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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urant: 頭推04/26 05:41
推 ayuhb: 全看法官怎麼想,一堆人把恢復原狀當萬能不會被折舊04/26 06:47
推 VSshow: 最後一段你要確定餒,恢復原狀不會算折舊……如果車主是買04/26 07:00
→ VSshow: 全新20萬前叉好了,對方也要買一樣的全新前叉來“恢復原狀04/26 07:00
→ VSshow: ”,這是普羅大眾對“恢復原狀”的認知啊04/26 07:00
推 bassblacktea: 記得看過一個判例恢復原狀是指 恢復到能行駛狀態04/26 07:13
→ onegoman: 20萬前叉裝上去騎了還值20萬?04/26 07:32
推 ikariamman: 死老百姓怎麼想不重要 是恢復成這台車發生車禍前的狀04/26 07:49
→ ikariamman: 態04/26 07:49
→ idome: to vs 恢復原狀這件事看法官,不是每個法官都認同恢復原04/26 07:49
→ idome: 狀=不用折舊的04/26 07:49
→ ikariamman: 假如這台車5年了。那就20萬並給予5年折舊計算04/26 07:50
→ ikariamman: 最高法院判例就是這麼硬。不過可以在工資灌水 畢竟工04/26 07:51
→ ikariamman: 資沒在折舊04/26 07:51
推 asdf70044: 能抽到SSR法官卡實在04/26 07:59
推 nat50601tw: 還好我機車全部都有保04/26 08:01
推 YJM1106: 能恢復就恢復,不能恢復就賠償價值04/26 08:18
→ YJM1106: 價值則是會隨著時間減損的04/26 08:18
推 favre: 機車3年以上 零件就是打1折 工資灌水也補不了這高折舊04/26 09:05
推 xjy320: 實際上判恢復原狀的狀況是不多的 大眾的印象停留在被新聞04/26 10:02
→ xjy320: 過度渲染的報導04/26 10:02
推 wulalas: 機車折舊就是那麼慘,谷歌折舊率就好了04/26 10:11
推 chi17: 好在機車出事人都會受傷(誤04/26 10:43
推 lanjack: 我只是覺得明明不是自己的錯,自己還要貼錢才能換回原本04/26 11:15
→ lanjack: 的狀態這點一整個不合理04/26 11:15
→ idome: 理解什麼叫不當得利就能知道這個邏輯問題了04/26 11:23
→ sck3612575: 台本第二年車就剩下7成價04/26 11:26
→ sck3612575: 當然保費也變便宜就是了04/26 11:28
→ VL1003: 會覺得不合理,主要是因為對於原本的狀態認知不同吧,車主04/26 11:29
→ VL1003: 的認知是,還能用、沒問題 = 零額外花費。但法院認知是,04/26 11:29
→ VL1003: 還能用的東西還剩下多少壽命/殘值? 而就算殘值算得很高,04/26 11:30
→ VL1003: 車主維修也通常不會換二手品,那中間的價差就是車主吸收。04/26 11:31
→ VL1003: 即便願意換二手品好了,如何證明二手品跟原本狀態是雷同的04/26 11:31
→ VL1003: 也是一個很困難的事情。 04/26 11:31
→ itsforte: 實務上的恢復原狀 很難…. 各位沒被撞過吧04/26 12:14
推 soy5566: 讓第三人責任險普及是最佳解嗎?04/26 12:15
→ lafeyo523: 肇事方把車買下來大概是最理想的04/26 12:25
推 j10183: 當下去驗傷,刑事民事一起告才有機會拿回全部的錢04/26 12:45
推 abc45229: 一堆沒撞過在哪雲04/26 12:50
推 GORDON2037: 感覺那個什麼資產折舊表有修法的必要吧?04/26 12:51
→ GORDON2037: 3年以上零件打一折,超級不符合現狀,有夠智障...04/26 12:52
推 ayuhb: 不過如果傷害罪想要拿到預估修車的35萬,可能要斷條手才夠04/26 12:53
→ VL1003: 理賠金額大到一定程度,過失傷害以刑逼民就沒那麼好用了。04/26 13:18
→ VL1003: 主要是金額越小,對方被判過失傷害的損失就相對越大,畢竟 04/26 13:34
→ VL1003: 隨便判個 30 天易科罰金就三萬了,如果對方只要求賠償個幾 04/26 13:35
→ VL1003: 萬的話,被判刑付罰金還有邢付民的要賠,超不划算。 04/26 13:35
推 d78965: 還在講主張回復原狀就不用折舊的是網路文章看太多沒更新 04/26 14:54
→ d78965: 嗎?被撞之前的「原狀」就是「使用了n年的狀態」,買新的 04/26 14:54
→ d78965: 換上去才不叫「原狀」勒……如果小朋友幫你換全新的上去 04/26 14:54
→ d78965: 不折舊,你反而有不當得利的問題(越換越新,原狀在哪?) 04/26 14:54
→ d78965: ,所以實務上才會都以損害賠償為原則,因為回復原狀顯有困 04/26 14:54
→ d78965: 難啊~ 04/26 14:54
推 kokunmai: 04/26 15:26
推 lanjack: 強制購入這點我覺得不錯耶XD 比如我的車是30+6買的,現在04/26 15:39
→ lanjack: 殘值大概25。誰撞爛了我的車就用二手價25要求對方強制購04/26 15:39
→ lanjack: 入,你要怎麼修你家的事情,我當我車用二手賣掉就算了04/26 15:39
→ lanjack: 當然這是建立在對方全責的責任上04/26 15:42
推 ayuhb: 可惜殘值不是你說的算04/26 15:49
→ ayuhb: 這就是詬病的地方,我可以賣XX錢啊,為什麼法定耐用年限只 04/26 15:50
→ ayuhb: 有3年 04/26 15:50
推 black82465: 感謝各位 我的資訊還真的落後04/26 15:51
推 rudy126tw: 漲知識04/26 17:36
→ a0607152: 受害者如果有高收入證明用勞動力減損來求償有用嗎?04/27 01:52
→ idome: 要有醫師証明啊,而且証明上寫法很關鍵喔04/27 02:03
→ tajna428: 不當得利有這麼容易成立?那出租車行維修不都不能以換新 04/27 02:57
→ tajna428: 品報價? 04/27 02:57
→ idome: 關鍵在於雙方要不要進入訴訟階段,且租賃行為是有合約在的 04/27 04:06
→ idome: ,有機會仔細看裡面條款吧 04/27 04:06
→ idome: 這還要扯出租車就太遠了,就不多提了 04/27 04:07
→ idome: 只能說車界水很深,多看就知道恐怖的地方在哪XD 04/27 04:08
推 Yjizz: 出租車你有簽約壓字啊 04/27 17:29
→ Yjizz: 跟一般車禍是兩件事 04/27 17:29
推 tony54300: 法官連工資也會折舊 笑死 04/27 17:33
→ VL1003: 樓上你確定? 工資根本沒有理由折舊。 但如果把工資灌在料 04/27 18:40
→ VL1003: 錢上面,那帳面上算是料錢,當然會一起被折舊。 04/27 18:40
推 LabaK: 有白痴車行就教人說「主張恢復原狀,我原本上面的有什麼傷 05/04 01:08
→ LabaK: 你一條一條刮回來,我不要批你」看了都傻了 05/04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