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意向書的法律效力請教 (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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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時間 2016-07-16 20:10:08
留言 9則留言 (5推 0噓 4→)

: 最近小弟收到一份 研發替代役錄取/報到意向書 : 是一份要簽名的文件,內容大致如下:(雙方同意條款內容) : ------------------------------------------------------------ : 1. 申請人經過初選,目前已列入OO公司2017年研發替代役優先錄取名單, : 如於內政部公告2017年分配予OO公司之研發替代役男報到梯次後, : 申請人之專業背景與能力尚符合OO公司之需求, : 則將另行通知並簽署役男服務契約書。 : 2. 如申請人因身體狀況或其他因素取得免役,或自行放棄研發替代役資格 : 則本公司不保證另以一般員工身分雇用申請人 : 3. 本意向書自申請人簽署時起生效 : ------------------------------------------------------------ : 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家: : (1) 從這段文字看起來,內政部還沒有公告這間公司是否有多少名額 : 是不是代表還沒正式錄取拿到offer的意思? 是,公司可以隨時錄取別人,或找個藉口不用你。 : (2) 想問簽下去之後,是不是代表我一定要簽下之後的役男服務契約書 : 然後再2017年到部門去報到,服役 : 那公司幹嘛不一開始就讓我簽役男服務契約書就好了? 否,你可以繼續面試,找到更好的工作隨時放棄與該公司簽研發替代役合約。 因為內政部規定系統配對後,才有資格簽約阿。 公司想違法還沒機會,只能靠這種爛招綁人。(看起來也不願意用錢綁) : (3) 有點不是很懂意向書的目的,跟簽下後需要遵守的權力義務 : 因此在此詢問版上的大家 : 當然因為對公司的薪水,福利等還算非常滿意 : 所以已經簽好準備回傳了 : 不過還是大概請教一下大家,了解一下簽下意向書之後的注意事項 這份文件簽了等於沒簽,雙方都沒義務要保障什麼。 沒什麼要注意的,就騙些沒找過工作沒法律常識的人,要好好當奴隸。 公司可以找多位被選,騙你不能再找而已。 其實你可以隨便找其他更好的機會,隨時換。 不過記得,找到更喜歡的,打個電話給公司,禮貌性的交代一下。 不打電話頂多不禮貌而已,也不會怎樣。 替代役法規保護你,憲法保障人民選擇職業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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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meb: 真的擔心蠻多學校都有法律諮詢的服務可以去問問,不過建 07/16 20:20

frimeb: 議日後決定不去打電話委婉的告訴人資。 07/16 20:20

joey0207: 了解~ 謝謝DrTech跟frimeb的解說 07/16 20:28

joey0207: 所以真正有拘束力文件是什麼東西啊,役男服務契約書嗎? 07/16 20:29

joey0207: 這家也是大公司啦,不過不知道HR幹嘛設計這種簽=沒簽的 07/16 20:29

joey0207: 意向書 (如真如DrTech所說這麼無用的話) 07/16 20:30

atpx: 騙新鮮人而已, 這類東西真的滿多的 07/16 22:12

sean12345678: 推 07/17 11:13

damm: 推一個簡單清新 07/1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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