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pidClown/M.1427760983.A.44B.html
推 nges10310: 司法迫害 03/31 08:18
推 af4ty64230: 反告到造成他的困擾 03/31 08:28
推 DICB: 假如原po覺得麻煩和解了事.不然可用以下幾招:第一仔細看清 03/31 08:55
→ DICB: 楚法院通知書 03/31 08:55
推 DICB: 如果確認非你本人之所為:你大可上法院提供現有所使用之帳號 03/31 08:58
→ zuiyu: 我以為我走錯版 03/31 08:59
推 DICB: 就算是你人所使用大可以被盜被駭所使用<---盡量別用不然等真 03/31 09:01
→ DICB: 的被抓包或真的遇上非你本人之使用就不能用這招 03/31 09:01
推 DICB: 繼續第一招:提供你本人現有之使用之帳號後在請法院自行之調 03/31 09:06
→ DICB: 查手機lp之所發射之位子 03/31 09:06
推 DICB: 在提供你當時人非在此位子證明 03/31 09:08
→ DICB: 有以上這些法院應該會判決無罪... 03/31 09:09
推 DICB: 因為科技日新越異盜帳號的不只是盜能用之帳號,也有可能盜你 03/31 09:14
→ DICB: 上網的帳號所以最好不輕易給別人什麼帳號好保護自己 03/31 09:14
→ weirdgrape: 你認為自己沒罵人就跟他玩下去啊 03/31 10:00
→ leejee: 公所法律諮詢時段去請教一下? 03/31 10:06
推 a0913: 可以分享一下 推文內容? 還是哪篇文章嗎 03/31 10:11
→ a6234709: 轉錄法律諮詢板 比較有專業人士可以處理 03/31 10:16
推 xl0208178: 訴訟蟑螂……? 03/31 13:11
推 ll8833: 我只聽過訟棍沒聽過訴訟蟑螂 是我孤陋寡聞了嗎〒△〒 03/31 13:43
推 Lolikami: 殺不死的強哥 03/31 13:49
推 evil3216: 如果是被盜 為何最後上線ip會是你的手機? 03/31 14:17
推 DICB: 這可能用發儀器更改手機ip(有遇過詐騙集團的都知道如何更改 03/31 14:23
→ DICB: 發訊位子,主要大部份原因都是手機以經被灌入木馬 03/31 14:23
→ DICB: 這應該也是原po平時用手機拉一些...有毒app所造成的 03/31 14:24
推 ott: 現在人都很怕死 既然要上網求助 至少也該留些線索 供查詢 03/31 14:24
→ ott: 被告 id 訟棍姓氏 這樣無頭無尾 想幫也幫不上阿 03/31 14:26
推 ott: http://disp.cc/b/18-7ihx ([新聞] 律師看25萬道歉文 小心PO 03/31 14:33
推 ott: http://disp.cc/b/18-7ihy (Re: [新聞] 律師看25萬道歉文 小 03/31 14:35
推 ott: http://disp.cc/b/18-7ihz (Re: [新聞] 律師看25萬道歉文 小 03/31 14:39
推 ott: 幹 給我 25 萬元 我也要去釣魚啦 胃口被養大 03/31 14:43
推 lovedog0731: 只有我看到推文有"LP發射"嗎嗎?? 03/31 16:11
→ balberith: → DICB: 查手機lp XD 03/31 16:59
噓 forgetangel: 所以你覺得自己口出惡言但被告很無辜? 03/31 17:46
推 no1smkimo: 原PO有寫到自己覺得自己口出惡言嗎?我怎沒看到? 03/31 19:22
推 wensly123: 某樓看得見國王的內文嗎 03/31 20:32
推 petingo: → DICB: 查手機lp之所發射之位子 雖然我看得出你是 03/31 22:45
→ petingo: 出於好心的給建議 但XDDD 03/31 22:45
推 sillywhoever: 反告他!!! 該成立鄉民反司法蟑螂訴訟基金嗎~ o_0# 04/01 11:07
→ sillywhoever: 算了, 我只是路人, 別理我.. orz 04/01 11:09
噓 forgetangel: 某幾樓法律常識很差 若他沒口出惡言可以不用理會人家 04/02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