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31221.A.749.html
推 jakkx: 只能推… 07/24 11:35
→ jakkx: 也就是說沒說明的量級不能比有說明的嚴刻,那契約中如果沒 07/24 11:37
推 dakkk: 正解 07/24 11:38
→ jakkx: 說明,或是剛好十天的情況呢? 07/24 11:38
→ rcak801: 預告是雇主解雇你才要 受雇者不受這條限制啊 07/24 11:38
→ jakkx: ……法條真的要看清楚,像我這種外行人真的很容易被唬… 07/24 11:40
→ jakkx: 抓不到法條的重點… 07/24 11:40
推 dakkk: 受顧者就是合約 07/24 11:41
推 jakkx: 去稍微翻了一下,如果原PO的CASE,改變的部分沒有寫在契約 07/24 12:20
→ jakkx: 上的話就可以依14條不預告走人囉? 07/24 12:21
→ wisdom: 沒錯,只要契約沒有明定。公司就不能主張三個月以下要預告 07/24 12:25
推 jakkx: 感謝,又多知道了一些東西 07/24 12:46
推 dakkk: 我看過的雇傭契約 都會連結到內規 公司的契約技術 07/24 12:49
推 Ta152: 樓上的說說看你看過哪幾間公司的契約? 講出來讓大家查證 07/24 12:56
→ dakkk: 你看看自己的就知 何必問別人的 07/24 13:15
推 Ta152: 科科, 是你提出說都有連結到內規, 那你要自己舉證才對 07/24 14:25
推 Ta152: 而且我只是在問你看過哪幾間而已, 你在怕什麼? 講出來聽阿 07/24 14:27
推 sad3: 內規在怎樣就是不能牴觸勞基法,應該很好懂! 07/24 16:53
→ sad3: 我公司主管就超瞎的,一直要用公司內規怎樣怎樣的,被吉不怕 07/24 16:54
→ balius: 自己看過比較多都是列在員工手冊裡而不是雇傭契約中 07/24 18:40
→ dakkk: 在約中規定員工要尊守內規 有很奇怪? 07/24 20:40
推 Ta152: 噗, 在合約中要求員工遵守內規, 結果後來內規改了呢? 07/24 21:10
→ Ta152: 這樣還有法律效力嗎? 07/24 21:11
→ Ta152: 還有大學根據校規把學生退學, 結果被告上法院判學校敗訴 07/24 21:13
推 dakkk: 這是定型化契約 合不合理就是問法官 07/24 21:26
推 Ta152: 契約連結到別的規定去會有法律效力? 你搞笑嗎? 07/24 21:31
推 Ta152: 大家都知道公司內規有時候會更動, 你覺得這樣會有法律效力? 07/24 21:34
推 Ta152: 更何況原原po(southfox)從頭到尾都沒提到他有跟公司簽署要 07/24 21:37
→ Ta152: 離職前需要提早七天預告. 07/24 21:38
推 sad3: 內規隨意亂改不公告,還怪員工不遵守...這是我公司現況 07/24 21:41
→ sad3: 要員工遵守內規當然可呀,但問題是內規牴觸勞基法! 07/24 21:42
→ sad3: 內規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07/24 21:43
推 abaloneman: 長知識 07/24 21:46
→ Ta152: 還有, "勞資合意"也不是萬能的, 還有員工簽了競業條款, 離 07/24 21:53
→ Ta152: 職後跳槽去別間公司之後, 公司告他, 結果公司敗訴. 07/24 21:53
推 Ta152: 請自行google " 封殺跳槽員工 鴻海敗訴 " 這則新聞 07/24 21:56
→ ritaj: 如果僱用契約有寫到必須遵守公司內規及其修改和更新,那 07/24 23:41
→ ritaj: 的確對員工仍有拘束力,但違反的員工或許可以吵說公司沒 07/24 23:41
→ ritaj: 經過內部正式公告、公司未盡通知義務之類的,總之個案狀 07/24 23:41
→ ritaj: 況不一定,修改的內規不會當然有效或無效,需視個案情況 07/24 23:41
→ ritaj: 判斷 07/24 23:41
→ ritaj: 但最大的前提是內規不得違法,內規違法是絕對無效的 07/24 23:44
推 Ta152: 如果契約裡面並沒有"公司內規的全文"的話, 這樣有法律效力? 07/24 23:57
→ Ta152: 除非員工有在那一大堆"公司內規的全文"上面簽字, 不然我不 07/24 23:58
→ Ta152: 認為這樣有什麼實際作用, 頂多就不遵守的話扣考績而已. 07/24 23:58
→ Ta152: 人家都要離職了, 人家不遵守公司內規就是不遵守, 有何用? 07/24 23:59
→ ritaj: 其實不用寫全文喔,舉例來說,如果契約上說:若某員工違 07/25 00:11
→ ritaj: 反「員工道德準則」及其修改和更新,公司有權解雇該員工 07/25 00:11
→ ritaj: ,那在合約的角度來說是有效的 07/25 00:11
推 Ta152: 拿出判例來給大家看看, 我倒想知道「員工道德準則」是如何 07/25 00:40
→ Ta152: 可以解雇員工, 內容居然還可以隨意修改和更新? 07/25 00:41
推 Ta152: 所謂的「員工道德準則」,又是如何凌駕在勞基法第11條之上? 07/25 00:53
推 ritaj: -.- 所以我的前提有說是不能違反法令嘛,如果違反公司訂 07/25 01:37
→ ritaj: 定的道德規則,公司的確可以主張你不勝任這份工作所以終 07/25 01:37
→ ritaj: 止勞動契約,那公司會不會贏就是個案判斷。判例我懶得找 07/25 01:37
→ ritaj: ,要是覺得不會有合約上的效力,那就這樣吧,反正我的本 07/25 01:37
→ ritaj: 意是提醒網友小心,因為的確事實上是有這樣操作的空間 07/25 01:37
推 Ta152: 怎麼會有人一直以為在契約裡面寫說"要遵守公司內規"就會有 07/25 18:24
→ Ta152: 法律效力? 除非那份"公司內規"也有員工的親筆簽名, 不然怎 07/25 18:26
→ Ta152: 麼認定"該員工已經詳讀並同意那份公司內規"? 07/25 18:27
→ Ta152: 大家都知道公司內規常常會更動, 契約的內容也會跟著他改? 07/25 18:28
→ Ta152: 如果事後對簿公堂, 公司要如何舉證"員工簽約時同意的是哪 07/25 18:29
→ Ta152: 個版本的公司內規" ? 07/25 18:29
→ Ta152: 所以我才一直強調 "除非員工有在公司內規的全文上簽名" 07/25 18:30
推 Ta152: 解雇員工與否是要依照勞基法的, 之前台中商銀就是因為非法 07/25 18:35
→ Ta152: 解雇被十幾個員工告, 結果員工勝訴. 居然還有人以為用什麼 07/25 18:36
→ Ta152: 「員工道德準則」就有權解雇員工, 而且還可以修改和更新? 07/25 18:38
推 Ta152: 契約最基本的精神就是"雙方約定好並簽字同意的內容,非經雙 07/25 19:00
→ Ta152: 方同意, 無法更改", 如果要更改契約內容, 就要重簽契約. 07/25 19:01
推 Ta152: 契約連結到"隨時會更動的公司內規"上面, 怎麼會有效力呢? 07/25 19:04
推 cocoyan: 推 07/26 00:17
噓 Ta152: 抱歉, 我要來噓這篇, 因為這篇對法條的解釋與律師不同 07/26 00:52
→ Ta152: http://goo.gl/2E6Ydk 07/26 00:53
推 shrines: 樓上笑死,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連結講的跟此篇哪裡衝突 07/26 09:10
→ shrines: ? 07/26 09:10
噓 Ta152: 我還想笑你勒, 這篇主張可以勞資合意七天, 我的連結內文是 07/26 21:23
→ Ta152: "如果讀者與僱主間勞動契約約定在「工作未滿2個月」的情況 07/26 21:24
→ Ta152: 下,「僱主」如果要終止勞動契約,需要提前10日告知,因為 07/26 21:24
→ Ta152: 這個約定比《勞基法》更能保護勞工,所以是有效的;但如果 07/26 21:25
→ Ta152: 反過來,是約定「勞工」如果要終止勞動契約,需要提前10日 07/26 21:25
→ Ta152: 告知,則因為比《勞基法》規定的更嚴格,則這樣的約定是無 07/26 21:26
→ Ta152: 效的。" 這兩者主張完全不同, 哪裡沒衝突? 07/2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