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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sgoer: 規章跟運送契約很像沒寫這種賠償措施,可能要上調解委員 07/14 11:03
→ busgoer: 會甚至法院? 07/14 11:03
推 kutkin: 沒有成立運送契約就沒有解除運送契約的問題了 哈 07/14 11:14
→ MiaoXin: 對耶,運送契約都沒有成立。 07/14 11:21
→ ELYC1x: 告告看國賠,看算不算公務員疏失導致民眾權利受損 07/14 12:17
→ thailand: 鐵路運輸就不是公權力行為,該站員也不是公務員,可能 07/14 12:50
→ thailand: 要優先考慮侵權行為,但睡過頭沒開門算是不法行為嗎 07/14 12:50
推 Ron51320: 公司化用約聘站員就沒國賠問題 07/14 12:50
→ thailand: 若今天不是沒開門,而是列車故障啊設備故障啊平交道事 07/14 12:53
→ thailand: 故啊等等,請問有在賠償計程車資嗎 07/14 12:53
噓 ELYC1x: 不好意思,公營事業所聘臨時、約聘人員一樣屬廣義公務員, 07/14 13:06
→ ELYC1x: 不過疏運執行「職務」、非公權力,和有無不法確實就需由法 07/14 13:06
→ ELYC1x: 院認定,所以說有問題建議跑法院最能得到明顯指引 07/14 13:06
→ ELYC1x: 疏於 07/14 13:07
→ a88152660: 直接打1950可能比較快啦 07/14 13:57
推 ThomasWei919: 這跟侵權行為有什麼關係,今天受有損害的又不是權利 07/14 14:49
→ ThomasWei919: ,只是純粹經濟上損失,是要合鐵賠什麼 07/14 14:49
推 horse2819: 沒搭車要什麼賠償 07/14 17:59
推 roger1118day: 新聞有提到行程只被延誤14分鐘,好奇如果是到台北, 07/15 19:24
→ roger1118day: 搭計程車會比搭下一班區間車快嗎? 07/15 19:24