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式教師婚假問題

看板 Teacher
作者 namie1120 (Namie1120)
時間 2024-04-23 03:01:56
留言 3則留言 (2推 0噓 1→)

: 大家好: : 法規並沒有規定婚假的使用一次一定至少要請一天, : 假設用寒暑假度蜜月, : 婚前10日-婚後三個月 的請假期間內,把那14*7=98小時婚假時數, : 分別在有課的時候用,這樣可以校方幫忙找代課, : 使用婚假當天的其它沒課時段請 加班補休 或是 少量事假, : 如此,人不在的時間都有請到假,也不能說我曠職。 : 畢竟法規是允許婚假用小時計的, : 這是合法的吧? : 擔心觀感不好,所以請教看看大家意見。 教師請假規則 第三條第5項 ----------- 教師依第一項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 以及因安胎事由申請其他假別之假時,服務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婚假看來不在此限,校方應該是有權利拒絕的。 或許當初的美意是為了婚事的零碎事務,讓人有彈性時間處理, 不過法規就擺在那,學校也是原PO在待,觀感問題只有原PO自己知道,上來問也沒用, 但若考量行政、教師、學生3方權益,以4時(半日)當單位我認為應該是極限了。 供您參考。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13812518.A.383.html

chanwenvicky: 也太好心幫忙查法規,原原po心態可議。 04/23 19:30

coolfu : 一次至少請半天就極限了, 拆成小時來用然後請在有課 04/25 21:41

coolfu : 時段, 這樣真的很會鑽漏洞,建議師者不要去做這種事 04/25 21:42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