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假破案 搶績效 警教唆賣槍改筆錄 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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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時間 2024-09-23 09: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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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破案」搶績效…警教唆賣槍、改筆錄 判7年將入監 2024-09-22 04:19 聯合報/ 記者 張宏業/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偵查隊前小隊長趙俊明教唆線民董志偉賣槍後逮人,還逼買家吳柄勳改 口供,被檢方依轉讓槍彈罪起訴,一、二審均依槍砲、偽造文書罪判處趙男七年徒刑,案 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駁回,全案確定;據了解,趙男近期悄悄將戶籍遷 往宜蘭,台北地檢署已囑託宜蘭地檢署代執行,近日發監服刑。 大安分局轄內近來爆發四海幫海岳堂前往竹聯幫靜安會投資的禮服酒店砸店,引發「海安 之戰」,事件經輿論發酵後,大安分局因預警及輿情未落實掌握,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要 求檢討。 檢方指控,趙俊明曾捲入私人債務糾紛遭檢舉,二○二○年五月趙俊明查獲董志偉持有槍 砲案,吸收董男為線民;二○二一年三月,趙俊明為製造警方查緝槍枝績效,董男為「創 造」協助查緝槍械上游的減刑條件,告知趙男吳柄勳想買槍,趙男表示可提供槍枝,請董 男約出吳男,賣一把槍索價八萬五千元。 二○二一年五月間,董志偉拿趙俊明提供的改造手槍與子彈六顆,放在吳柄勳住處附近, 確認吳男已拿走槍彈後,董男又聯絡吳男折回現場,此時,董男同時通知趙男趁機將吳男 逮捕。 趙俊明事後威脅吳柄勳不能說出槍彈來源,並於製作筆錄時指示吳柄勳要說槍彈是向綽號 「鳳梨」的男子購買,根據通聯譯文顯示,趙俊明曾向董志偉說,「他(指吳柄勳)硬要 咬你」、「我現在在替你套,我會跟他說,叫他說槍是『鳳梨』的」、「你的筆錄跟他的 筆錄附上去就把他(鳳梨)咬死了」。 董志偉擔心被出賣,請人把他與趙俊明LINE對話PO上網,警方因而將趙男移送辦。 北檢偵查期間,趙俊明對「黑槍」來源不吐實,檢察官認為趙男身為偵查隊小隊長,為獲 取查緝槍砲績效,竟與董男非法轉讓槍彈,再違法挑唆吳男購買,並濫用職權更改筆錄, 嚴重侵害人權,依槍砲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242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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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951852: 譏笑 09/23 13:26

rsseek: 長官:我只有要求同仁績效,沒有要求同仁違法 09/23 13:48

bobgun1211: 沒績效平安退休的學長笑而不語 09/2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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