因女兒與陳O發生關係時,已經年滿16歲, 且是自願,除了對方很可能脫罪外,反而會讓女兒因與老師不倫戀, 反被師母控告妨礙家庭。 " 重點在最後一句。 先不討論民事的問題,我們講刑事,這會抓去關,比較嚴重。 甚麼是妨礙家庭? 說白了就是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在這個案子裡面,女生因為以為老師對她真有意思,所以發生性行為, 法律上這會認定是合意性交(根據目前的新聞,實務很難認定是強制性交或利用權勢) 所以老師是條文裡的通姦者,女生是相姦者。 接下來看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在學理上叫做告訴不可分, 白話版本就是: 如果你是告訴乃論之罪,要告就要把所有共犯一起告。 通姦罪依據刑法第245條第1項是告訴乃論。 而通姦罪中的通姦者與相姦者又是最典型的必要共犯(通姦一定要有兩個人) 所以配偶,也就是文中的師母,去告通姦罪的時候, 此一告訴的效力會同時把老師跟女生拉下水。 好,看起來沒問題,要罰一起罰。 可怕的是在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 容許只對配偶撤告。 為甚麼? 看看最高法院104台非273號判決如何解釋: "告訴人常有本於夫妻之情義,對於配偶有所宥恕者,而對相姦者則未必然, 若一併使其撤回之效力及於必要共犯之相姦者,實有乖人情,故設此例外規定。" 直接說白話版: 當事人常常覺得:"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會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錯。" 最後倒楣被抓去關的就只有相姦人。 可以看出來本案的結論了嗎? 老師玩弄了女學生,還威嚇要息事寧人,否則要讓女學生被抓去關。 從頭到尾老師逍遙自在,被玩弄的女生還可能要去坐牢。 根本天理難容。 我刑事訴訟法老師當年在課堂上教我這段的時候, 就再三說一定要廢除通姦罪,以免繼續發生各種憾事。 現在印證當年課堂上的警告,內心實在無比痛恨。 既然刑事訴訟法明白就是要讓通姦罪可以只告相姦人, 除非能刪除刑事訟訟法第239條的但書,否則出路就只剩下直接廢除通姦罪。 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願意看完這些無聊的法律條文,但是至少有一個也行。 防止悲劇重演的重要方法,就是讓被害人的嘴不會被刑法堵上! 不要再讓通姦罪變成壓制被害人的利器! PS:我必須承認我現在很累了,所以請大家多包涵,之後就不回應了。 大家就當作簡單的法律白話文,外加一點個人意見。 要不要用刑法保護家庭價值,最終還是要看我們社會的選擇。 就拜託大家思考了,未來始終取決於我們想要他變成怎樣子。 -- 你可能不懂我的重點。我只是要說,如果你不廢除通姦罪,就永遠有這種辦法玩。 刑事訴訟法難修的問題是在你只要保留通姦罪,就一定會有人想要只原諒配偶, 不放過自己眼中的狐狸精。 刑法上通姦罪也有很多廢除的理由,不過我的重點是人家用刑事訴訟法可以怎樣玩你。 我比較偏向保留通姦罪 不過被告的兩個要同罪且不得只撤告一方 想問漂亮女孩 美麗人妻們 你們會痛恨狐狸精卻原諒出軌男友/老公嗎? 我想問的點在於 就算有小三很囂張 但是出軌老公也是有罪的吧 為什麼願意原諒老公? 而且我又不贊成通姦除罪 只是認為改成"同罪且不得只撤告一方"比現有制度更好 沒錯! 不過還是想了解一下 這條但書到底符不符合現有主流價值觀 這個要去八卦版戰 這裡討論的是有沒有人痛恨小三卻願意原諒老公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767255.A.445.html

formatted: 一定要修法啊! 05/03 05:43

paca0713: 修法! 05/03 05:44

hiegg: 阿不就台女也在為難台女? 05/03 05:44

aljinn: 這個比其他討論有意義多了 05/03 05:44

Brexit: 推 05/03 05:44

joumay: 通姦除罪化都喊幾年了... 立法院還是在打架啊 05/03 05:45

chong17: 好文 05/03 05:45

dsersr: 推 05/03 05:45

Pissaro: 女人為難女人,正宮可不會覺得這種法有什麼不好 05/03 05:45

wookor: 推 05/03 05:45

ienari: 爛法 05/03 05:45

greedypeople: 我覺得刪除但書應該比較容易? 05/03 05:45

rayonwu: 推 05/03 05:46

paca0713: 有點可惜好文都在深夜出現 不過幫你再推一次 05/03 05:46

antilibra: 推 正是如此 這樣combo根本是夫妻檔仙人跳條款 05/03 05:46

julia86966: 推修法 但是不明究理的人還是很多啊 05/03 05:46

talrasha: 看完了,通姦罪修法會火車對撞 05/03 05:46

greedypeople: 要除罪話不管哪黨提 應該另一黨就會罵翻 05/03 05:46

befine0304: 推 05/03 05:47

kiawe: 推 確實應該要修法 05/03 05:47

imjeffreylee: 推一個 原本還以為是工讀生 05/03 05:47

ionchips: 推 每次看到外遇男方可以撤告就是不爽 05/03 05:47

borissun: 呼籲立委修法 05/03 05:47

hoshinazo: 推 這是我認為林支持通姦除罪化的原因! 05/03 05:47

Pissaro: 會被鄉下阿婆罵翻啦,光支持者電話就受不了了 05/03 05:48

godofsex: 推 05/03 05:48

amy93: 我算是現在才正式瞭解了,之前都沒怎麼關心這議題 05/03 05:48

antilibra: 但是阻力應該大到難以想像 臺灣社會應該還沒進步如斯 05/03 05:48

Albert666: 推 05/03 05:48

treeslight: 還有一點是 對配偶撤告的是妻子多還是丈夫多 05/03 05:48

michellehot: 推 所以不敢講 懶趴整個被捏著 05/03 05:48

Yijhen0525: 玩弄女人還可以安然脫身,這條也是惡法 05/03 05:48

ionchips: 要馬一起被罰要馬一起無罪 哪有一邊可以回頭的 05/03 05:49

iovoecu: 台灣的法律怎麼那麼噁心 05/03 05:49

Yijhen0525: 知法的都嘛玩法律 05/03 05:49

khara: 所以呢?這是轉移焦點吧?沒了通姦罪,被強姦者就不會糾結? 05/03 05:49

emma369: 先補,想問A父證實女兒當時是合意的說法從何而來?我網路 05/03 07:27

emma369: 上找不到資料QQ 05/03 07:27

mxr: 也有很囂張的小三 風向真好操弄 05/03 07:28

yyyypp: 早就應該要廢除了 05/03 07:30

emma369: 我雖然懂為何某些法律人為何要廢通姦罪,可我現在也是偏 05/03 07:33

specialcat1: 廢掉那條但書不就好了? 05/03 07:33

emma369: 向不要廢...私以為有條罪可提醒人不要外遇還是比較好的.. 05/03 07:34

shang47: 如果外遇需要法律來嚇阻發生 那干脆離婚唄 05/03 07:39

moshenisshit: 廢除但書+1,規定要告一起告,要撤一起撤 05/03 07:40

monarch0301: 看了一些原文 05/03 08:06

monarch0301: 我覺得李國華的精蟲快要從我手機螢幕漫出來了 05/03 08:06

monarch0301: 媽的 還沒吃早餐耶 05/03 08:06

pip23330: 通姦除罪化,一般人只聯想可以無顧慮外遇 05/03 08:20

InHanchiao2: 李國華的精蟲聽起來超臭超噁的== 看樓上講的感覺我 05/03 08:20

InHanchiao2: 手機要被腐蝕了 05/03 08:20

InHanchiao2: 我很好奇大部分會只對老公撤告的真的是因為原諒老公 05/03 08:22

InHanchiao2: 嗎?還是因為老公是家庭經濟來源、不願撕破臉陷自己 05/03 08:22

InHanchiao2: 和孩子於險境才撤告? 05/03 08:22

nodapuririn: 給點反面意見 05/03 08:27

nodapuririn: 都這樣講,那婚姻能保障什麽? 05/03 08:27

nodapuririn: 只有已婚方是渣男(女)嗎? 05/03 08:27

nodapuririn: 未婚方100%不是玩咖? 05/03 08:27

nodapuririn: 未婚方不見得會被起訴 05/03 08:27

nodapuririn: (真的屬被騙.不知情對方已婚) 05/03 08:27

nodapuririn: 這點怎麼都不講? 05/03 08:27

nodapuririn: 光是知道對方已婚還去被玩 05/03 08:27

nodapuririn: 自認自己才是遲來的真愛 05/03 08:27

nodapuririn: 我也只能笑笑 05/03 08:27

nodapuririn: 被害人到底是原配還是小三?XD 05/03 08:32

nodapuririn: 原配100%是.但小三不一定是 05/03 08:32

parisegg: 法律人推! 05/03 08:34

pubupig: 林真的被犧牲了 05/03 08:37

dogdogs: 推好文 05/03 08:39

marsonele: 為了家庭(圓滿)選擇原諒 認為小孩成長爸爸媽媽缺一不可 05/03 08:41

yesapple: 希望媒體可以認真解釋這些法條 大部分民眾都不是學法的 05/03 08:50

InHanchiao2: 媒體都忙著後製幫某狼師名字消音,沒空去鑽研基礎法 05/03 08:51

InHanchiao2: 學知識啦 05/03 08:51

MonokuRo: 推廢但書 05/03 08:52

doroarien: 樓上yes大 我覺得我們的媒體並不會希望民眾精明懂法喔 05/03 08:53

varda0821: 原配不一定100%是被害,有些是幫兇 05/03 08:57

jauyuu: 推 05/03 09:00

xyz246abc456: 不要期待媒體能夠正確解釋法條,不亂援引已經是謝 05/03 09:01

xyz246abc456: 天謝地了,我覺得修成不能只對其中一方撤告會提告, 05/03 09:02

fge16: 維持表面的家庭和諧啊 ,頗呵 05/03 09:02

xyz246abc456: 但我認為現在的家庭思維應該還是會選擇原諒出軌或 05/03 09:03

thenorth: 全部廢掉 用民事求償即可 05/03 09:03

xyz246abc456: 外遇的事實,最多就是不走這條跟妳金錢和解 05/03 09:03

hsinyu28: 推廢但書 05/03 09:03

thenorth: 只廢掉但書根本不切實際 夫妻間進入刑事訴訟 後婚姻要 05/03 09:04

thenorth: 怎麼維持? 05/03 09:04

thenorth: 婚姻在其中一個人外遇的時候就被破壞了,用刑法嚇阻根 05/03 09:06

thenorth: 本沒有意義 05/03 09:06

arace88: 十六歲知道小三不好,但知道通姦罪嗎?背後藏刀噁心死了 05/03 09:09

arace88: ,這是我一直覺得憤怒的地方。通姦罪廢除很難,因為很少 05/03 09:09

arace88: 人會為了十六到十八的第三者抹滅告小三的權利,還有挽回 05/03 09:09

arace88: 老公的權利...同樣的就挽回意含來說,你的論點也很難走 05/03 09:09

arace88: 。 05/03 09:09

arace88: 感情就是不講道理的啊,太講道理的人反而比較難進入婚姻 05/03 09:10

arace88: 吧,衝動性太低QQ 05/03 09:10

greensh: 其實不難理解啊 想想那些明知另一半劈腿很痛苦但還是分 05/03 09:14

greensh: 不掉的案例 套入婚姻裡 就是只告小三不告配偶的狀況了 05/03 09:14

greensh: 而婚姻又比交往更複雜 牽涉到子女、雙方家庭、財產等 更 05/03 09:16

greensh: 不是想離就離、想告就告那麼簡單 05/03 09:16

CobeBryant: 通姦罪實在沒邏輯 05/03 09:17

greensh: 另外 痛恨小三卻原諒伴侶 其實也是心理上的防衛機制 認 05/03 09:18

greensh: 為把關係裡的害蟲除掉就能一切如故 藉此平靜受傷的心靈 05/03 09:18

greensh: 大概是這樣吧 05/03 09:18

phage1807: 小三"不一定"是受害者就代表他可能是受害者,而這三角 05/03 09:20

cain5485: 突然好想惡劣的說:狼師不離婚是為了讓所為都可以順利逃 05/03 09:20

cain5485: 脫嘛?藉由有配偶的狀態… 05/03 09:20

phage1807: 關係中反而是外遇的那個人有最大的權力(說權力怪怪的) 05/03 09:21

phage1807: ,這條但書真的怪怪的,只想維持表面上的和平 05/03 09:21

phage1807: 而未考慮到犯罪者的那一方從這但書內獲得多少好處 05/03 09:22

kevinet7410: 重點是性道德需要用到刑罰來維護嗎? 05/03 09:25

kevinet7410: 國家是否過度干預人民? 05/03 09:25

kevinet7410: 即使除罪化 仍然有民事可以求償 不是就可以免責 05/03 09:25

ironnash: 不如修民法,配偶外遇導致離婚者必須給原配加倍賠償金, 05/03 09:29

ironnash: 小孩扶養費,不需要通姦罪維持假面婚姻 05/03 09:29

Doralice: 責怪小三比承認自己找了個渣伴侶又沒有分開的勇氣容易多 05/03 09:31

Doralice: 了 05/03 09:31

Doralice: 需要法律保障的應該是未成年子女的養育資源與一方為家庭 05/03 09:34

Doralice: 犧牲工作的經濟補償而不是婚姻虛名 05/03 09:34

reallove85tw: 修法推 05/03 09:36

cloudpart2: 確實都要罰 05/03 09:38

c333314: 推 05/03 09:40

o23i23: 推 05/03 09:40

sharkimage: 推QQ 05/03 09:45

corif: 不認為應該除罪,但贊同撤告也該不可分。要嘛都告,要嘛都 05/03 09:48

corif: 不告,沒有告一半的 05/03 09:48

airlow: 贊成都罰或都不罰 05/03 09:49

yumui: 推 05/03 09:50

kk0716: 修掉但書 要嘛無罪 要就是都有罪 只有一個人是要怎樣通姦? 05/03 09:57

heetai: 推 05/03 09:59

hardyguu: 應該除罪 只保留民事責任 這種事用不到刑事 05/03 10:00

ceres12369: 推!! 05/03 10:01

TETZ: 原來有這種恐龍法條 05/03 10:02

sakura0112: 推!難怪林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10:06

zhiqin: QQQ好爛的法條 05/03 10:24

duckching: 推 05/03 10:27

chihchuan: 推 05/03 10:41

ooooooxxxxxx: 除罪好嗎 愛情用刑法綁定覺得超可悲的 何況還有民法 05/03 10:41

ooooooxxxxxx: 可以用,到底幹嘛一直跳針除罪就是支持外遇 05/03 10:41

happyennovy: 推, 我媽經過我爸外遇, 不過我媽跟我說我爸的問題比 05/03 10:42

happyennovy: 較大, 一個巴掌拍不響 05/03 10:42

happyennovy: 想搞外遇的第二者在元配提告以後就會裝可憐把錯全部 05/03 10:42

happyennovy: 怪到第三者身上, 實際上也是很多有錢有權勢的人在面 05/03 10:43

happyennovy: 對誘惑可以抵擋得住, 把錯全部推給小三真的很不負責 05/03 10:43

oushig: 推 05/03 10:48

wendy85625: 推 05/03 11:02

AGODFATHER: 通姦罪不太會被關 何況是18歲一下 所謂想告有做過諮 05/03 11:07

AGODFATHER: 詢嗎 05/03 11:07

METHOLOGY: 小三就是該死 05/03 11:29

canis831025: 林支持通姦除罪化根本是不想自己背罪名吧 05/03 11:36

canis831025: 小三就小三,再唯美的說詞還是無法改變 05/03 11:36

hypeng: 推 05/03 11:40

snowtoya: 雖然同情小女生,但反對為了這個理由支持通姦除罪化,她 05/03 11:42

snowtoya: 不管如何就是當了小三 05/03 11:43

s510410: 推個 05/03 11:52

evevt: 確定是自願嗎@@? 05/03 12:01

Nightu05: 推,只原諒外遇的老公根本有問題 05/03 12:02

evevt: 如果是非自願而是被威脅誘騙變成小三 這樣還該死嗎 為什麼 05/03 12:04

evevt: 推文可以說這種話… 05/03 12:04

evevt: 雖然對於要不要合法還有很多討論空間 但有些人遭遇的不是當 05/03 12:06

evevt: 了小三簡單四個字而已QQ 05/03 12:06

DreamCome: 被威脅就是性侵。被誘騙如果不知道對方有老婆,這樣不 05/03 12:09

DreamCome: 成罪啊。通姦刑法的目的沒有警惕不要跟已婚人士亂來的 05/03 12:09

DreamCome: 功能嗎 05/03 12:09

missy: 推 要就一起有罪 05/03 12:13

swim5352: 推 05/03 12:19

cat763152001: 他是小三?XD被強迫的欸 05/03 12:23

anitmain: 她的FB有說,她支持通姦除罪化。雖然當下我並不明白這深 05/03 12:23

anitmain: 層的意思是什麼,但原po這麼一說我懂了,他利用通姦罪, 05/03 12:23

anitmain: 讓她與家人沒辦法做些什麼,這...不讓人生病都難啊>< 05/03 12:23

dollysheep24: 有沒有可能是,從13做到16歲,發現的時候已經是16 05/03 12:27

dollysheep24: 歲算合意性交了,但是反正女方已死,那針對13歲的 05/03 12:27

dollysheep24: 部分是否可告?當然,是否有從13歲就開始那就是需要 05/03 12:27

dollysheep24: 查的地方了 05/03 12:27

ACEMOON: 我不認為說她是小三對事情會有幫助 家庭和諧能凌駕在一個 05/03 12:33

tunahaha: 唉…………只能推 其他的話也不用多說了 05/03 12:34

ACEMOON: 人的生命權之上嗎 更何況是一個誘姦犯根本不想維持的和諧 05/03 12:34

ACEMOON: 不除罪化至少也應該刪掉刑訴239條但書 05/03 12:39

ef3520: 王定宇有出來說鏡周刊這篇訪問是假的!假的! 05/03 12:51

ef3520: 請不要被帶風向! 05/03 12:53

jamier: 廢除但書+1 要罰一起罰 05/03 13:00

halulu: 我支持通姦除罪化 這民事問題民事解決就好了 05/03 13:19

halulu: XX亂督要抓去關??? 05/03 13:19

balaangel: 婚姻只能用一條法律來維繫 05/03 13:32

balaangel: 也是蠻可悲的 05/03 13:32

myislet: 婦女團體推通姦除罪化推很久了,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很多 05/03 13:32

myislet: 女性反成通姦罪的受害人,同為通姦犯的男性卻逍遙法外, 05/03 13:33

myislet: 但在這事件之前,通姦除罪化受到的社會抨擊,大家都知道 05/03 13:33

myislet: 有多巨大 05/03 13:33

cashko: 一直都覺得該廢除 05/03 13:40

balaangel: 同意樓上 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但是要修等於是再多開一 05/03 13:49

balaangel: 個殺戮戰場 05/03 13:49

balaangel: 是摟摟上m大 05/03 13:49

kk0716: 胡說八道 沒見過女的通姦犯逍遙法外的嗎? 連反通姦都要分 05/03 14:10

Tbeck: 這篇是重點中的重點,深得我心 05/03 14:10

kk0716: 男女 真的是滿腦仇恨意識凌駕人人平等之上了.... 05/03 14:11

lianda: 推 05/03 14:15

chantilas: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14:16

YugiHao: 謝謝好文分享 05/03 14:16

sheepmeme: 廢除但書+1,出軌的另一半是最不可原諒的才對呀! 05/03 14:19

yun0215: 推推 05/03 14:44

jennyt560912: 推 05/03 15:48

aQsoqli: 推 05/03 15:49

mayii1020: 難怪一定要廢除通姦罪...現在懂了 05/03 15:52

nova27: 推 05/03 17:18

livtyler0828: 萌萌會生氣喔 05/03 17:40

goldenx5: push 05/03 18:23

yingrain: 通姦一定要除罪(刑罰) 這個法條真的太莫名其妙了 05/03 20:48

yingrain: 認真來說應該處罰已婚者,違背婚約的是已婚那方 05/03 20:49

eunice456: 推 05/03 20:53

eunice456: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20:54

lovepoohandt: 推!!! 05/03 20:55

yingrain: 補推 05/03 20:56

emma369: 看了這篇文再度覺得某些人真好操弄,哪天有人再發一篇文 05/03 21:14

emma369: 血淚陳述原配為了婚姻跟孩子含淚對丈夫撤告,對小三提告 05/03 21:15

emma369: 是她最後能為自己的婚姻跟傷害討的公道,不知道風向是不 05/03 21:15

emma369: 是又會逆轉zzzzzz 05/03 21:15

marsonele: 風向常常在變啊 05/03 22:01

jejeyu: 我支持通姦除罪化,但是不是你的理由 05/03 22:13

angelchou101: 謝謝! 05/03 22:28

shung0705: 通姦罪就是仙人跳專法啊 早該廢了 05/03 22:50

toheart78945: 是說蠻常看到很多女的 對老公撤告 到底為什麼 05/03 22:51

toheart78945: 啊 只有小三有錯嗎 05/03 22:51

bubucargo: 推 05/03 23:11

violing613: 正常情況下夫妻都有羈絆 當然容易弄成追殺小三 05/03 23:50

hareru00: 支持廢除通姦法 05/04 00:38

wch74: 推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4 00:58

lion410202: 推,最可惡的外遇者可以沒事本來就很奇怪 05/04 01:10

almondchoco: 因為外遇男性多於女性,元配提告雙方再撤告丈夫者多 05/04 02:57

almondchoco: 通姦罪最大受害人是女性這說法很合理,並不是刻意要 05/04 02:57

almondchoco: 強調男女吧 05/04 02:57

Ruth: 呵~看第一句以為是啥深度的文章,結果只是要聲援通姦除罪 05/04 04:16

mintcat99: 很難廢...廢了那些在玩的政治人物就無法玩了ZZZ 05/04 07:38

semisoul: 通姦除罪啊! 05/04 08:56

killeryuan: 通姦除罪講很久了 老話一句 民事案件不該用刑事法 05/04 13:49

sosoandsoso: 推 05/04 20:50

sunjam: 推!謝謝你的分析 05/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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