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女欠40萬沒錢還 惡情郎竟逼女友下海賣身

看板 Tainan
作者 LeonJ99 ()
時間 2019-01-29 09: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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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欠40萬沒錢還 惡情郎竟逼女友下海賣身抵債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68601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40多歲的女子可可與男子阿志交往,交往期間女方向男友借款 40萬元,後來可可欲分手求去,阿志要求須還欠款、並說「如沒錢還,靠身體賺錢來還」 。可可被迫下海賣身,前後1年多賣淫賺了57萬多元都分錢給阿志,可可最後藉著1名男客 協助逃離火坑。台南高分院判推女友下海賺皮肉錢的阿志10個月徒刑,此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可可與阿志交往約兩年多時間,後來可可覺得與男友不太合適,跟男友提分手 ,阿志跟可可說「那兩年來向他借的40萬元必須要還」,如果沒有錢還,那就去靠身體賺 錢或是借高利貸來還他,錢要還清了,才能跟他脫離關係。 可可為了償還欠男友的債款,不得已只好同意男友要求,阿志即與1名身分不詳的應召站 業者小高安排可可從事接客賣身工作。 據了解,可可從2013年10月初到2015年4月下旬,分3階段分別在南市中西區1家飯店、北 區西門路1處大樓日租套房、市區內不詳飯店、護膚館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每次交 易代價從2500元到4000元不等,可可與男友雖可分得1300元或1000元,但這錢幾乎都歸阿 志所有。 法官查出可可答應男友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的時間至少有518天,這段時間阿志共從 女友身上拿走57萬7100元皮肉錢。後來,可可沒有意願繼續賣身,2015年4月22日凌晨, 可可利用與相識的男客見面機會,請男客帶她離開火坑,並報警揭發這樁惡情郎逼女友下 海賣身的血淚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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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4: 台南最近很會喔 01/29 10:31

flyawayme: 40多2500-4000不等 樓下你信嗎 01/29 10:55

bight02540: 樓上我不相信 01/29 11:53

poundingface: 不然欠債沒錢還怎麼辦? 01/29 12:07

d9660661: 微妙,感覺好像很多內幕 01/29 12:29

whitefoxy714: 借了40萬才想到要分手是什麼概念 01/2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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