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回鍋後再離職的預告天數?

看板 Salary
作者 yeh751219 (隨緣拉麵)
時間 2016-07-11 09: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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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幫表姊代問離職預告天數的問題。 她在A公司工作了五年,後來離職兩個月後,又回到A公司,不過之前五年的年資A公司仍予以承認,之後也待了快一年半了。也就是說,在A公司的年資合計六年半,但是回鍋的時間只有一年多而已 想請問的是,若她現在要提離職,依照勞基法,是要提前「20天」預告即可?還是要「30天」呢?謝謝。 勞基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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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zzahut: 如果原本的年資被歸零的話,20 07/11 09:48

pizzahut: 當然還是看她跟主管與HR怎樣橋啦,再短也是有可能的 07/11 09:49

photopower: 離職未滿法定時間年資應合併計算 07/11 09:49

pizzahut: 啊,沒看到予以承認,這樣基本上就要30了... 07/11 09:50

photopower: 但通常勞工沒要求的話都會被改掉舊制改新制之類 07/11 09:50

kentyeh: 勞基法第10條看一下,30天 07/11 10:08

mfgboy: 想請問回鍋後還是決定離職...是因為還是覺得不適合是嗎? 07/11 10:43

pizzahut: http://www.cpea.org.tw/qaView.asp?id=487 07/11 11:38

MLBgu: 年資還在當然就30天 總不可能只享受權利然後義務都不用負擔 07/11 12:13

yeh751219: 我表姊是有得到另一份工作的offer所以才想換工作 07/11 12:30

yeh751219: 謝謝大家的回覆哦^_^ 07/1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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