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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oodJobs: 這篇專業,直接將軍秘書。 05/10 08:12
→ staff23: 但是該職場上的前途也可能被將軍了.....<=無價 05/10 08:19
噓 ee820849: 真這樣貼法條出去,原原po,可能真會拿到這2400現金 05/10 08:55
→ ee820849: 甚至主事人賤一點,全部門的人都拿到也有可能, 05/10 08:55
→ ee820849: 但然後呢 ? 從此黑到發亮,黑到天下皆知了..... 05/10 08:55
推 fhjqwefs: 若我是當事人~打死也不會去唱反調因為職場人際關係非常 05/10 09:06
→ fhjqwefs: 非常重要。若我是旁觀給意見的,我就會說爭取自己覺得對 05/10 09:07
→ fhjqwefs: 的、想要的,自行斟酌損益平衡吧~奉勸年輕人不要太衝動 05/10 09:09
推 GoodJobs: 上一篇已經唱反調了,這篇有差嗎?只PO法條,不放其它。 05/10 09:14
推 wj1009: 什麼都想依法行政是不會有好下場... 05/10 09:14
→ wj1009: 以後上班晚一分鐘就叫你請假,請同事幫忙一切照流程來? 05/10 09:16
推 yudofu: 哪有什麼問題?就時間制啊,所有員工都不早一秒上班也不 05/10 09:35
→ yudofu: 晚一秒下班,你看老闆怕不怕?只是息事寧人的奴才實在太多 05/10 09:35
→ yudofu: 了,有這些自詡走人和路線的廢物勞工怎麼還有前途?這種 05/10 09:35
→ yudofu: 內賊就應該優先剷除。 05/10 09:35
推 godwed: 如果爭取自己"該有"的福利還要怕會黑到發亮,這公司根本 05/10 09:35
→ godwed: 不值得待啦 05/10 09:35
→ robler: 違法的爛公司到底是有什麼好待.. 05/10 09:43
噓 besomebodyy: 真多奴才 05/10 10:07
推 oolontea: 很多人會怕"依法行政" 就是因為制度不夠健全 05/10 10:13
→ oolontea: 結果搞得大家都想走後門 最後還是無權無勢者變輸家 05/10 10:13
→ oolontea: 也不能怪有些人會想要民哲保身 大環境如此 05/10 10:14
→ oolontea: 有點技巧性的方法 你稍稍透露對方這樣"違法"即可 05/10 10:15
推 sean12345678: E大 專業. 05/10 11:40
→ keith780902: 1000就給他吧…然後再酸很難吃 05/10 12:16
推 GoodJobs: 覺得要看公司吧,假如是有制度的公司,什麼都是照規定來 05/10 12:30
→ GoodJobs: 那就直接讓對方知道法條,假如是沒制度的公司,怕這個, 05/10 12:31
→ GoodJobs: 怕那個,那最好還是摸摸鼻子。 05/10 12:31
推 s31039: 謝謝E大的資訊,我應該會再思考一下吧。就像fhjqwefs說的 05/10 12:48
→ s31039: 職場人際很重要,工作幾年下來也看過不少很會捧LP的人, 05/10 12:48
→ s31039: 可惜自己沒有這樣的才能...... 05/10 12:48
推 kobeback: 試問原po,依您看法,聚餐費有符合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 05/10 14:32
→ kobeback: 嗎? 05/10 14:32
→ hahaluck: 原原po大概只是想來找人認同 結果真有人貼法條給原原po 05/10 14:36
→ hahaluck: 有些事不要因小失大 等到分紅考績升遷時 才抱怨黑掉 05/10 14:37
→ hahaluck: 這種小事 也沒說對不對 秘書可能部門傳統就是拿來吃下午 05/10 14:41
→ hahaluck: 茶 有些部門拿來聚餐 爭議點其實在於多拿1000出來 05/10 14:43
→ hahaluck: 團體事務本來就會統一方便點 就跟聚餐 親子日一樣 05/10 14:44
→ hahaluck: 總是有人覺得地方不好 或不想去 但通常也不會因此個別退 05/10 14:45
→ hahaluck: 費給某人 因為這經費本來就是拿來使用於團體活動上 05/10 14:46
→ hahaluck: 秘書也不可能 滿足所有人想法 或許也有人覺得 多繳1000 05/10 14:47
→ hahaluck: 每禮拜都有下午茶時間 可以放鬆休息一下很好的 也是有 05/10 14:48
→ hahaluck: 真正卡在1000不想繳 也可以跟秘書說 下午茶就不算原原po 05/10 14:51
→ hahaluck: 一個 秘書也可能會接受 如果真的覺得反對多 就辦意見調 05/10 14:53
→ hahaluck: 查投票 這樣大家也不會有意見. 05/10 14:54
→ staff23: 法律是保障沒錯 但是職場上有太多事是法律無法解決的 05/10 16:05
推 straggler7: 法律有規定秘書要幫訂下午茶嗎? 05/10 16:43
噓 ee820849: 情理法 情理法,如果原原po 真的拿出這些法條出來, 05/10 17:56
→ ee820849: 可能過一陣子就又上來討拍說公司對他無情了, 05/10 17:56
→ ee820849: 小弟剛好最近剛轉職,原公司拿我當初簽競業條款這大帽子 05/10 17:56
→ ee820849: 有些令我不舒服的做法,我也很想把這事搞大讓人知道, 05/10 17:57
→ ee820849: 就算真不違法,也可以讓大家看到這間公司的另一面, 05/10 17:57
→ ee820849: 但仔細想想,我還有好幾個人要養,哪能在科技業出這種名 05/10 17:58
→ ee820849: 之前偶爾看板上鄉民鼓動別人控告公司,覺得很爽很有道理 05/10 17:58
→ ee820849: 現在自己遇到了,我沒那種條件跟大公司玩,還是吞下來了 05/10 17:58
→ ee820849: 當然啦,如果原原po 一人飽全家飽,又有錢有閒, 05/10 17:58
→ ee820849: 要走法律這條路去爭取自己的福利,也並無不可。 05/10 17:59
→ ee820849: 只是想說,該怎麼做,你該有自己的判斷力 05/10 18:00
→ ee820849: 鄉民的話,參考就好,因為你的未來,鄉民不會為你負責的 05/10 18:01
→ sean12345678: 樓上說的好, 識時務者為俊傑. 不過, 就是這樣的想法 05/10 21:17
→ sean12345678: 讓公司不怕違法, 能凹則凹, 吃定員工怕事心理. 05/10 21:17
→ hahaluck: 這件事也不算是存心凹 只是一個聚餐的經費如何使用 05/10 23:10
→ hahaluck: 目的用在團體上 也非圖利特定一方或者某特定人物 05/10 23:11
→ hahaluck: 跟公司也沒關係 甚至經費還是福委會 秘書個人處理的瑕疵 05/10 23:13
→ hahaluck: 或不足而已 05/10 23:13
→ hahaluck: 這錢是給大家吃下午茶的 原原po也能吃 算侵占? 05/11 00:06
→ hahaluck: 這樣說 那繳系費 社團費 福利金 只要你不認同的活動或不 05/11 00:09
→ hahaluck: 參加的活動 也可以提告侵占? 05/11 00:09
→ hahaluck: 事情沒那麼難啦 意見提出來 如果是我管的下屬 不繳就不 05/11 00:10
→ hahaluck: 繳 根本也沒差 要退600也行 記得拿600吃發票填統編來報 05/11 00:11
→ hahaluck: 也就解決了 只是會覺得配合度沒很好而已 05/11 00:12
→ hahaluck: 雖然原原po是來找認同 但也不是真的叫他衝去告的 真的就 05/11 00:13
→ hahaluck: 有替他想 當然我說的也不一定對 聽聽就好 05/11 00:14
推 s31039: 感謝大家的意見,其實這種事就是會有兩難的問題,不想被 05/11 19:42
→ s31039: 黑卻又想顧及自己的權益似乎不可能,而且主管其實已經 05/11 19:42
→ s31039: 暗示如果不繳錢在大老闆眼中就一定會黑,個人可能會再 05/11 19:42
→ s31039: 想想看吧。 05/11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