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貓頭鷹&通歌被拘提一事

看板 SuperBike
作者 dontSleep (dont Sleep)
時間 2024-10-13 19: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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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板上各位大哥分享一下小弟後面申訴的經過 https://i.imgur.com/re2KqGD.png
第一次找錯單位申訴,這一看就他們交通隊自己人, 警職法第六條根本不是這樣無限上綱用的 https://i.imgur.com/GcvcIjh.png
第六條第一點底下五個項目我沒有符合任何一個項目 第二點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 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拿這個理由就更瞎了,當天他們申請明明就是攔檢酒駕,而不是要抓什麼重大要犯逃犯之類 的 過了一陣子想想還是蠻不爽的 就打去督察室申訴 前陣子就有來自督察室電話號碼的電話打來跟我了解狀況 我就—問他,攔檢酒測,警察認定我沒喝酒,沒有其他正當理由 我非現行犯也沒違規,請問當天員警是什麼理由扣留我跟盤查我 結果他也回答不出來 後面再繼續追問,我當天也配合報了身分證字號與姓名,外加車牌號碼 這樣提供資訊是否足夠,他也回答夠了 最後他就說他會再請他們北投分局內部主管加強教育訓練 怎麼看都覺得這些警察根本就是慣犯 違法盤查扣人都是日常 真的是噁心又濫權 : 標題:Re: [討論] 貓頭鷹&通歌被拘提一事 : 時間: Sun May 5 00:13:20 2024 : 我覺得現在這些警察真的超濫權的 : 我自己有一次走陽金公路 遇到警察在酒駕攔檢,把我攔下來就開始問身分證字號 姓名 : 報給他還硬要我報生日 : 覺得莫名其妙 就問他到底要幹嘛 憑甚麼理由把攔下來 : 馬上的很大聲的說 我們依法攔檢酒駕幹嘛幹嘛的 : 我馬上回說 那你現在馬上來拿來給我測 我配合你測 : 警察馬上改口說 我看你沒喝酒不需要測 : 然後繼續把我扣在那邊 死都不讓我測酒測 : 只因為我不想報生日 : 後面拖了十分鐘 不想再跟他們耗下去 報了 就先走 : 之後跟議員線上諮詢 這個流程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我不是現行犯 也不是疑犯通緝犯 既 : 攔查的主要理由是酒駕 那本來就該針對這個項目進行 : 我配合 他們又不測 擺明就是在刁難 : --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194.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28818144.A.D86.html

DarenR: 督導室除了請主管關心,還有什麼實質作為嗎 10/13 19:42

paul40807: 至少也要記申誡吧 10/13 19:44

wulalas: 公務員蠻鐵的,除非自己在組織裡不受待見,不然真的有什 10/13 20:12

wulalas: 麼是就是口頭訓誡,然後再嚴重一點記警告(之後再嘉獎回 10/13 20:12

wulalas: 來? 10/13 20:12

jonaswang01: 慣性違法阿,歧視二輪潮爽 10/13 20:38

chi17: 沒有第三方監督的內部督察單位就是1.搞自己人2.包庇自己人 10/13 21:53

sorkayi: 官官相護根本沒作為啊 10/13 23:43

tabris1: 為什麼不能找律師告他 10/14 10:51

tabris1: 有沒有版友是法律專業的可以幫忙說明一下? 10/14 10:51

david359: 符合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所以得查證身分 10/14 15:57

david359: 第二項第六款,"防止犯罪",管制站在防止公共危險罪 10/14 15:57

david359: 管制站設置,立法授權給警察主管長官指定 10/14 15:59

david359: 攔停配合的事情就是,給身分證,吹個酒精感應就能走了 10/14 16:00

david359: 除非你被"強制"搜索,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10/14 16:02

david359: 不講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可以直接帶你回派出所 10/14 16:06

david359: 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自攔停起算三小時 10/14 16:07

david359: 夜店也是用這兩條查,沒身分證不報資料就是可帶回派出所 10/14 16:09

david359: 綜上,盧了十分鐘沒帶你回去查個三小時,警察很客氣了。 10/14 16:14

Multistrada: 所以酒駕攔檢不報生日是有可能犯什麼罪,警察覺得可 10/14 17:51

Multistrada: 能就可以嗎? 10/14 17:51

nedbob: 樓上,事主有報身份證字號唷,是警察還要報生日才給走 10/14 17:51

nedbob: 更正不是樓上,是david 10/14 17:52

david359: https://imgur.com/a/YIQ14Od 10/14 18:07

david359: https://reurl.cc/0dbbE6 10/14 18:15

david359: 臨檢要全攔也沒毛病,被抽到就乖乖配合,沒喝酒是一回事 10/14 18:17

david359: 沒被通又是另外一回事 10/14 18:17

david359: 這個案例再皮一點要去地檢署也不是不可能= = 10/14 18:34

david359: 第六條第二項是管制站指定權限,不是查證身分條件 10/14 18:40

david359: 聲色場所的臨檢、酒駕臨檢站,保底就是有查證身分 10/14 18:43

david359: 所以督察室和值勤警察都已經很客氣了 10/14 18:46

vul81320: 客氣你媽警察就是人渣垃圾 10/14 19:04

aika5512308: 設臨檢點被抽到就乖乖配合就好,你在警察職權行使法 10/15 05:37

aika5512308: 第六條看不到攔檢酒駕四個字,因為拒檢有罰則,那是 10/15 05:37

aika5512308: 寫給拒檢的人看的,看不懂有什麼爭議?你的內文也是 10/15 05:37

aika5512308: 很有趣,設攔檢酒駕就只能抓酒駕而已,難道抓通緝犯 10/15 05:37

aika5512308: 也要在臨檢點寫攔檢通緝犯是不是?被抽到就配合而已 10/15 05:37

aika5512308: ,警察也只是照程序問個資,看你神色沒喝酒就沒對你 10/15 05:37

aika5512308: 酒測,你也能說違法攔檢,真是有趣。 10/15 05:37

aika5512308: 補充一下,用警察職權行使法設的臨檢點公權力很大, 10/15 05:43

aika5512308: 因為那已經是有分局長做背書。 10/15 05:43

aika5512308: 24樓d大有幫你截圖法條還幫你畫重點,建議多看幾遍 10/15 05:47

aika5512308: ,前幾樓看到警察攔查就高潮,也是很搞笑。 10/15 05:47

Multistrada: 感謝david359提供法條 10/15 10:32

tengerinedog: 在美國沒有合理原因攔查除了丟工作就是賠大錢 10/16 03:12

pcfox: 有鴿子粉高潮了 10/17 21:05

dontdoitbaby: 告他們強制罪看法官怎麼解釋如何? 10/18 04:55

kokunmai: 10/18 06:46

ikaros0511: 要你報生日很合理,真的有人被攔查會背家人的身份證 10/18 21:01

ikaros0511: 但忘記背生日 10/18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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