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稱不碰法律底線 員警罵所長沒懶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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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mori (TSUYOSHI)
時間 2022-12-01 11:32:07
留言 51則留言 (17推 5噓 29→)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806221 ---- 新聞內容: 台中施姓員警曾在深夜大量開騎樓違停單月達400件引起注目,後來施在臉書指名道姓稱 紀姓所長「垃圾」、「沒懶趴」被起訴;法院詳查前因後果,認定施顯是情緒性謾罵,且 他曾發文稱「讓他看我在不碰觸法律底線下,嘴巴多嗆多賤」,審理後依2個公然侮辱罪 判施拘役20日,可上訴。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施男(30歲)先前在台中第5分局水湳派出所任職期間,因為不滿紀 姓所長管理措施,以臉書暱稱「白嵐曉」帳號,去年11月16日PO文稱「所以我就說這個所 長所做所為跟垃圾一樣」,並以#符號標記說「我就是講紀OO」,指名道姓揭露該所長姓 名。 檢方查,施男今年3月12日同樣以該臉書帳號發文,表示「你跟我說冷的可以維持現在服 裝(外套加長袖制服)、熱的著長袖警便服?還特別當你標記主管可以自行統一決定給你 看,一樣視而不見不敢投票表決,異於常人沒懶趴的主管趕快下台好嗎?」偵結依2個公 然侮辱罪嫌起訴施。 台中地院審理時,施坦承用臉書「白嵐曉」頁面發文,但矢口否認公然侮辱,辯稱貼文前 面都有具體載明評論事實,從整個脈絡來看,她是以善意目的針對具體事件發表合適評論 ,並非隨意謾罵,就算用語尖酸刻薄,仍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施舉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理由書,警務人員健康屬憲法基本權一環,他是針對所長管 理能力、勤務制度、對員警健康權影響等以夾敘夾議方式表達,非屬侮辱範疇。施也說, 他認為所長不讓同仁用餐的行為很低劣才說他跟垃圾一樣,另所長只為配合換季規定,很 沒擔當,才說他沒懶趴。 法院查,紀姓所長發現有員警凌晨2點下班、中午12點起班,但12點40分仍在所內吃午餐 ,才要求他提職務報告說明;法院認為,紀要同仁起班前先吃完飯並於12點準時出勤,而 要他提職務報告,雖稍嫌嚴格,但非毫無根據。 法院審酌,施的貼文不但沒有還原完整事發經過,通篇也看不出有何訴求保障員警健康權 目的,就以「跟垃圾一樣」混入個人情感謾罵所長,且施臉書也透過「開地球」方式公開 貼文,況且施也自稱臉書有警界朋友、立法委員,勘認傳播層面甚廣,已達貶損人程度超 越合理評論。 法院也發現,所長有視氣溫調整制服樣式,而施在臉書上除侮辱所長像垃圾,還說「下班 後又寫了 申訴書申訴所長,反正我早就抱好年年考績不要的決心」、「我就是每年花兩 萬塊買一整年的快樂」,「我就讓他看看我能在不碰觸法律底線的狀況下,嘴巴多嗆多賤 」。 法院認為,施不滿所長管理、關係不睦,更可見他自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的法律底線有 所認識,仍稱所長「沒懶趴」,同樣是情緒性謾罵。 法院直言,施身為警察,理當知法守法,竟因不滿所長管理就在臉書公然侮辱,且犯後否 認,依2個公然侮辱罪各判他拘役10日、15日,應執行20日,得易科罰金。 ----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04.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9865530.A.1E7.html

gn7722: 阿不是很會,呵呵 12/01 12:13

atgo1207: 當警察還不知道怎麼不犯法罵人 12/01 14:47

lancelot123: 說不碰觸法律底線結果還被判刑,法感差就應該多去看 12/01 15:47

lancelot123: 看公然侮辱的判例 12/01 15:47

facebookig: 支持施學長,已經是警界的清流了。 12/01 16:05

facebookig: 認真交通執法還要被狗幹質疑,已經很客氣了! 12/01 16:06

tommyslame: 幹嘛承認 12/01 16:52

GLNB2RJ8: 天氣熱強逼人穿外套 天氣冷不准人穿外套? 12/01 17:14

GLNB2RJ8: 衣著這種東西本來就該試自己體感決定,難得多了外套外面 12/01 17:14

GLNB2RJ8: 的人就認不出來是警察? 12/01 17:14

kissung: 白嵐曉XDD笑死 12/01 17:29

smt3457: 到底什麼時後才要取消換季規定?很沒意義 12/01 18:34

wizink: 沒觀念 12/01 18:38

snowblack47: 被法院打臉 12/01 19:39

LeeFrank: 早就開放主管自己決定了 怎麼不去怪你們主管沒懶趴 12/01 20:10

LeeFrank: 現在待的主管都說早班晚班同仁自己統一就好 12/01 20:10

LeeFrank: 發個錢而已 對他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12/01 20:13

LeeFrank: 罰 12/01 20:13

Qsam: 挺 12/01 21:24

Kent76435208: 還是支持學長 12/01 21:39

gn7722: 啊民事求償部分呢? 12/01 22:59

HeyJayK: 警政署都說個人自己決定了,還要統一什麼?奴性堅強 12/01 23:55

edc33125673: 上面肯定有些懶趴狗 12/02 01:15

nodash: 是要統一什麼啦......同班上班的同事高矮胖瘦是有一樣嗎.. 12/02 06:39

funmilk: 根本沒什麼好統一的,是「自己」決定 12/02 12:48

open820518: 學長...讚... 12/02 14:45

ryshuncho82: 天氣轉變越來越極端,永遠不會轉變的是口口的腦袋, 12/02 19:02

ryshuncho82: 哪個民眾管你穿長穿短 12/02 19:02

GLNB2RJ8: 有些人就脂肪多怕熱 硬要強逼穿外套 明明冬天也能一堆汗 12/02 19:38

GLNB2RJ8: 臭 12/02 19:38

GLNB2RJ8: 有些人怕冷 天氣變化的時候 不能穿外套在那邊發抖 12/02 19:38

GLNB2RJ8: 垃圾狗官是小時候被警察凌辱是不是? 硬要在那無端虐待 12/02 19:38

GLNB2RJ8: 取樂? 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保暖需求也不同 在那搞什麼 12/02 19:38

GLNB2RJ8: 統一? 12/02 19:38

arcysaint: 什麼都要統一標準這規定真的很北爛 12/03 04:28

kyoko22: 統一個屁,想穿長短自己決定啦 12/03 19:28

s93592: 就說可以自己決定了,到底是要統一什麼啦~ 不要這麼奴好 12/03 20:44

s93592: 不好 12/03 20:44

Qsam: https://i.imgur.com/FzRYicO.jpg 12/04 15:13

Qsam: 民事求償在這 12/04 15:14

gn7722: 附帶民事求償移轉民事庭讓法官判,還沒出來 12/04 15:48

gn7722: 原來如此感謝 12/04 15:48

gn7722: 不知道會賠多少 12/04 15:49

gn7722: 話說施學長有要上訴嗎 12/04 15:50

tsoumoo1988: 這邊貼出兩件公然侮辱而上訴逆轉無罪的案例給當事人 12/06 14:51

tsoumoo1988: ,被垃圾長官荼毒的苦我們都懂,所以我只能提供這兩 12/06 14:51

tsoumoo1988: 件給你,讓你跟你律師討論該怎麼上訴、該怎麼講才對 12/06 14:51

tsoumoo1988: 你有利,嗯幫你幫到這邊了。 12/06 14:52

tsoumoo1988: https://i.imgur.com/R9FDKty.jpg 12/06 14:52

tsoumoo1988: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77812 12/06 14:52

shellhelix: https://i.imgur.com/pFMj5Ov.jpg 12/0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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