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律拿補習班狼師沒辦法,怎麼辦?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woogee (woogee)
時間 2017-05-01 11:41:07
留言 101則留言 (35推 6噓 60→)

文章很長,還麻煩耐心看完 情緒上,身為一位補教老師去當渣男,的確很讓人不愉快 憑什麼用海誓山盟來拐騙一個18歲都還不到的少女? 但如果要立法制止這種行為,情緒過後,回頭想想,這根本不可能、也不合理 數字板這篇 [爆卦] X心補習班不倫 請幫轉ptt八卦(代PO) 我和「那個人」分開以後 痛苦至極 我很懷疑 如果這是愛情 為什麼我這麼痛苦 「那個人」卻可以安然活下去? 後來才發現 我之後有誰 誰之後又誰 如果「那個人」告訴我 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我當然不會跟他「在一起」 為什麼不去找經驗豐富 不把這當成一回事的女生? 或許選擇當小三要付出代價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她很痛苦,不管是誰遇到感情騙子都一定很痛苦 字裡行間透露著滿滿的憎恨 但憎恨的是那些原本該有的海誓山盟都是假的 如果制裁的點是「老師是有家室的人」 那現行法律有通姦罪,足以用法律制裁他,要立什麼法? 另一個部份,如果希望法律制裁的點是騙無知少女的感情 那是要立法禁止甜言蜜語嗎? 還是要立法做不到的事情不能用來騙感情? 亦或是交往之前要把所有包袱講清楚? 妳的男友追妳的時候一字一句都是真話? 你追你女友的時候每一件說出來的事都做到了? (你/妳)朋友交(男/女)友的時候每一件事情都講清楚了才交往? 所以要立什麼法?這怎麼可能? 渣男哪裡都有,該做的事是交往不該這麼快獻出自己 透過一次一次的交往經驗,結合朋友的經驗 去知道哪些人是渣男,而哪些人是值得交往的人 接著用妳整理的這些知識告訴妳身邊的朋友,告訴妳的女兒該怎麼看人 那篇文章內文也有提到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立法是要考慮全方位的,這種情況下看起來女生是受害者 但如果換個情境呢? 年輕漂亮的女孩,每天黏著你,說她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 然後一直做曖昧不明的行為,鄉民又多少人斬釘截鐵的敢說把持的住? 我相信(妳/你)身邊一定也有一種人,還活在粉紅世界的泡泡裡 總是想著多金又帥的男人可以被自己俘虜,想著自己就是那個only one 用感情不行就用肉體留,最後真的留不住的時候,就來個玉石俱焚。 那這樣立法到底是要保護哪一個受害者? 如果是這種人每天跟妳男友/老公纏在一起,最後還拿法條說是妳男友拐她 是妳的話,妳不生氣嗎? 性侵害/性騷擾的地方,目前現行法律已經有法可以依循,就不多討論。 最後,給直接END的人: 立法是要全方位的,不是單一事件處理,否則只會被濫用。 -- 還不是一樣在個案處理嗎? 第一個,這個案子是補習班老師,也不算是正式教師呀 而且如果男的是補習班助教呢?那不就變成法律認定的 助教騙女孩可以,老師不行,這樣更不合理,那家教呢? 結果法律變成制訂成 限制工作上有接觸年輕女孩的都不能嗎? 主要不是保護力不足,而是不知道該怎麼界定誰才是受害者呀 ...?是指助教那段嗎? 全世界只有我知道補習班有助教這種事嗎?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98.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610074.A.E33.html

lemon7242: 其實就禁止師生戀就好啦 真有愛不能畢業再來嗎? 05/01 11:44

jamier: 利用權勢和學生的年少無知 強行性交 你還在檢討受害者?^_ 05/01 11:44

jamier: 同意1F 05/01 11:45

jamier: 學美國 立法保護 只要是對學生下手 都判重刑。 05/01 11:46

raysun011081: 真有愛不能畢業再來???真的愛上了還有等到畢業好痛 05/01 11:46

raysun011081: 苦qq 05/01 11:46

jamier: 現行法律保護力不足 那就該修法。 05/01 11:47

jacktypetlan: 補習班跟學校老師搞不清楚喔XD 05/01 11:47

su4vu6: 只要有愛 年齡差距並不是問題 請不要干預他人愛情 05/01 11:49

chihchuan: 推 05/01 11:50

su4vu6: 對性無知是教育 保守思想下產生的問題 05/01 11:50

raysun011081: 一堆人還是搞不清處狀況 不是法律強行規定就能解決 05/01 11:50

raysun011081: 所有問題 再說 師生戀真的有捨麼不對嘛 05/01 11:50

raysun011081: 真的愛上就是愛上了 憑捨麼干預 05/01 11:51

kuokuokuo915: 法律設16歲就代表法律認為16歲後不再“年少無知” 05/01 11:51

kuokuokuo915: ,如果你認為16歲後還是年少無知,請推動修法。但 05/01 11:51

kuokuokuo915: 禁止師生戀也太守舊了吧,自由戀愛,尊重別人選擇 05/01 11:51

kuokuokuo915: 很難? 05/01 11:51

Agneta: 補習班老師又不是正規教育的老師 05/01 11:53

areysky: 師生戀是指兩人相戀吧 渣男哪有戀 只想騙跟幹而已 05/01 11:55

smartid: 補教界出身的喔這麼瞭解補教界的結構 05/01 12:02

geniusturtle: 推 05/01 12:03

flyingfei77: 跟男方的身分年齡沒什麼關係 換個身分年齡都沒差 其 05/01 12:19

flyingfei77: 實林就是被騙感情走不出來而已 當然如果是性侵就另 05/01 12:19

flyingfei77: 當別論 05/01 12:19

smartid: 我也知道助教呀 只是沒熟道馬上可以舉出助教這例子反駁 05/01 12:21

smartid: 是要多熟才能那麼快想出來呢 05/01 12:21

imagewind: 修法啊,將16歲提高到20歲,我認為可以解決這問題 05/01 12:23

jacktypetlan: 自己腦子不好還覺得別人太快想到 什麼邏輯 05/01 12:26

raysun011081: 說20歲的是認真的嗎哈哈哈哈哈 05/01 12:27

yamakazi: 去補過習都知道有助教這個人吧 05/01 12:27

jacktypetlan: 我建議提高到30歲 05/01 12:27

yamakazi: 是轉多慢才舉不出住教? 05/01 12:27

imagewind: 認真的,建議修法提高到20歲 05/01 12:28

imagewind: 這樣高中老師,補習班老師,教授,助教都可以防止了 05/01 12:29

labbat: 愛情詐騙是犯了什麼刑法/民法/憲法?怪怪想法 05/01 12:29

chihchuan: 認真建議禁止婚前性行為。婚前性行為者需於對方結婚; 05/01 12:30

chihchuan: 以免情傷。 05/01 12:30

raysun011081: 那這樣大一二的情侶們也不能做愛惹qq 05/01 12:31

imagewind: 為了保護,總要犧牲 05/01 12:31

imagewind: 大家不是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嗎? 05/01 12:32

imagewind: 這方法立干見影 05/01 12:32

kuokuokuo915: 20歲的話,到高中職遇到情侶就抓,至少7成不會冤枉 05/01 12:33

raysun011081: 哈哈 05/01 12:34

su4vu6: 國中就可以抓了 國中情侶大概9成不會冤枉 05/01 12:34

chihchuan: 反正未滿20歲女性懷孕就查啊。看誰的,強制結婚好了。 05/01 12:34

chihchuan: 不然女生又要靠腰被誘姦被騙感情。 05/01 12:34

imagewind: 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為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只 05/01 12:36

imagewind: 有如此了 05/01 12:36

areosmith: 此篇中肯 05/01 12:37

mxr: 小白兔就乖乖待在新手村 別越級打怪 05/01 12:39

raysun011081: 如果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那麼女性也要對自 05/01 12:40

raysun011081: 己的行為負責啊 怎麼會發生性行為後由他方去承擔法 05/01 12:40

raysun011081: 律責任 05/01 12:40

su4vu6: 男女都強制貞操帶 結婚時由雙方保管鑰匙算了 05/01 12:41

imagewind: 社會輿輪不是傾向保護女性,男性都是潛在的性犯罪者 05/01 12:42

su4vu6: 沒結婚的就一輩子不可解開 05/01 12:42

chihchuan: 哈哈哈推S 05/01 12:43

imagewind: 推S,哈哈 05/01 12:44

chihchuan: 好啦;男女授受不親。大家要當善男信女。 05/01 12:45

chihchuan: 噓錯xd 05/01 12:46

elimile: 她應該寫“尊敬,崇拜”的老師 05/01 12:48

elimile: 而不是用“喜歡”,“有感覺”這樣的詞彙 05/01 12:48

elimile: “喜歡”,“有感覺”有意淫的感覺耶! 05/01 12:49

Sargasso: 看推文就知道多少人在那裡情理法 理盲濫情 05/01 13:01

MOUisme: 助教吃得才開心吧,畢竟只差幾歲 05/01 13:11

Frobel: 真的是很多人分不清公立教師跟補習班教師的差別 05/01 13:21

Frobel: 公立教師的規範夠嚴格了,補習班教師說穿了 就只是雇員 05/01 13:22

Frobel: 如果要立法規範補習班教師 那等同於所有主管都不能對職員 05/01 13:22

Frobel: 下手了 醫生也不能對病人 任何舉的出上對下關係的都禁止 05/01 13:22

lecheck: https://goo.gl/XlI5ZX 05/01 13:24

lecheck: 師生只要性交 無論是否合意 老師論罪 就這麼簡單 05/01 13:26

imagewind: 似乎對於將從16提高到20,不是很能接受,真怪 05/01 13:26

lecheck: 不爽不要當老師啊 去日本拍A片啊 讓你幹的爽 05/01 13:27

minamix: 這篇寫的非常好,頭腦很清楚。為何要提升到20歲? 別忘了 05/01 13:40

minamix: 古早時代資訊不發達就14,15就在生小孩了,何況現在資訊 05/01 13:40

minamix: 爆炸的年代,回到恐龍紀元 05/01 13:40

minamix: 好多阿公阿嬤用鄉民的標準都是強制性交前科犯了,哭哭 05/01 13:41

Assyla: 請支持詐欺感情刑責化 05/01 13:54

Assyla: 杜絕男蟲跟工具人的生存空間 05/01 13:54

jameshcm: 覺得路邊賣愛心筆的人也是在詐欺情感 05/01 13:58

jameshcm: 不然一支筆我去文具店買10元,幹嘛跟你買150元的?! 05/01 13:59

luuluu: 慣犯 噁心 05/01 14:05

minamix: 別人把你東西騙走,你硬說別人強盜就是錯誤,道理就是那 05/01 14:30

minamix: 麼簡單結案 05/01 14:30

nalthax: 如果她是合意性交,那麼的確不必罰;但如果她是被硬上, 05/01 14:58

nalthax: 那就是強暴,只是缺乏人證與物證,無法證明被告有罪。所 05/01 14:58

nalthax: 以你的意見,在女方事實上是願意、愛慕且同意的情況下是 05/01 14:58

nalthax: 合理的。至於房思琪到底是願意的還是不願意的,就根據讀 05/01 14:58

nalthax: 者的理解而分成兩派,作者實際上沒有義務去解釋。但是受 05/01 14:58

nalthax: 到傷害的人一開始無法理解這是傷害,以為是自己做錯了什 05/01 14:58

nalthax: 麼,這是很常見的,只是很少人談,所以我們不太理解他們 05/01 14:58

nalthax: 的心境轉折。 05/01 14:58

chihchuan: 推樓上 05/01 15:14

avantar: 喔 05/01 17:05

uini: 立法上修到20歲,狼師雖狼但也怕法律制裁,20歲進大學後 05/01 18:27

uini: 補習班渣師就會黯然失色。大學生也不再長期泡補習班被洗腦 05/01 18:28

uini: 長期看某張臉,醜臉都會洗腦變帥 05/01 18:29

DarkHolbach: 大學生就沒有補習班?我笑了 05/01 19:35

InHanchiao2: 是當蹲國考補習班的都鬼喔…有些老屁股一蹲都好幾年 05/01 23:43

InHanchiao2: 還考不上的,這些都破20歲很久了捏QQ 05/0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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