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在宿舍養30隻甲蟲讓雞母蟲亂爬 被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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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chung (英英)
時間 2022-10-08 0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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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在宿舍養30隻甲蟲讓雞母蟲亂爬 被退宿求償50萬吞敗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吳姓警員前年在宿舍內飼養逾30隻甲蟲,並添購溫控冰箱 也全天開冷氣,導致電費暴增,後來被警政署要求搬出宿舍,他不服提告求償50萬多元, 台北地院認為警政署沒有錯,判吳員敗訴。可上訴。 吳員主張,全案是因為其他室友要求他分擔電費遭拒,竟向警政署檢舉他飼養寵物、經營 商業、過度用電並有不法偷拍、竊錄對話等,但他飼養的甲蟲並非動物保護法中定義的寵 物,警政署人員明明知情,他也沒有違反宿舍管理要點,卻仍要他搬出宿舍,故求償租屋 金、交通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等,共50萬多元。 警政署解釋,吳員飼養甲蟲,也在冰箱冷凍櫃放置蟲蛹盒,又被發現幼蟲在公共區域爬行 ,進而衍生相關用電等爭議,已違反宿舍公約,導致宿舍品質惡化並影響生活衛生,後經 舍長、副舍長等人勸導仍無效,警政署召開會議供吳員表示意見,但吳員未出席也沒有改 善,警政署才會再度召開會議,以吳員違反宿舍公約及宿舍管理手冊等為由,合法要求他 搬離宿舍。 北院指出,吳員與警政署所簽契約,並未明確約定寵物僅限於動保法中定義的動物,應以 是否影響宿舍公共衛生進行判斷。 況且,警政署召開會議通知吳員出席表示意見,是吳員沒有出席,事後還在宿舍陽台放養 蟲器皿,顯見吳員經警政署勸導後,仍未改善,故警政終止合約要求吳員搬出宿舍並不違 法,判吳員敗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82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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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fortPTT: 甲蟲王者 10/08 10:30

WilMyersSD: 沒叫他賠電費就偷笑了 還反要求償 10/08 11:00

WilMyersSD: 之前有人用分局的水洗車被告竊盜勒 10/08 11:01

adoko: 室友檢舉商業 如果真有商業用公電.. 10/08 11:42

warden: 警政署應該向他求償 10/08 11:49

P1986625: 經營商業應該違反兼職的規定 10/08 13:11

jackyhsu1516: 想知道龍貓小隊長的後續如何(  ̄  ̄ ) 10/08 13:33

PKmos: 遙想養鱷魚的小隊長~ 10/08 14:32

facebookig: 根本破壞制度 10/08 14:48

TheDivision: 搞笑喔這位 10/08 15:10

kissung: 辦公室の水族箱表示: 10/08 16:23

workandrelax: 養這麼大很難不轉賣吧,看有沒事證而已 10/08 18:55

tony870414: 有點扯 人家沒徹查就不錯還反告呢 10/08 19:55

BBING0044: 現在告完應該要徹查了吧 10/08 20:16

JKGOOD: 人人學起來,買礦機當礦工 10/08 23:09

wizink: 過太爽 10/09 08:29

vib: 甲蟲王者笑死 10/09 13:50

fantasybard: 甲。蟲。王。者 10/11 14:22

seanseansean: 兩津哦 10/1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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